不仅仅是收藏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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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文商榷《国际法》“后记”遗著 |
(五)
以我所见资料,彼得·诺思的忆文有两处值得商榷。
其一,忆文将朱教授逝世时间写作“1995年7月”。后文会讨论的朱教授女公子朱晓玲女士参与整理的文字明确将朱教授的逝世时间定格为“1995年6月23日12时45分”。正是基于“后记”里准确且可靠的信息,我才推断《汉英》出版时间应该在1995年下半年。
其二,文中提及“他失去了完成计划中的著作——《中国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的时间”,单就字面意思而言,似乎是指该书没有出版。如果此种推断成立,忆文所言不实。此次补读,我搜集到了《中国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以下简称《国际法》)一书,虽然出版于朱奇武教授去世三年之后的1998年,但无疑是朱教授最重要的学术成果之一——如果不视为最重要的学术成果的话。当然,如果忆文是指“完成”的话,大体也可成立。
书影
《国际法》“后记”出自朱奇武教授的亲属和弟子,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历史文献,正可与前引忆文互补。在此恭录部分文字如下:
我始终觉得依先生的性情,更应当生活在他同样喜爱的牛津校园,躲开这里纷繁的世是人非,先生会更完美更纯粹。但先生热爱他的祖国,他固守着他的精神家园。在浸润了阿什莫里安博物馆浓厚的西学风气后毅然返国,从此历经无数动难。历史给中国知识分子造成的心境何其相似!先生苍老的身体背后,就这样拖着一道历史的长影。他那极富生命力的个性,因此使他不自觉地成为法大校园中最具人格魅力的学者之一。
朱晓玲整理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
“后记”留存了与本文相关的信息: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英汉法律词典》著作权代表薛波先生对该书自始至终给予了热心的关注和无私帮助。
“后记”翻拍件
如果我的资料和阅读无误,文中的《英汉法律词典》与前引潘汉典先生留存的特制铜牌落款一致,无疑也代表朱奇武先生任“顾问”的《汉英法律词典》。上述文字也为我将《汉英》视为《词典》前身提供了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