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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收藏品(五)

(2024-02-11 09:22:06)
标签:

忆文

商榷

《国际法》

“后记”

遗著

以我所见资料,彼得·诺思的忆文有两处值得商榷。

其一,忆文将朱教授逝世时间写作19957月”。后文会讨论的朱教授女公子朱晓玲女士参与整理的文字明确将朱教授的逝世时间定格为“19956231245分”。正是基于“后记”里准确且可靠的信息,我才推断《汉英》出版时间应该在1995年下半年。

其二,文中提及“他失去了完成计划中的著作——《中国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的时间”,单就字面意思而言,似乎是指该书没有出版。如果此种推断成立,忆文所言不实。此次补读,我搜集到了《中国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以下简称《国际法》)一书,虽然出版于朱奇武教授去世三年之后的1998年,但无疑是朱教授最重要的学术成果之一——如果不视为最重要的学术成果的话。当然,如果忆文是指“完成”的话,大体也可成立。不仅仅是收藏品(五)

书影

《国际法》“后记”出自朱奇武教授的亲属和弟子,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历史文献,正可与前引忆文互补。在此恭录部分文字如下:

 1995年6月23日12时45分,先生撇下爱他的人们独自去追寻他的理想了。从此,大学校园永失了一处风景,欢乐的课堂会变得清寂,遥远不列颠岛上的波德里恩图书馆再也等不到他东方的儿子。

 这场突来的打击令所有热爱着先生的学生心碎,无数年轻的心被迫感受生命的无常和冷酷,许多心情湿漉漉地浮起来,目送先生在忧患中踏上天国之路。

 先生一生的几乎全部时光,都是在校园中度过的。求学、治学构成了他生命旅程中最为迷人的部分。他给我们代了两门课,也是他一生中最后的两门课:《国际法总论》和《涉外经济法》。先生治学追求学问扎实,从不说无根据的论点,讲究论述的科学性,记得他曾特别批评过写公法文章引《参考消息》为据;在他担任悉尼大学硕士学位考试委员期间,为考试命题的事儿详加考据,仔细推敲,亲自跑到电报大楼自费把试题传真过去,澳大利亚的朋友会认为对中国的堂堂教授,区区几百元传真费不在话下,殊不知先生一生澹泊名利,极其清贫。先生文章中和授课时强烈的使命意识也使我们深以为感。先生不是生活的歌者,他的人格和他所治的国际法学的严谨决定了他授道中甚少如歌的行板,决定了他更像是一个严苛的哲人。他没有清儒式的迁腐和诗人的超脱,他的目光始终关注着社会的底层,他的新式知识分子的率真使他挞伐多于颂扬,请问多于轻信。

我始终觉得依先生的性情,更应当生活在他同样喜爱的牛津校园,躲开这里纷繁的世是人非,先生会更完美更纯粹。但先生热爱他的祖国,他固守着他的精神家园。在浸润了阿什莫里安博物馆浓厚的西学风气后毅然返国,从此历经无数动难。历史给中国知识分子造成的心境何其相似!先生苍老的身体背后,就这样拖着一道历史的长影。他那极富生命力的个性,因此使他不自觉地成为法大校园中最具人格魅力的学者之一

 我们深知,自己还没有感喟人世苍凉的资格,但是,想到今后无数次坐在如豆的灯下,都会想起先生斗室里同样如豆的灯,那满头飘舞的白发激动处恰成一面旗帜……想到那一个夏日里迎着阳光轰然倒下的身影,想到有一段辉煌的乐曲休止在一部未竞的书稿上,以及这一部书稿中终于无法避免的些许缺憾……青年们的心禁不住悸动了。

 ……先生是1995年猝然去世的,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些新的资料未能得到及时的补充,为了保持著作的原貌,新资料由编者在有关篇章后加以注明。按照原写作计划作者要完成十四章,除本书前十二章外还拟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战争法两章,国际经济法一章也因这突然变故只写到第四节,成为永远的遗憾

 当该著作终于散发出油墨芳香的时候,应是先生逝世三周年了。让我们以平静的目光注视天堂的方向,道一声安息。

     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中国政法大学九二级国际法研究生(郭强执笔)

朱晓玲整理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

“后记”留存了与本文相关的信息: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英汉法律词典》著作权代表薛波先生对该书自始至终给予了热心的关注和无私帮助。不仅仅是收藏品(五)

“后记”翻拍件

如果我的资料和阅读无误,文中的《英汉法律词典》与前引潘汉典先生留存的特制铜牌落款一致,无疑也代表朱奇武先生任“顾问”的《汉英法律词典》。上述文字也为我将《汉英》视为《词典》前身提供了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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