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先师的佚文

(2023-08-14 12:46:51)
标签:

《唐律史源》

宾格尔

序言一

潘汉典

资料

承王曦博士厚谊,我于729日收到期待已久的《唐法史源》(商务印书馆2023年版),作者系德国法学家、汉学家卡尔·宾格尔(Karl Bünger)教授,译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师金晶博士(留德)。先师的佚文

书影

 师潘汉典先生与作者宾格尔有师生之谊,潘译耶林《权利斗争论》(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的德文母本就是上世纪40年代宾格尔教授惠赐潘汉典先生(详见译著载拙文代后记)

翻开译著,序一作者正是潘汉典先生,在此恭录全文如下:

卡尔·宾格尔教授是我十分熟悉的老朋友,也是西方汉学和唐代法律史学界最为优秀的学者之一。我于1940年至1948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当时法律系的系主任费青教授早年从东吴大学毕业后留学德国柏林大学,回国后负责东吴大学法律系的工作。费青教授和宾格尔教授很早就在德国相识,彼此非常熟悉,是多年老友我是费青教授的学生,所以也是通过费青教授有幸认识和接触了宾格尔教授。宾格尔教授和我们联系密切,曾多次参加东吴大学法律系毕业班的活动。宾格尔教授十分热爱中国和中国文化,在学术上非常了解中国。由于他是熟悉中国文化的中国通,所以当时的德国政府才安排他担任德国大使馆驻北平的法律顾问。尽管中德两国是二战交战国,但是宾格尔教授在政治上立场中立,个人对中国的态度非常友好和朴实。

 卡尔·宾格尔教授能够研究唐代法律史是非常了不起的,德国人能够对中国的唐律感兴趣并进行专门研究,这也是很少有的。宾格尔教授对唐律的研究认真深入,也是这个领域的权威,是我所了解的西方世界数一数二的唐律专家。中国的法律史研究,包括日本在内,专门针对唐代法律史的研究并不多,而宾格尔则专攻唐律研究,这是非常罕见的。通常而言,德国对本国的法律文化往往十分自豪,宾格尔能够反其道而行之,对中国的唐律感兴趣并展开专门研究,这是难能可贵的。宾格尔教授视野开阔客观,他对中国唐律的研究能够帮助西方世界了解中国文化,在这一点上,宾格尔教授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卡尔·宾格尔教授的《唐法史源》能够在商务印书馆出版是恰如其分的。商务印书馆历史悠久,为中国古代文化的传播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的史书如《四部丛刊》就是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因此,宾格尔教授这部专论中国唐代法律史的杰作能够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十分可贵。

金晶博士能将此书译成中文,我感到十分意外,但却非常欣慰。我阅读了宾格尔教授的Quellen zur Rechtsgeschichte der Tang-Zeit原著,也阅读了《唐法史源》译稿。宾格尔教授的原著论述客观,研究深刻,作为一位研究汉学的德国学者,教授回遡到《新唐书·刑法志》和《旧唐书·刑法志》等原始中文史料展开研究,体现了西方学者认真的学术态度和治学追求,这是值得称赞的。金晶博士留德五载,是中国政法大学培养的优秀高材生,她能够在学成后回国继续努力从事学术研究,让我非常欣感和感佩。我通读了译稿,译文流畅可诵,文风淡雅,体现了译者的中文修养,我很欣赏。译事艰难,年轻一代的学者愿意付出时间和心血,将这样一部有关唐代法律史的深刻的作品译成中文,忠实流畅,难能可贵。看到这部昔日老友的代表作中译本的完成,此中的喜悦和欣慰,难以言表,故欣然作序,谨此推介。

                                                 潘汉典

                                                2015年1月14日先师的佚文

潘序翻拍件

  翻检当年资料,意外发现20151月留存的几幅旧影——其中包括先师旧影和金晶博士译著的初稿。

先师的佚文
    2015年1月25日晚18点40分左右,奉先师之命在东总布胡同川百味餐厅共进晚餐,本人摄于当天

先师的佚文
    金晶博士译著初稿,本人2015年1月27日中午摄于先师寓所,大概率是日奉师母王昭仪之命又一次“蹭饭”。旧影证实,最晚此日我已知悉先师为译著作序之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