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经典—以潘汉典译耶林《权利斗争论》为重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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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斗争论》莎士比亚龚振祺法律世家“商榷” |
四、“对话”耶林——“要对得起作者、对得起读者、对得起自己”
笔者在整理过程中,注意到译稿的一个有趣的细节。
耶林原著序言和正文里都有关于莎士比亚名剧《威尼斯商人》剧中人物夏洛克的评论,还部分引用了原剧的对话。莎翁的名作享誉世界,翻译名作自然不易,选择译本也就十分重要。
笔者在先生译稿的中译者注里,发现先生提到了梁实秋先生的译文。为了准确起见,笔者特意购买了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的梁实秋译《威尼斯商人》(初版于1936年)。在译者序里,梁实秋介绍了是书的版本历史、著作年代、故事来源和威尼斯商人的意义等珍贵资料。“例言”部分更是直陈:“原文晦涩难解之处所在多有,译文则酌采一家之说,虽皆各有所本,然不暇一一注明出处。原文多‘双关语’,苦难迻译,可译者勉强译之,否则只酌译字面之一义而遗其‘双关’之意。原文多猥亵语,悉照译,以存其真。”由此也可大体明白,梁实秋翻译的莎士比亚作品缘何当年在商务印书馆一版再版,水平确实不一般。
笔者后来发现,译稿中的相关内容——包括莎翁的剧中人物对话与梁实秋译本并不相同,笔者也曾与朱生豪的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对照,也不尽相同。
笔者为此于2016年5月27日带着梁实秋译本和手稿前往先生家中请教,先生明确告知,是根据莎翁英文原著直接翻译的。
笔者知道,先生是以著名的广州培正中学第一名的成绩入读上海东吴法学院。
潘先生毕业于培正中学时所获银盾奖
先生在培正求学时前期校长是黄启明(按: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继任校长是杨元勳校长(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孙中山先生秘书)。先生的扎实的英文训练就是在广州培正中学完成的。先生特别向笔者讲过当年的英文教师龚振祺,龚先生系留美法律博士(J.
D.),学生都称他为龚博士,他上课时会介绍莎士比亚、马克·吐温等外国名家的作品以及鲁宾逊漂流记等名著,他亦曾说英文圣经是国外文学佳作,欲学好英文不妨多读。先生甚至清楚记得龚先生文学功底深厚,有时在课堂上直接用英文翻译唐诗。
《培正同学录》里的龚博士
听到这些传奇般的经历,自然也就理解了先生何以对莎士比亚名著的翻译十分在意,何以会参照梁实秋的译本以及直接阅读英文原著。
正如出身法律世家的耶林会对莎翁名剧中的法律问题有自己的独到理解一样,同样出身法律世家的潘先生(潘先生父亲潘澄修曾任广东澄海律师公会会长),又受过广州培正中学严格的英文训练和上海东吴法学院的法学熏陶,自然会对译文中的法学内容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译稿的译者注里,潘先生明确说明梁实秋译本“个别法律术语有商榷的空间”,自然有其深意。
我个人印象深刻的地方还有“作者序”的“脚注”之一:
此句同下文之间的联系似有突然中断之感。这是由于在本版中删去了旧版(第四版)原有的一些句子。在旧版序言中(如第五版),在此句之后还写道:我没有这样删节,因为所提到的章节似乎没有妨碍本书在社会公众中传诵,还因为法律家们可能省略。
用语很婉转,但意思很明确,这是在与作者直接“商榷”!如果没有阅读过原著的若干版本,就不可能发现这样的问题;如果对原序的理解没有十分的把握,以先生下笔的严谨,不可能贸然提出这样的疑问。倘若作者有知,在其评价不高的遥远的中国(参看第五章),有一位学者跨越时空坦率直言序言的“文法”问题,会做何种反映?
潘译《权利斗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