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补读—以杜汝楫先生为重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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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汝楫哲学辩证价值学术史 |
(七)
我的检索发现,改革开放后杜先生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第一篇论文是“辩证矛盾不是‘A并且非A’”,载《哲学研究》1980年第1期。(前述“关于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性质”是1979年参会论文)从题目可知,内容兼及哲学和逻辑学。
杜文翻拍件
以下是该文部分内容:
“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都采用“矛盾”这个词,这往往容易使人发生误解,以为“矛盾”一词只有一个意义,从而把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相混淆。事实上,“矛盾”这个词在辩证法和形式逻辑中各自有着互不相同的含意。辩证法所说的“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两个对立面的矛盾,而形式逻辑所说的“矛盾”则是指思想的自相矛盾。举例来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的矛盾,吐故和纳新的矛盾等等都是辩证矛盾。“又是人又不是人”,“又存在又不存在”,“又有优点又没有优点”等等都是逻辑矛盾。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只排除思想的自相矛盾,与辩证矛盾不相干。矛盾律是:不能“A并且非A”。这就是说,“A并且非A”就是矛盾律所排除的逻辑矛盾。如果承认辩证矛盾不是逻辑矛盾,那就不能把辩证矛盾说成“A并且非A”。
……有些辩证法命题包含一对肯定和否定的断定,在文字形式上往往表现为“又是又不是”,而且往往被误解为逻辑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如何把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区别开来呢?区别的标准只有一个,这就是:如果一个命题包含着一对肯定和否定的断定,那么判别这个命题究竟是不是逻辑矛盾的命题,就看它是不是从同一个意义(或方面)来说的:……恩格斯说过,历史事件又是必然的又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从字面看,这些话不但自相矛盾,而且简直不可理解。但事实并非如此。关于必然和偶然的辩正关系,恩格斯曾作过多次论述,本应不会误解为逻辑矛盾。比如,从法国革命的发展进程来说,法国革命之所以出现拿破仑的军事独裁一事,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不是偶然的:即使没有拿破仑,也会有别的人来代替他。但是,在另一方面,担当这个独裁者的角色,却不一定是那个在科西加岛出生的名叫拿破仑其人,所以拿破仑之充当那时的法国独裁者又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显然,第一个“必然”和第二个“必然”,虽然是同一个词,但各自的含意互不相同,因为不是从同一个意义来说的,因此这二者并不存在“A并且非A”的逻辑矛盾。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有许许多多辩证命题,而且一般都有详尽的解释,通常不会引起误解。可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一个辩证命题没有给予具体的解释,以致引起不少人的误会,甚至有人用来作为辩证法不受矛盾律的约束乃至否定矛盾律的证明。
普列汉诺夫在1905年写的《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俄译本第二版译者序官》有这样的断定:“运动着的物体存在于一定的位置上,同时又不存在于这一位置上”是“思维的‘基本规律’与存在的基本事实相矛盾”的“不可反驳的证明”。他还进一步断言,对于运动的表述,形式逻辑的矛盾律是无效的,而必须用”矛盾逻辑”的公式,即“A并且非A”来代替(他自己表述为“是——否,否——是”的公式,实质上正是“A并且非A ”)。
普列汉诺夫在他的文章中,没有提到恩格斯和上面提到的恩格斯的命题,因而他的议论不一定是他对恩格斯命题的注解。我们可以把他的议论看作他个人的独立见解。既然晋列汉诺夫是从同一个方面来谈论“存在于又不存在于”,并且还承认他的提法与思维的基本规律相矛盾。因此,根据矛盾律对思维的普遍有效性,我们可以断定普列汉诺夫所说的“存在于又不存在于”的提法是自相矛盾的,因而无效。
其次,所谓“存在于”,如果是按静止的意义来使用的,那么,运动着的物体在任何瞬间,那怕是无限小的瞬间也不可能是静止的,因为物体移动的距离是移动的速度和时间的乘积,因此只有当时间为零时,移动的距离才为零。这就是说,运动着的物体无时不在移动之中。如果“存在于又不存在于”是按静止的意义来使用,而这个提法又是逻辑矛盾,则根据排中律,二者必有一真。这个真命题就是“运动着的物体在任何瞬间都不是固定在一定的位置上。
恩格斯的命题在文字上似乎和普列汉诺夫的命题相仿,但我们不应该用形而上学的片面性观点来理解它,而应该用辩证的观点来理解它。在恩格斯的命题中,有几个概念的含义是不明确的,例如:(一)所说的“物体”究竟有多大,(二)所说的瞬间有多长,(三)所说的“地方”有多大,(四)该物体移动的速度是多快。因为这几个概念的含意不明确,所以对恩格斯的命题就有不同的解释。例如,所说的物体如果大于所说的地方,那么,这个移动着的物体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全部都在该地方移动。如果该物体小于该地方,那就有两种情况:或者是时间×速度≤该地方,或者是时间×速度>该地方。如果是前者,那么,该物体在该瞬间只能在该地方的范围之内移动;如果是后者,那么,该物体在该瞬间之内经过该地方。如果所说的“物体”和“地方”这二者的面积相等,那么这个命题就比较难了。这就涉及古希腊哲学家芝诺关于“飞箭不动”的诡辩。芝诺认为,不论飞箭如何迅速,但它在任何一个瞬间总占据一个地方,而且只能占据同它一般大小的地方;既然它只能占据同它一般大小的地方,它就根本没有移动的余地。于是芝诺得出结论说,飞箭的疾驰是不可理解的。恩格斯关于运动的物体在同一瞬间在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这个命题,也许是针对芝诺的,可是恩格斯并没有具体的阐述。
如果“运动着的物体在同一瞬间又在一定的地方又不在一定的地方”这个命题是一个辩证命题,而且这命题中的“物体”和“地方”的面积相等,那么,对于“在这个地方”一语,不但不能理解为“固定在这个地方”,甚至也不能理解为“在这个地方移动”,因为没有移动的余地(在这一点,芝诺倒是说对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这样说:“运动着的物体在同一瞬间移动到(或到达)它所到达的那个地方同时又移动开(或离开)这个地方。”这就是说,恩格斯命题中的“在”是移动到(或到达)的意思,而“不在”则是移动开(或离开)的意思。这是从物休的运动的两个方面——“又到达又离开”来揭示运功的矛盾。显然,“移动到”(或到达)与“移动开”(或离开)不是逻辑矛盾,即不是“A并且非A”,因而不存在“思维的基本规律与存在的基本事实相矛盾”的情况。这就证明,普列汉诺夫的“不可反驳的证明”是可以驳倒的。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不易区分的疑难是可以澄清的。
真正的学术作品是有生命的。阅读此文,深感杜先生是一位哲人。通篇都在与古人对话,自己的思想清晰明确,逻辑分析耐心、细致,哲理娓娓道来。对于我本人而言,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不易区分的疑难也获得了“澄清”。
同年,杜先生在《学术月刊》(第10期)发表了“马克思主义论事实的认识和价值的认识及其联系”一文。

此篇长文分别论述了“三种判断和两种认识”“马克思以前西方哲学关于事实和价值的讨论”“社会实践是价值真理的客观标准”“成败和功过——对实用主义的批判”等问题。阅读此文,可以感受思想的魅力。
1983年,《中国哲学年鉴》有专文评论杜文:
关于衡量实践成败标准等问题的讨论,已经直接间接地涉及到价值问题。价值范畴是认识论要研究的重要议题。价值问题的提出和探讨是认识论向纵深发展标志之一。现将这方面的研究情况述如下:
从认识方面研究价值问题始1980年。《学术月刊》在1980年第10期发表了杜汝楫的《马克思主义论事实的认识和价值的认识及其联系》一文,该文首次明确地提出了对社会事物的认识有所谓事实与价值之分。所谓事实的认识是关于“是如何”的认识,而价值的认识是关于“应如何”的认识,即关于好与坏、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合理与不合理的评价。杜文认为,黑格尔关于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著名命题,第一次把事实和价值统一起来。但黑氏实质上是把精神作为判别历史事物的价值标准。马克思把社会实践引进唯物主义体系,把社会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才最终解决了两者统一的问题。杜文认为,社会实践作为社会事物真理的标准,不论对于事实问题或者价值问题都是适用的,因为价值问题归根结底可以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杜文列举了大量事实论证了事实认识和价值认识既是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的,把这两者割裂开来或把它们混为一谈都是错误的。把价值问题和事实问题割裂开往往会导致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原则,把两者混为一谈往往导致实用主义。
此后,何祚榕发表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光明日报》1981年8月8日)一文,专文评介了杜汝楫的文章。文章指出,对于社会事物的认识,不仅要弄清楚事实及其规律,而且还有一个如何评价的问题。从深度上看,后者较之前者是深一个层次的认识;从认识的目的更重要的在于改造世界的意义上看,后者是更重要的,因为它涉及人们应当怎样行动才是合理的、正当的问题。
《中国哲学年鉴》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价值观的研究经历了一个由隐到显再到热的历程。
1980年,《学术月刊》发表了杜汝楫的文章《马克思主义论事实的认识和价值的认识及其联系》,提出价值判断问题,标志着新时期价值研究的起点。
书影
由上述业内评论可以推断,杜先生此文的读者一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