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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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体强王铁崖国际法抱病大师 |
(三)
按照张遵修老师的说法:
法学编辑委员会中有三代人,陈体强是中间一代,下面有他的学生辈,上面一代中有他最尊敬的师长钱端升。钱端升与陈体强师生间交谊深厚,老前辈曾在有陈体强在座的教室中讲课,有的课则为陈体强一人在家中讲授,直至晚年,钱端升始终难忘陈体强听课的专注神情。
陈体强先生,翻拍自《陈体强国际法论文集》
上述文字出自关于陈体强的专篇《责任重于名义——陈体强抱病审改书稿》。作为读者,可以明显感受到张老师此篇忆文的深情:
1983年10月13日,在北京大学勺园召开了全卷书稿付排前的编委会,我站在门口等待编委们光临。王铁崖迎面来了,见面劈头一句就说:“体强逝世了!”猛然一听,不禁两人相拥而泣。田如萱(北大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说,哪位学者逝世都没有陈体强先生逝世让人那么难过。我们怀着悲痛的心情离开会场,想着18万字国际法书稿中有一个数字未能定,陈体强让我们查1982年《国际法组织年鉴》,竟成遗嘱。两天后我们意外收到体强先生的亲笔信,是他的家属清理他的病房遗物发现后寄来的。此信是对编辑组所提问题的回答。信是10月10日写的……。《法学》卷出书关于国际法主编的署名问题,我们向王铁崖转达了陈体强的意见,王铁崖说“体强没跟我说过”。因为陈体强三次带我约请王铁崖担任主编,王铁崖也尽了一些主编的职责,而且出版社正式将主编聘书送给了王铁崖,我们就并列两位主编。无论如何,体强先生的责任是尽到了。
本文第一节提及的张老师陪陈体强看王铁崖源自陈体强推荐王铁崖担任主编:
《法学》卷工作起步伊始,我们请陈体强担任国际法分支学科主编,他一再谦虚,说:“我不行,我不行,还是让铁崖来当。”王铁崖也是世界知名的国际法学者,当时执教于北京大学,兼任北大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与陈体强是好友。我们依照陈体强的意见去找王铁崖,王铁崖说:“编百科要非常认真,要花很多时间,我太忙,承担不了主编任务。”我把这情况告诉陈体强,他带我去找王铁崖,劝说王铁崖担任主编,还不成。陈体强就再次带我去,仍然不成。陈体强坚持第三次再带我去,真是事不过三,王铁崖答应了。对王铁崖的应允,陈体强特地写信告诉总编辑姜椿芳,这说明他对主编人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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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书那时候,陈体强住在外交学院里一套有两间房子的小单元里。我每次去,都和陈体强在西面那间靠北墙的方桌两边谈工作。他把最后一批定稿交给我时,坐在方桌对面,停息了一下,面色凝重地说:“原来我让铁崖当国际法主编,现在,还是让我当主编吧。他一直忙着编《国际法年刊》,百科的稿件都是我改定的,如果我改错了,应当由我负责,如果作者不同意文稿的修改,应当对我有意见。”几句话掷地有声,主编,不是名义,是责任。
至此,我才理解了国际法主编何以是王铁崖和陈体强并列!
王铁崖先生的长篇忆文佐证了张老师的说法:
……特别是中国大百科全书中法律篇国际法部分,因分工关系,他负了主要责任。所有条目,他都仔细考虑过;除了他自己撰写的以外,每一条他都加以修改,甚至重写。在他病重进医院之前,他还不顾虚弱的身体,不辞疲劳,解决了全稿中遗留下来的几个疑难问题。现在,全稿已经完成了,已经付排了,这是体强同志的功劳,是他对中国国际法所作出的贡献之一,也是最后的一个贡献。
(见《怀念体强同志》,载《陈体强国际法论文集》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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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体强长公子陈达隆的回忆提供了细节:
1983年他最后一次住院,是被送进阜外心脑血管专科医院,我母亲和我们兄弟都轮流陪着他。头一天医院还说父亲的病情好转,有所缓解,我们也预期他很快能出院了。结果他当天一直给《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审改稿子,导致病情到了晚上急转直下,终于不治辞世。父亲当时已经被提名为海牙国际法庭首任由中国人担任的大法官,还问我要不要去美国做个心脏搭桥手术,他完全没有料到那次住院会去世,我们也没有料到。
采访者谢喆平感叹:
在虚掷光阴22年之后,复出没几年的陈体强以66岁之龄去世,第二年,出任联合国大法官的是长他11岁的倪征燠,倪先生为母校东吴法学院争得无上荣耀。假如陈没有匆匆去世,假如他如约去联合国做大法官,如今的清华园里,除了陈岱孙在经管学院的雕塑,也许会有陈体强在法学院的雕塑,那将会是何等的佳话。
书影
《大百科全书•法学》里的“陈体强”词条正出自“同学兼同乡”王铁崖先生(原文为:1935年,他以优异成绩考上了清华大学政治学系,那时,我是清华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既是同学,又是同乡,我和他很快就认识了。):
陈体强(1917~1983)
中国当代国际法学家。福建闽侯县人。193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政治学系。1945~1948年在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国际法,得哲学博士学位。1948年返国,在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任教。1950年,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编译委员会副主任兼研究部副主任,其后曾任该学会常务理事及中国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1956年以后,先后在国际关系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和国际问题研究所担任和主持国际法研究工作。1981年起,任外交学院教授并兼任北京大学教授。1981年,任外交部法律顾问,1983年,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同年,在世界性的国际法学会的英国剑桥会议上被选为该学会的联系会员。他毕生致力于国际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所著《关于承认的国际法》一书,1951年以英文于伦敦出版,在国际法学界受到高度重视,被誉为国际法名著,并列为当代国际法必读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从理论上分析和评论中国外交实践中的现实国际法问题写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国、中印边界问题、北部湾海域划分问题、金边傀儡政权、中国飞机被劫持到南朝鲜、湖广铁路债权案等文章,对于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他还担任《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之一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编委会委员兼国际法分支主编之一。他曾被邀往美国、瑞士、英国、加拿大等国讲学,阐明中外关系中的法律问题和中国与国际法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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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文献,我自己粗略知道了英年早逝的陈体强先生,不愧为“世界知名的国际法学大师”。张老师忆文说得好:
在百忙中他审修了《法学》卷中国际法分支将近100个条目,交出定稿18万字。这18万字,是他字斟句酌、精益求精、简而又简的浓缩的国际法基本知识。张友渔曾说,不是作者在百科全书上发表署名文章可以出名,而是百科全书借作者在学术界的声望体现百科全书高水平的质量。陈体强主编国际法,实现了张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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