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办法作了新的调整。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
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于是,在华灯初上的大街小巷,警灯闪烁,交警成群,用一双鹰一样的眼睛,监视过往车辆,主要是开车的司机。如果哪位司机哥是个红脸膛,那就不客气了,敬个礼,把个测酒精的仪器往你嘴里一插,看结果便知分晓。

我也凑了热闹,站在路旁看交警叔叔执勤。
一辆“本田”车疾驰而过,交警上前拦住,司机打着酒嗝,和前来勘察的交警们热情打着招呼,仿佛是刚从一个酒桌上散下来的。相互寒暄了几句,也没有用哪个测试仪测试,只是招呼司机“小心驾驶”、“慢走”之类的,那位司机含混说着什么,一溜烟把车子开走了。
周围围观的人,和我一样唏嘘不已。
还有很多车辆,看到前方警灯忽闪,就在马路上来个急转弯,仓皇逃去。此地无银三百两。
有个稍胖的交警还望着远去的车子还大加赞扬:“这弯儿,拿的真好!”
我开始有些好奇,他们究竟想查什么呢?!

一个农民打扮的人,骑着摩托车,后面坐着一个女人,大概是他的老婆,被交警勒令停下。
可能是和妻子来城里走亲戚,晚饭喝了几杯,脸很红。交警一个箭步冲上去,拔掉摩托车司机的车钥匙,并迅速拿出那个闲置很久的测酒仪,直接就插在摩托车司机的嘴上。周围的群众都走上前去,围观看热闹,也看看这些交警是如何执法。
估计是测出这位司机呼气中,酒精含量超标,他立刻就被按进路旁的一辆警车内,摩托车被两个年轻的交警推到清障车上,看来是要拉回交警队了。
围观的人,议论纷纷,也有打抱不平的,也有求情的。交警的回答很有威严,“我们是为了他好,让他意识到酒后驾车的危险性。”
马路上车水马龙,偶尔还有被拦下的车,接受检查。那个摩托车司机的老婆(可能),怔怔站在马路上,或许是家很远,不知道如何回去;或许惦记她的男人,什么时候能给放出来······
这是一个寻常的夜晚。
明亮的路灯,一直排向远方,我踯躅在这熟悉的街道,看着路灯杆下,黝黑的阴影,那是灯光照不到的地方。
我想,我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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