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陳亦人
《傷寒雜病論》自晉·王叔和重新編次改名《傷寒論》以來,不少醫家長期認為書中的六經辨證理論只適於指導外感病,直至清代,始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見。如柯韻伯說:"仲景之六經,為百病立法,不專為傷寒一科,傷寒雜病,治無二理,鹹歸六經之節制。"(《傷寒來蘇集》)俞恨初說,"以六經鈐百病,為確定之總訣。"(《通俗傷寒論》)這在理論認識上,無疑是一次大的飛躍。然而,由於違反了傳統說法,柯、俞等的意見並未能被多數醫家所接受。相反,隨著溫病學說總結出衛氣營血與三焦辨證為溫熱性質外感病的辨證綱領以後,六經辨證又由廣義傷寒降而為只適於風寒性質的外感病了。目前,高等醫藥院校中醫專業教材,除五版《傷寒論講義》外,多數講義仍舊沿用傳統說法。如《中醫診斷學》關於外感病辨證仍是"屬風寒者,用六經辨證方法,屬溫熱者,可選用衛氣營血或三焦辨證方法。"果如所說,六經辨證還有多少價值?學習以闡述六經辨證為主要內容的《傷寒論》還有什麼意義?近幾年來,中醫刊物發表了許多從不同角度探討六經辨證的論文,雖然還存在爭議,有些仍側重千外感病,但畢竟有了良好開端,對於深入研究六經,重新認識六經,都有一定啟發和幫助。本文僅就"六經鈐百病"問題,略抒管見,敬希教正。
對六經涵義不同認識的認識
討論"六經鈐百病"問題,首先應明確六經的涵義。可是對此認識極不一致,有的專主經絡,有的強調氣化,有的等同臟腑,有的劃分八綱,有的作為證侯群,並喻為姓名、記號等等。下面就談談對這些認識的認識。
1·六經即經絡
主張六經即經絡的立論依據是《素問·熱論》,因其所述六經病的特點大多是經絡形證。晉、隋、唐、宋醫家對六經病的解釋也都側重於經絡病變,北宋·朱肱尤其強調臨床辨識經絡的重要意義。指出"治傷寒先須識經絡,不識經絡,觸途冥行,不知邪氣之所在,往往病在太陽,反攻少陰,證是厥陰,乃和少陽,寒邪未除,真氣受斃。"(《類證活人書》)並給出足六經經絡圖,隨圖解釋六經病證。各經之後又引錄《靈樞·經脈》有關經脈循行徑路的記載,以資佐證。然而,《傷寒論》所述的六經病僅有部分經絡病變,單就經絡解釋,未免局限。明·方中行曾分析指出:"六經之經與經絡之經不同,…¨猶部也。若出六經之經,斷然直作經絡之經看,則不盡道,惑誤不可勝言,後世謬訛,蓋由乎此。"(《傷寒論條辨》)按萬氏主張--經、猶部也,確有見地,但說六經之經與經絡完全無關,亦欠妥切。六經雖非專主經絡,也不能排除經絡,是大概念與小概念、廣義與狹義的關係。
2·六經即六氣
《傷寒論》注家中的氣化派都十分強調六氣與六經的關係,如張隱唐說,"天之六氣為本而在上,人身之三陰三陽為標而上奉之,所謂天有此六氣,人亦有此六氣也。"(《傷寒論集注》)不但以風寒燥濕熱火分主六經,而且據以說明六經病情變化的相互關係。其內容主要引自《素問·六微旨大論》與《素問·至真要大論》,確也能夠自圓其說。但是,把六經辨證精神全歸於六氣變化,則難免牽強附會。正如章炳鱗所說,"假借運氣,附會歲露,以實效之書變為玄談,則張志聰、陳念祖是也。"(《傷寒論今釋》)章氏的評論雖然有些偏激,但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3·六經即臟腑
六經離不開臟腑,《素間·熱論》的六經分證,也是經絡與臟腑並提,如"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然而何以不稱臟腑,卻名六經?又何以不稱十二經?黃坤載曾作過解釋:"六臟六腑,是生十二經,經氣內根於臟腑,外絡於肢節。脾、胃、肝、膽、腎、膀恍,經行於足,是為足之六經;肺、心、心包、三焦、大腸,小腸,經行於手,是為手之六經。·…¨經有十二,六氣統之,兩經一氣,故亦日六經。"(《傷寒說意》)成都中醫學院主編的《傷寒論釋義》也曾作出"《傷寒論》的六經,實際上就是以六經所系臟腑的病理反映來指導辨證施治的"的結論。就六經與臟腑的關係來說,這一論點是能夠成立的,足以糾正證候群、記號說的謬誤。但是,主張六經一定包括六臟·六腑在內,則又不符實際。例如大陽病並無小腸經症狀;太陰病只有足太陰脾病,因為手太陰肺經病已見於太陽病中;厥陰病也只是肝經病,因為心包證的神昏讒語,亦已見於太陽病篇的岡溫與火逆證中。為了強調六經辨證理論的完備,在闡釋各經病的病理機制時,都要兩臟兩腑並提,這是刻意求全,將無作有,反而降低六經辨證理論的價值。其實,六經是多方面綜合的系統慨念,雖離不開臟腑,卻有所側重,不應完全等同。況且《伤寒論》六經病內容本身就存在一些缺陷,應當實事求是地辯證對待。
4·六經即八綱
直接提出這一主張的是陳遜齋。他說:"傷寒六經者,陰陽寒熱虛實表裡之代名詞也。"(1935年中央國醫館附設訓練班演講詞)再則以八綱區別六經,如日醫丹波元堅提出:"太陽病者,表熱證是也";"少陽病者,半表半裡熱證是也";"陽明病者,裡熱實證是也";"大陰病者,裡寒實證是也";"少陰病者,表裡虛寒證是也";"厥陰病者,裡虛而寒熱相錯證是也。(《傷寒論述義》)陳遜齋所說似能突出八綱,但是,六經指病之所在,八綱屬於性質,是內涵迥異的兩個慨念,卻混為一談,未免概念混淆。丹波元堅所說比較具體,一般認為有助於區分六經病,因而得到許多醫家的贊同。但如果與實際聯繫,則顯然失於機械,甚至概念錯誤。例如太陽病屬表熱證的說法,就不夠確當。表熱證治當辛涼解表,麻桂辛溫怎麼能用?豈不"陽盛則斃"。陽明病固然以裡熱實證為多,但也有裡虛寒證,陽明病篇不但提到裡虛寒證,而且有主治陽明虛寒證的方劑。主張"陽明虛寒,即是太陰",這是丟開了脾與胃的生理、病理特點,實際是站不住腳的。大陰病如果是裡寒實證,那麼"當溫之,宜服四逆輩",怎憚解釋?所以現代大多主張太陰病為裡虛寒證,似較合理,但也不可視為絕對。少陰病為表裡虛寒證,只突出了寒化證,概括不了熱化證,也是片面的。至於厥陰病為裡虛而寒熱相錯證,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厥陰病的特性,但是,決不能認為沒有單純的寒證或熱證。總之,六經病性質的說法不符實際,不應盲從。
5·六經即證侯群
陸淵雷曾有"熱病之證候群,為湯液家所宗"(《傷寒論今釋》)的論述。因為"證候群"名稱比較新鮮、時髦,得到許多醫家的欣賞。有說六經就是六大證候群,有說中醫辨證就是辨證候群等,這是對辨證理論的曲解。臨床辨證固然離不開證候,但辨證目的在於求因(病機),不是僅據表像。在證候的後面加一個群宇,則意味著僅是表像的集合,不存在什麼內在的病理聯繫。六經果真是六大證候群,則只需六張處萬就能解決問題。按照證候群的說法,每一張方劑的主治證,就應是一個證候群,那麼,《傷寒論》有112張方劑,就有112個證候群。推而廠之,疾病千變萬化,又有千萬個證候群了,怎麼執簡馭繁呢?應當肯定陸氏對於《傷寒論》理論頗多闡發,不乏真知灼見,但對六經分病意義的認識似嫌不足。他提出的"故本論六經之名,譬猶人之姓名,不可以表示其人之行為品性"的觀點,"可能是受日醫的影響(《傷寒論今釋》)。如鶴沖元逸說:"傷寒六經,非謂病在六經也,假其為紀也已。"(《醫斷與斥醫斷》,識如山田正珍說:"可見此書以六經立名,猶數家者流以甲乙為記號。注家不察,解以《素》·《靈》經絡之說,可謂不解事矣。"(《件寒論集成》,批判六經專主經絡,雖然有其正確的一面,但由此認為六經沒有實質內容,僅是記號、姓名,則是錯誤的。
如何理解"六經鈐百病"
從歷史來看,關於"六經鈐百病"不外乎否定與肯定兩種意見。否定固然不對,但是只強調六經而忽視其他辨證,甚或主張以六經辨證代替其他辨證,也是不對的。要求對"六經鈐百病"能有比較確切的理解,必須弄清以下兩種關係。
1·六經病與百病的關係
百病,是指各種不同的疾病,極言其多,故稱"百病",甚至稱為"萬病"。病種儘管根多,臨床表現各異,但總是機體的反應。因此,就其內在病理變化來說,必有一定的規律,而六經病正是對內在病變共性的高度概括。所以,六經病既不是獨立的病種,也不是百病之外
的疾病。何秀山曾經指出,"病變無常,不出六經之外,《傷寒論》之六經,乃百病之六經,非傷寒所獨也。"頗能說明六經病與百病的關係。《傷寒論》采用六經分病,乃是據疾病內在變化的分類,這種分類方法,實寓深意,是仲景的偉大刨造。辨六經病的目的是辨病之所在,簡言之,就是辨別"病所。,這是《傷寒論》辨病理論的最大特點,也是最大優點。正如章炳鱗在《傷寒論今釋》序中所說,"療病者,以病所為依據者也,得其病所,則治不至於逆,隨其所在而導
之可矣。。事實的確如此,不論外感病,內傷病,不論哪一科哪一種病,只要出現某經主證,就可確診為某經病,而隨經出治,常可獲得預期療效。吳坤安曾舉厥陰病為例進行說明,他說:"六經主病,仲景非專為傷寒立言,如厥陰所述氣沖吐蛔等證,乃厥陰風木自病,不拘傷寒雜病,但見嘔逆吐蛔者,即是肝邪犯胃,宜兼厥陰而治。"(《傷寒指掌》,或者以為所舉都是屬於"傷寒派"醫家的論述,論據不夠。那麼,就來看看溫病學家葉天士、吳鞠通是怎樣對待六經的。葉天士的代表作《外感溫熱病篇》中多次提到六經,如"裡結於何?在陰明胃與腸也·。""恐其有濕聚太陰為滿。""以沖脈隸屬陽明也。"防是陽明胃實"等。在內科雜病的醫案中,每據六經分析病機,如
"厥陰內
風,乘陽明脈絡之虛。"(中風案,"少陽上聚為瘕,厥陰下結為疝。"(肝風案)"厥陰上幹,久則陽明失降。"(眩暈案)"太陰脾臟日削,自然少陽膽木來侮。"(虛勞案,"厥陰少陰,龍相上越。"(吐血案,在確定治法與解釋藥物配伍意義時,也往往援用六經,如"議少陽陽明同治法","治在太陰厥陰","通補陽明",以及"白朮補太陰,厚朴通陽明,當歸補厥陰,丹皮泄少陽"等。由此可見,葉氏不僅沒有否定六經,也未把六經專屬於外感風寒範圍,而是廠泛運用,且有較多的充實。吳鞠通的代表作《溫病條辨》中,除太陽病名稱外,其他五經部多次提及,如"太陰溫病"、"陽明溫病"、"少陰溫病"、"手大陰暑溫"、"手厥陰暑溫"、"暑邪深入少陰"、"暑邪深入厥陰”、"陽明濕溫"門及"太陰脾瘧"、"少陽瘧"、"大陰三瘧。、"少陰三瘧"·"厥陰三瘧"等,只不過增入溫暑諸名罷了。臨床尤擅運用經方治療疑難危重病證,屢起沉菏,為同輩醫家所贊佩,散見於《吳鞠通醫案》,不贅。當代已故的名醫如蒲輔周、嶽美中、金壽山等,都以擅用六經理論解決疑難病而享盛名。再如范中林之治內科雜病,陳達夫之治眼科病,李樹勳之治兒科病,也都是以六經辨證理論為指導。這些,皆足以證明"六經鈐百病"論點的正確。本人對此也有較深的體會,如治一例西醫診斷為腦幹腦炎的女性患者,屢醫乏效。診屬寒邪直中少陰證,用溫經通陽的麻黃附子細辛湯加味,收到顯著的效果。又如用以石膏、大黃為主藥的清下方治癒陽明蘊熱的頑固瘙癢症。再如治癒一例患胃穿孔急腹症的高齡老人,證見亡陽厥脫,因而先用四逆湯加味急救回陽,怠陽回之後;繼用大柴胡湯和解兼攻,從而獲得意外的療效,充分體現了六經辨證的重要意義。
2·六經辨證與其他辨證的關係
《傷寒論》原文的六經主要是辨病,所以每經病之前都標出"辨xx病脈證並治",每經病的首條,皆是"xx之為病",多數條文皆冠門
"xx病"。對於兩經或三經病同時發生的,名為合病;先後出現的,名為並病,而不稱為合證、並證。至於"此為陽明病也","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自利不渴者,屬太陰","自利而渴者,屬少陰"等,則是辨六經病的實例。然而辨病離不開臨床證候,所以《傷寒論》也間有逕稱"某證",如"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據證知病,既然未見陽明少陽證,則知病仍在太陽,沒有傳入陽明、少陰。又如"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提示治病的步驟應隨證而異。雖然已經具有陽明證,但少陽病的主證尚在,而且膽胃氣逆頗甚,即不可專攻陽明。由於辨病的依據是臨床證侯,所以亦稱"六經辨證"。北宋·龐安常所著的《傷寒總病論》,已將"xx病"稱作
"xx證",實耳六經辨證提法之先河。這裡,必須明確六經辨證之目的是辨病之所在,證相病名雖不同而精神是一致的,乃是六經辨證與其他辨證的主要區別處。掌握了這一區別,則六經辨證與其他辨證之間的關係可不言而解。否則,必然糾纏不清,或各種辨證並列而忽視六經,或強調六經而貶抑其他辨證,或將八綱辨證排除於六經。。
六經辨證之所以重要,因其概括了內在病變共性的"病所",但只知病之所在,還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必須同時辨清病的性質,才能全面掌握病機。因此,"《傷寒論》六經病篇的全部內容都貫穿著八綱辨證精神,只不過沒有八綱名稱而已。前輩許多醫家對此已有認識,如無求子的《傷寒百問》就提出了問表證,問裡證,問表裡兩證俱見,問無表裡證,問陰證,問陽證等。許叔微
說:"傷寒最要,表裡虛實為先。"(《傷寒發微論》)程鐘齡說,"傷寒變證,萬有不齊,而總不外乎表裡寒熱四字。"(《醫學心悟》)陶節淹首次將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八者聯在一起,提出"夫傷寒三百九十七法,無出於表裡虛實陰陽冷熱八者。"(《傷寒全生集》)其後徐春甫又加上"綱領"兩字,以示其重要。如“表裡虛實陰陽寒熱八者,為傷寒之綱領。"(《古今醫統大全》,約而言之,則為"八綱",當是八綱辨證名稱的來源。程郊情也曾強調指出“《傷寒論》乃醫門之軌範,其中教人如何辨陰陽表裡,如何察寒熱虛實。"(《傷寒論後條辨》,日醫丹波元簡同樣認為八綱是學習《傷寒論》的重點,並聯繫治法提出"要之《傷寒論》一部,全是性命之書,其所關係大矣,故讀此書,滌盡胸中成見,宜於陰陽表裡虛實寒熱之分,發汗吐下攻補和溫之別,而痛著功夫。"(《傷寒論輯義》)這些皆表明"八綱"確實是《傷寒論》辨證理論的核心內容之一。有些醫家認為"八綱"與《傷寒論》無關,並且只強調"八綱"具有共性,不承認六經辨證具有共性,顯然是錯誤的。要知六經概括了"病所","八綱"概括了"病性",都屬於共性而名有側重,臨床辨證缺一不可,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傷寒論》的辨證體系,而為各種辨證的基礎。
實踐證明,既辨病所,又辨病性,是臨床辨證的兩個重要環節,必須緊密聯繫,綜合運用。然而,高度概括的六經與八綱,只能得出比較籠統的總的病機概念,所以《傷寒論》在具體辨證時,又提出了"榮衛"、"水氣"、"淤血"·"上焦"、"中焦"、"下焦"等有關病機、病位的概念,有時則直接提到臟腑。現代所說的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臟腑辨證等,實際是上述辨證內容的引申和發展。由於衛氣營血辨證與三焦辨證符合溫病病情變化的規律,用作溫病的辨證綱領,確實有利於溫病的治療。然而,這僅是辨證個性方面的發展,並沒有離開辨證共性的六經與八綱,也不可能完全離開。共性不能代替個性,個性更不能代替共性,所以,主張只要衛氣營血辨證與三焦辨證,不要六經辨證,或主張只要六經辨證,不要衛氣營血、三焦辨證,都是片面的;不可取的。至於臟腑辨證與六經辨證的關係尤其緊密,既不是對立的,也不是完全等同的。
結語
當前,關於辨證問題所以存在那樣多的爭議,總由於未深入理解各種辨證的關係。所門會誤把辨證共性的六經專屬於風寒外感病,這是循名而不貴實,滿足于現成結論,缺乏認真研究而致的錯誤。
仲景在六經與八綱構成的辨證體系之外,還有一個偉大創造;就是辨以方名證的"湯證"。由於《傷寒論》的方劑大多配伍嚴謹,針對性強,只要方與證合,則收效卓著,所以論中明確提出了桂枝證、柴胡證",為辨證治療學另辟了一條新的途徑。"後人根據這一精神運用《傷寒論》方。取得許多新的成績,使得經方的運用範圍不斷擴大,--張常用方有時能冶患幾十種不同的疾病,近幾年來對於《傷寒論》湯證的研究已不單是臨床實踐,而是利思各種手段進行科研。隨著研究的深入,也進一步證實了《傷寒論》辨證論治理論的科學價值。
總之,《傷寒論》的辨證內容極為豐富,既有辨"病所”與“病性"的共性辨證,又蘊含有各種個性辨證精神,是辨證理論的基礎,對臨床各科都具有指導意義。"只因為圃於《傷寒論》書名,遂將這綜合的六經辨證理論,專屬於狹義傷寒,實是天大的誤解;柯、俞等氏在六經專主傷寒已成定論的時候;能夠勇敢提出"六經鈐百病"的意見;對於"始終順舊”的人來說,無異是當頭棒喝,可惜當時因禁錮太深;未能引起較大反響。如果現在仍然因循舊說,不加研究,那就有愧於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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