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的准备
(2010-11-09 15: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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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豫商.道 |
破局的准备
文| 刘必荣
谈判真的无所不在。前几天在网上,一个过去教过的女学生跟我聊天。她现在在美国一个小城念书,刚刚和在美国另一城市念书的男朋友分手。
因为宗教信仰不同的矛盾,终于有一天两人吵过架之后,她给了他最后一个通牒。她没跟我说最后通牒是什么,只说三个月的恋爱就结束了。男朋友临走时留了一句话:“你给了最后通牒,就要有承受结果的能耐。”
“老师,我觉得我真的很不会谈判。”她无奈地说。
我笑笑。其实这段恋爱故事里,有好多段谈判的启发,可以拿出来讨论。
她跟我说,那个男生跟她认识,是因为他到他住在小城里的姐姐家玩,她刚好生病,他姐姐带着他来看她,结果擦出爱的火花。“可能他当初看我楚楚可怜,觉得我很柔弱,才爱上我的吧,”她说,“没想到后来才发现我是个母老虎。”她苦笑。
谈判不就是这样?我们常常都凭第一印象,就对一个人或一个公司做判断。虽然这种武断的结论常常不正确,但因为大家都对第一印象特别重视,所以如何在第一时间给对方一个好印象,仍是大家努力的目标。
这个学生哀怨地跟我说:“他大概算准了,我在小城里没地方去,也没有其他中国人追,所以才能那么神气吧。”这正好对应了谈判“退路” 的概念。
任何谈判都要先找退路,找好退路,才不会被对方勒索。退路也跟谈判的权力直接相关。有退路的人,如果能快速用退路取代对方,谈判的筹码就相对增强。所以我们在谈判桌上,要不就砍对方的退路,要不,就得增加自己的退路,这样才能在谈判的天平上增加自己的分量。以销售工作为例,砍对方的退路,就是让他知道,另一个供货商的供货质量比不上我们,而且也未必能在数量和交货时间上满足对方的要求;增加我们的退路,就是赶紧去开发新的市场,不要把鸡蛋全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所以我也跟我学生说:“你要不要考虑搬到大城里去工作?认识人多一点,工作机会也多一点。”这就是要她先找退路。
倒是那个男生一句:“你给了最后通牒,就要有承受结果的能耐。”挺有威摄力。谈判时,我们或真或假,都可能会给对方一个最后通牒。这种最后通牒如果要有可信度,必须具备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我们必须真做好 “破”(破局)的准备。即便“破”了以后,我也要付出相当代价,但是为了原则或面子,“破”了也在所不惜。我们自己的代价?咬着牙撑过去就是了。这样威胁才会有可信度。当然,最好是我也先去找退路,这样才更不怕“破”。
第二,我们的惩罚必须和要求成比例。如果我们要求的事情很小,但附带的惩罚却超乎比例的严重,对方也不会相信。
第三,如果我们真的给了很严重的警告,这个严重性必须是逐步加上去的,只有逐渐升高,把自己愈卡愈紧,才能增加威胁的可信度。
如果给了最后通牒,但是后悔了,怎么办?找白脸出来打圆场是一个方法。预先找好第三者在关键时刻出来缓解,或找个和事老,提出新的折衷方案,是一个常用而且好用的方法。所以我跟我学生说,如果反悔,赶紧找一个第三者传话,再见面时,就完全不提最后通牒的事了,让它就这样过去。很多商业谈判就是这样,前一天互相骂得很凶,第二天立刻就云开雾散,一样和颜悦色地谈判。商业谈判如此,爱情谈判亦然。
(作者为台北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导、和风谈判学院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