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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举报官员”并非可靠反腐正途

(2014-08-25 00:08:15)
标签:

杂谈

官员

举报者

正途

举报保护

      官员举报官员并非可靠反腐正途

 

媒体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官员举报官员”事件发现,举报者结果各异,有的达到举报目的,有的因举报吃了官司,有的为此丢了性命。(8月19日《河南商报》)
  大多数“官员举报官员”事件的最终举报结果,显然都难如人意,甚至可以说是十分“惨淡”。这集中体现在,在这些举报中,尽管被举报者大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但相比之下,举报者所付出的“代价”则往往更为严重、结局也更为惨痛,以至于常常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仅就个案的反腐效果来看,相比一般的群众举报,由于举报者来自 “体制内”的“内部人”特殊身份、洞悉腐败内情,“官员举报官员”的实际腐败揭露效果,或许确实显得非常直接有效,甚至是“一举报一个准”。但是,也正是因为这种“内部人”的特殊举报身份,甚至是“下级举报上级”“下属举报顶头上司”,再加上目前举报保护制度的不够健全完善,在“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实官场生态中,被举报者实施打击报复也会非常方便,举报者面临的举报风险也会非常巨大。
  正是因为存在这种巨大的举报风险,“官员举报官员”现象尽管不时出现,但总体来看,其实又是一个极小概率的事件。而此前纪检机关的统计也显示,“所查处腐败案件的线索80%以上都来自群众举报”。置身其中、更容易了解腐败内情的“官员举报”,之所以很难像“群众举报”那样成为腐败线索的主要来源,除了“举报风险”之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实际上也与作为“局中人”的官员缺乏足够的举报利益动力密切相关。很明显,在现实官场上,官员尤其是上下级官员之间,其实往往是一种“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关系。在这利益关系背景下,再依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逻辑,我们显然很难指望和强求,大量官员都能完全不顾忌自身利益而仅仅依靠道德自觉,便会轻易铤而走险地去举报自己的同事同僚。
  这也就是说,“官员举报官员”现象,虽然值得肯定赞赏,而且其个案反腐效果也相当明显,但它无疑又并不是真正可以和值得普遍期待、托付的可靠反腐正途、主渠道。而真正的反腐正途主渠道只能是,“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确保官员“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而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除了不断健全完善相关举报保护制度、严惩各种打击报复行为、降低反腐举报风险,让包括官员在内的所有举报者都“没有后顾之忧”之外;另一方面,更为长远的治本之策当然还在于:必须全面构建起不敢、不易、不能腐的制度环境,将所有官员手中权力都真正 “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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