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万辆劣质自行车损害了谁
(2012-05-01 1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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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益慈善组织仁爱公益事业捐赠法自行车 |
红基会下属的“仁爱基金”向陕西大型国企和地级市老干局捐赠上万辆自行车。受捐者称,这些车质量很差,骑两下就爆胎。据媒体调查,该批自行车出厂价100多元,仁爱基金捐赠时却号称价值700多元。也有不少民众质疑,将退休干部当做“弱势对象”捐赠,令人难以接受。(4月26日《华商报》)
“出厂价100多元,捐赠时却700多元”“全省效益最好的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的老干部被当成弱势群体”“捐赠的自行车送人没人要,卖也不值钱”“几十万上百万的捐赠,一张收条都没有”“红会领导的办公室,放了半房子茅台酒”“购买自行车不签合同也不要票据”……仅报道中披露的这些看点,就足以令人咋舌和愤怒了。
虽然此事的看点众多,但指向却非常明确,那就是“仁爱基金”志愿者办的为所欲为———向谁捐赠它说了算、捐了多少它说了算、怎么购买捐赠品它说了算……真是应了该办主任时进龙的话:“我志愿者办爱干嘛干嘛,你监督不上。”敢如此放言,腰杆儿必定很硬。从这些已经浮出水面的事实来看,这背后的水有多深,恐怕仍会出人意料。
“仁爱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属的一项专项公益基金,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又是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也就是说,其基金会的收入来源全部来自于社会公众、企业的捐赠和政府拨款。如果按其所宣称的那样,“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助学、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那么,向陕西省效益最好的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的老干部捐赠,显然不属于捐赠范围。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受赠人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此做法已有违法之嫌。再加上自行车出厂时和捐赠时一里一外数倍的差价,还有红会领导慷而慨之送出的茅台等等,这些都要由捐赠人埋单。因此,“仁爱基金”事件第一个损害的就是捐赠人的利益。
其次,在目前公办慈善几乎一统天下的格局里,这些本应归属民间社会的机构往往充满了官方色彩,君不见一年数次由各级政府下发的各种募捐通知,正是政府为各种公办慈善机构的背书。为其背书,却疏于监管;君不见各种戴着“副部级”“副厅级”官帽的公益慈善组织,利用其官民通吃的特殊地位接受了大量的财富。接受财富,却不接受监督。这种官民不分的管理体制不但让公众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独立性”产生了质疑,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更为重要的是,自郭美美事件发生后,整个公益慈善组织的信任就一直处于透支状态,再加上对这类组织有如生命线的公开透明千呼万唤也不出来———红会在去年好不容易上线一个捐赠查询平台,也是漏洞百出———更恶化了公众对慈善组织的印象。可以说,这次“仁爱基金”事件又让公众再一次寒心,也让公众对公益慈善组织的信任再一次受到损害。而“仁爱基金”事件的发生也再一次昭示,不透明的慈善是伪慈善,不受监督的“仁爱”是假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