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信仰法律的公民绝望
(2012-04-26 06: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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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文潍坊《京华时报》法学博士法律框架 |
2010年年底,因老家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致信潍坊市长。今年3月,山东省认定他家所在区域征地合法决定的裁决被国务院撤销。(4月24日《京华时报》)
当王进文以公开信方式吁求关注时,曾有人质疑,王进文作为一名法学博士,在遇到问题时不依靠法律,却利用“清华”和“博士”的名头来寻求舆论支持,有悖法律精神。这种苛求当然站不住脚,首先,王进文一家从未放弃在法律的框架中维权的努力,提起了好几起诉讼,可一直没有得到回应,求告无门,有关部门以“拖”来耗尽公民维权的决心。其次,写公开信与法律并不相悖,也是一种言论表达方式,当政府部门自恃强大无视民众诉求之时,当司法内部缺乏运送正义的动力时,需要舆论监督的力量去推动,需要“倒逼”。王进文的公开信,正是一种“倒逼”的努力。这种“倒逼”还是在法律框架之内,是借助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去寻求法律的保护。可想而知,没有这种“倒逼”,很难有这个结果,起码不会这么顺利。
所以,永远不要让信仰法律的公民绝望。公民寻求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这种良善之心,这份对法律的信赖,是政府之福,社会之福,法律之幸,应该得到尊重和呵护。这里有一个价值次序,政府首先要守法,而不要逼着公众走到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的地步。如果走到了法律程序中,就应该呵护公民这种对法律的信赖,在法律框架中解决问题,尊崇法律的权威。而不要逼着求告无门的公民采取极端手段维权,许多悲剧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可以找到绝望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