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联从格律诗派生而来,格律诗成熟于唐代,属于文言文的范畴。因此在楹联创作中恰当的使用文言虚词是可以的,且恰到好处,则增加楹联的典雅,使其更有风采。
副词一般用在动词、形容词的前边,起修饰作用。副词不能修饰名词和代词。
1.程度副词
(1)表示事物性状达到很高、很深的程度:
最、甚、至、极、殊、良、绝、尤、颇、大。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很”“最”“特别”“十分”等意思。
(2)
表示事物性状在原有的程度上更进一步:弥、益、兹、加、愈。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更加”“越发”的意思,多用来修饰形容词。
(3)表示程度轻微,或行为、动作实现的渐进性:稍、少、略、颇。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稍微”“略微”“渐渐”“逐渐”的意思。
2.范围副词
(1)
表示动作行为所涉及的是人或事物的全部:悉、皆、尽、咸、俱、举、备、凡、毕。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全”“都”的意思。
(2)表示动作、事物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唯(惟)、但、第、徒、特、直、独、仅、止。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仅“只”的意思。
(3)表示彼此之间共同进行某一动作或动作一起发生:共、同、相、相与。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一起”“共同”的意思。
3.时间副词
(1)表示动作行为已经发生,或过去曾经发生过:既、已、尝、曾、业。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已经”“曾经”的意思。
(2)
表示动作行为正在进行或正巧遇上某种情况:正、方、会、适。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正在”“正赶上”的意思。
(3)表示动作行为将要发生或某种情况将要出现:将、且、行将、垂。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将”“将要”的意思。
(4)表示动作行为发生得快:立、即、遽、亟。它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立即”“马上”“就”的意思。
(5)表示同一动作行为的多次发生:数、亟。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屡次”“每每”的意思。
(6)表示前后两件事在时间上的紧相承接:遂(就,于是)、乃(就是,本来是,才,只,竟)、寻(不久,立即)、旋(不久,立即)。
4.情态副词
表示对动作行为所产生的情况予以肯定,或对动作行为发展变化的态势予以确认:诚(确实,实在)、良(很)、信(确实,实在)、必、宜(应该)、固(本来,确实)、果(果然,果真)、亦(也,又)。
5.语气副词
用在谓语之前,表示反问、推测、估量等语气:岂(难道,怎么)、宁(难道,宁可)、庸(岂,哪)、其(大概,难道,应当,一定,将要)独(难道,仅仅)、殆(大概,或许)
6.否定副词
表示对行为、性状的否定。
一般性否定:不、弗,相当于“不”“没有”。
用于祈使句:毋、勿,相当于“不要”。
表示动作行为没有发生:未、未尝,相当于“没有”“还没有”。
“非”作副词,相当于“不”“没有”“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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