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使用文言虚词,增强楹联典雅魅力(3)
介词
楹联从格律诗派生而来,格律诗成熟于唐代,属于文言文的范畴。因此在楹联创作中恰当的使用文言虚词是可以的,且恰到好处,则增加楹联的典雅,使其更有风采。
介词是位于名词或代词之前,用它和后面的名词、代词组成介词短语(介宾短语),来说明事物的对象、地点、时间、方向、方式等意思的词。
1.于
(1)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在、从、到、”等。
(2)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向、对、给、同、和、跟”等。
(3)表示比较的对象,介词短语作补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比”。
(4)在被动句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相当于“被”。
2.以
由以和它后面的名词、代词构成的介词短语(介宾短语),可以在动词前作状语,也可以在动词后作补语。
(1) “以”引进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对象,根据语境,可译为“用、拿、凭、依据、按”等。
(2)“以”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
(3)“以”引进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
(4)“以”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用法和“于”相同,可译为“在”。
3.为
(1)“为”引进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替、给、对”。
(2)“为”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目的,可译为“因为”“为了”。
(3)被动句“为”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
4.与
用来介绍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可译为“和、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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