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1.关于选项A,《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就是物权与债权相区分原则。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不影响甲、乙间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乙虽非房屋所有权人,但基于买卖合同占有房屋,属于有权占有。故A选项正确。
2.关于选项B,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规定了概括继承规则,即权利、义务一并继承。甲死亡后,若甲的继承丙不放弃继承,则甲生前签订的合同由继承丙法定承受,丙替代甲成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乙相对于丙为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占有房屋,属于有权占有人。故B选项正确。
3.关于选项C,债权具有相对性,基于债权取得的有权占有也具有相对性。乙基于债权取得的有权占有仅对债权的当事人甲或者丙构成有权占有,但乙相对于丁为无权占有。故C选项错误。
4.关于选项D,《物权法》第34条规定:物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课件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为:(1)请求人为物权人;(2)被请求人为现时的无权占有人。题中丁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乙相对于丁为无权占有人,丁可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所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