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未必能够读懂的“风景”
(2010-09-27 0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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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的出现,源于有了欣赏风景的人。这不得不称得上是“倒错”的关系。太行、王屋二山在愚公面前不是风景,乃是障碍;雪山、沙漠最初只是生命的禁区,何谈浪漫风情;“登山”这一时髦的运动的流行更是19世纪之后的事情。自然界中的各种景观,在被赋予了美学的欣赏价值之后才诞生了所谓“风景”的概念,我们现在所说的风景区,不过是人为的“圈地运动”,还有诸多因人的作用力而形成的名胜古迹也都被视为了“风景”中的内容。
根据康德的区分,被视为名胜的风景是一种美,而如原始森林、沙漠、冰河那样的风景则为崇高。美是通过想象力在对象中发现合目的性而获得的一种快感,崇高则相反,是在怎么看都不愉快且超出了想象力之界限的对象中,通过主观能动性来发现其合目的性所获得的一种快感。若以此来论,旅行至国家若干个A级的风景区或探访名胜,是一种追求美的过程,而深入大自然,甚至带有自虐性质的驴行,就有点接近追寻崇高的境界了。
我们常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实际上是我们不能读懂“风景”。自然风光一直都在那里,重要的是看风景的特定的人的出现。“风景”乃是现代性问题的一个表征,现代人之观光、旅游远不同于唐玄奘和徐霞客。交通的便利,媒体的宣传,越来越多的“风景区”诞生了,又遭人患、毁誉参半。因此,作为驴者,我是不爱跑那些所谓的“风景区”的,一来是各种高昂的费用难让人接受,二来也因很多人为建构的东西冒充和亵渎文化。我喜欢西部,偏爱雪域,都说那里是人间最后的净土。矛盾的是,这些地方究竟值不值得推荐呢?
在旅途中提高审美的情趣是驴者的必修。保护环境,珍爱我们的大自然,我们就不必为了看“风景”而去圈“风景”、找“风景”了。诚如康德所言,有些风景是“美”,但我们更应敬畏“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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