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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教学立意,就是指教师根据课程标准,结合学情,在分析教科书文本的基础上,所确定的一节课的主题思想,它包括教师的教学意图和教学内容结构的构思设想等。
教学立意的视角:知识的理解、技能的培养、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
确定教学立意的具体方法:第一,是分析、细化课标内容标准的相关表述。第二,将教科书中的现成标题或观点直接定为立意。第三,教师根据个人知识见解与丰富的经验学识去确定。
——广西师范大学陈志刚、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于萍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志刚、于萍的文章“也谈教学立意的理解与实施”,《历史教学》2016年第12期。图为元代画家黄公望《富春山居图》局部。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包起昌老师提出的“一课一个中心”到李惠军老师提出的“一课一个灵魂”再到聂幼犁教授提出的“教学立意”,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已有多年,一堂好课应有一个好的教学立意也已成为了中学历史教学界的共识。然而,究竟如何理解教学立意,学界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今未能形成定论。2015年7月,《历史教学》杂志发表了北京师范大学侯桂红老师的文章“试论历史教学立意的概念、确定方法和评价标准”,我个人比较赞同侯老师的观点。2016年陈志刚教授、于萍老师合作的这篇文章又一次谈到了这个问题,基本思路与候文相同,算是对这种观点的认同与支持。
附:陈志刚、于萍的文章《也谈教学立意的理解与实施》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kVkGl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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