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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监护权能否拯救流浪乞儿

(2013-03-12 23:56:28)
标签:

流浪

乞讨

儿童

拐卖

监护权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撤销监护权能否拯救流浪乞儿
文/时言平
   3月11日,广州市政府公布《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建立诉讼代理人和监护权转移制度,对反复教育不改仍携带子女乞讨等 不履行监护责任的人员,救助保护机构将依法向属地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由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另行指定监护人。(3月12日《新京报》)
   撤销携带子女乞讨、且屡教不改等不履行监护责任家长监护资格的行政善意,并不难理解。作为同样生长在这片国土上的孩子,流浪乞儿理应与其他孩子平等地接 受阳光的照射,而不是跟随父母跪在街市乞讨、住在阴冷潮湿的天桥底下。他们应该呆在学校,饱暖应该有保障,快乐地成长。因为,他们不但是父母的孩子,更是 社会及未来的宝贵财富。
  政府积极救护这些流浪儿,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撤销不履行监护责任家长的监护资格,并不是最佳的救护路径,而是不得 已的救护手段。制度温暖和社会之力的救济固然需要,但真正能够给予孩子全方位、立体化温暖的,还应该是家庭。因此,救护这些流浪儿,最理想的方式,还是让 孩子回归家庭,在父母身边健康快乐地成长。
  撤销监护权,从社会正义的实现来看,确实是良善之策。但之于孩子的成长,恐怕并不是理想的方法。毕 竟,法律意义上的关系断裂,并不代表着血缘的断裂,社会能给予的满足,并不能替代父母的教养和关爱。遗弃孩子、携子女乞讨,固然是辜负了这种亲缘和责任, 但撤销监护权,对父母和孩子而言,都未免残酷了些。
  有部电影,名字叫做《不一样的爸爸》(又名《我是山姆》),其中讲述的是一个智障父亲对抚 养权的抗争,以及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作为父亲,主角山姆因为智障显然无法承担起孩子的抚养权。或许,撤销山姆的抚养权,由社会来承担抚养义务,不但体现 社会责任更是彰显公平正义。但这对于父亲和孩子而言,确实残忍的,因为监护权的撤销不但意味着责任的转移,更意味着亲情的断裂。
  那些携子女乞讨的监护人,或许没有能力完成监护的责任。但,并不代表着他们不爱自己的孩子,也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孩子不需要父母的亲情和温暖。撤销这些父母的监护资格,主持公义的同时也是在断裂亲情。
   显然,对那些伤害、遗弃子女的父母撤销监护权,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对于那些陷入生活窘境,不得不带着孩子乞讨的人员来说。也许最好的办法并非撤销监护 权,而是通过各种救护途径帮助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社会温暖永远无法替代父母亲情和家庭温暖,撤销监护权的“一刀切”式的制度救济,缺少对亲情的考 量。
  流浪儿救济的终极目标,不仅仅是让这些孩子能够享受应有的权利和保障,而是让孩子回归家庭,在父母的身边享受这些权利和保障。
   救护流浪儿,体现的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和担当。但这种责任与担当,不但要建立在未成年人权利的平等实现上,更应该考量血脉亲情等隐形的普适权利。因此, 广州拟撤销携带子女乞讨、且屡教不改等不履行监护责任家长监护资格的救护善意,不但要体现这些流浪儿权利的完整,更应该考量到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亲情的不 可或缺。
  撤销监护权能否拯救流浪乞儿?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在实现孩子权利完整的同时,更应该让这种责任和担当发散出人性的温暖。撤销监护权利与保持亲情温暖之间的兼顾,不仅仅要从孩子的权利出发,更应该通过各种救济途径以及制度完善提升监护人履行责任的能力。
  让监护者从无力变有力,与让孩子脱离亲人的撤销监护权相比,对孩子的呵护,是否更加全面周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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