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4675读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10-09-2175
(2022-03-18 07: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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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各马可伦理学》人类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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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幸福,第九章:对立法学的需要:城邦学引论【1179a34 – 1181b22】,法律有强制的力量却又体现了逻各斯。
【1180a19】那么父亲的——总起来说任何一个男子的——要求就不带有强制性,除非他是一位君王等等。然而,作为表达着某种明智与努斯的逻各斯,法律具有强制的力量。
η μεν ουν πατρικη προσταξις ουκ εχει το ισχυρον ουδε το αναγκαιον, ουδε δη ολως η ενος ανδρος, μη βασιλεως οντος η τινος τοιουτου· ο δε νομος αναγκαστικην εχει δυναμιν, λογος ων απο τινος φρονησεως και νου.
Now the command of a father has no strength or compulsive power, nor in general does that of a single person, unless he is a king or something like that; but law does have compulsive power, and it is reason proceeding from a kind of practical wisdom and from intellect.
这是第十卷[快乐]的第九章,在这里讨论的是第十卷第二部分的内容,就是“幸福”,而这一章的主题是:对德性只知道还不够,还必须努力去获得。德性以好品质为前提,而好品质需在好法律下养成。这种教育可由公共制度或个人来实施。但懂得立法学才能更好地进行教育。所以我们还必须懂得立法学。
这一卷所讨论的内容比较多,前面五章讨论的是“快乐”,从第六章开始的三章讨论了“幸福”。
这里是最后一章,要讨论一下如何实现德性的问题。在第一句话里就提出了这个如何实践沉思与认识的主题,我们已经详细地讨论了幸福和德性、友爱与快乐的主要之点。我们应当认为这个题目已经完成了,还是像所说的那样,在实践事务上,沉思和知道还不算完成,实践沉思所得的和所知的东西才算是完成呢?如果说仅仅知道德性是什么还不够,我们就还要努力地获得它、运用它,或以某种方式成为好人。在此亚里士多德先要分析言语的作用,如果仅仅逻各斯就能使人们变得公道,那么讲授它的人就可以公正地,如塞奥哥尼斯所说,“获得大笔丰厚的报偿”了。而且,他们也应当讲授这种课。但是事实上,逻各斯虽然似乎能够影响和鼓励心胸开阔的青年,使那些生性道德优越、热爱正确行为的青年获得一种对于德性的意识,它却无力使多数人去追求高尚或高贵和善。
那么如何成为一个好人,亚里士多德指出了三个方式,有些人认为一个人好是天生的,有些人认为人是通过习惯,另一些人认为是通过学习,而成为好人的。因为如何成为好人是这里的一个重要课题,所以在说了这三种方式后,亚里士多德还要对这些方式作深入的讨论。
接着亚里士多德继续讨论与道德德性养成相关的内容,这里提出的是关于法律的内容,但是,如果一个人不是在健全的法律下成长的,就很难使他接受正确的德性。因为多数人,尤其青年人,都觉得过节制的、忍耐的生活不快乐。所以对于法律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所以,青年人的哺育与教育要在法律指导下进行。这种生活一经成为习惯,便不再是痛苦的。如果法律变成了习惯,那么对于法律的制约他就不会感觉到痛苦了。但对一个人而言仅仅在年轻时将法律的制约内化成为自身的习惯还不够,还应当进一步地将法律作为终身的习惯,但是,只在青年时期受到正确的哺育和训练还不够,人在成年后还要继续这种学习并养成习惯。所以,我们也需要这方面的,总之,有关人的整个一生的法律。因为,多数人服从的是法律而不是逻各斯,接受的是惩罚而不是高尚或高贵的事物。所以,亚里士多德指出,所以有些人认为,一个立法者必须鼓励趋向德性、追求高尚或高贵的人,期望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公道的人们会接受这种鼓励;惩罚、管束那些不服从者和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并完全驱逐那些不可救药的人。因为,公道的人会听从逻各斯,因为他们的生活朝向高尚或高贵;坏人总是追求快乐,应当用痛苦来惩罚,就像给牲畜加上重负一样。也就是如他们所说,所施加的痛苦必须是最相反于那些人所喜爱的快乐的。
在此还要就想成为好人的人指出一个前进的方向。但是,如果想成为好人就必须——如所说过的——预先得到高尚或高贵的哺育并养成良好的习惯,并且将继续学习过公道的生活,而不去出于意愿或违反意愿地做坏事;如果只要具有努斯,生活在正确的制度下,并且这个制度有力量,一个人就能够这样地生活。
那么这里所说的秩序的力量在于什么,就是在这里要讨论的问题了,这一话一共有两个分句。
在第一个分句里,亚里士多德说: μν ον πατρικ πρσταξις(命令)οκ χει τ σχυρν(强力)οδ τ ναγκαον(必然性), 那么父亲的……要求就不带有强制性, Now the command of a father has no strength or compulsive power,
在前一句话里说到,如果一个真心向善的人,能够做到预先养成高尚的德性的习惯,继续接受公道生活的教育,诸恶莫做众善奉行,遵守奴斯的目标生活在有序的群体中,那么就可能成为一个有德性的好人了。在此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一个有序的群体中,这个群体所体现的体系是一个有力量的制度。与这样的制度相比,传统的家长将处在什么样的地位呢,在此讨论的就是这样的问题。
在轴心时代之前的人类生活在以血缘与禁忌构成的社会体系中,一切人际关系的问题就是家庭,或家族之中的问题,这些问题就由作为家长的父亲以宗法的血缘关系和社会禁忌来处理。在这样的体制里,最为有力的就是父亲,乃至所有的男人。但是在轴心时代开始由于血缘的氏族制度的解体,城邦制度中形成了地域性的人际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原来血缘氏族当中的血缘、禁忌、家长都失去了社会生活中的决定性力量。为了调节地域性的不同种族的人际关系,这时出现了新的力量,就是法律、道德,或者再加上个君王。
所以在这个社会环境里,父亲的命令 πατρικ πρσταξις就不再带有绝对的必然性与强制性了。
亚里士多德说:οδ δ λως νς(任何一个)νδρς, ——总起来说任何一个男子的—— nor in general does that of a single person,
这句廖译本的中译文,就是前一部分里省略号中的内容,不仅父亲失去了权威,就是所有的男人也如此。在社会生活中在不同种族的人际交往里,个人都不可能有绝对的决定力了。
亚里士多德说:μ βασιλως(君王)ντος τινος τοιοτου· 除非他是一位君王等等。 unless he is a king or something like that;
在血缘氏族解体后,其实就是不同氏族、部落、种族形成了一个联合体,那么在这个联合体中只有君王才可能具有过去家长父亲所具有的权力。
在第二个分句里,亚里士多德说: δ νμος ναγκαστικν(力量)χει δναμιν(能够), 然而,法律具有强制的力量。 but law does have compulsive power,
当家长失去解决人际关系的权威之后,在新形成的城邦里,君王可能还保留了解决人际关系的权力,但这时的君王与旧时家庭中的家长相比,家长认得家中的每一个人,而君王并不认识所有的子民,所以君王其实与家长是不同的,他可以是一个象征,但他也不可能对民众行使实际的权威。这时真正有力量的就是法律。虽然法律与道德同为轴心时代的新事物,但两者毕竟是不同的,道德是自律的,而法律是他律的,法律可以通过群体的力量进行制裁。
亚里士多德说:λγος ν π τινος φρονσεως(明智)κα νο(奴斯). 作为表达着某种明智与努斯的逻各斯。 and it is reason proceeding from a kind of practical wisdom and from intell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