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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会杀夫案:胸怀正义的人作出的判决

(2022-07-05 21:05:34)

“毕竟,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的生命都不可避免地与其他人的生命交织在一起,而无论我们通过什么样的法律,也不管我们采取什么样的预防措施,除非我们遇上的是友好、正直、有人性和热爱自由的人,否则就不会有自由的存在。自由源于人类,而非产生于法律和制度。”

——克拉伦斯·丹诺( Clarence Darrow )

 

 

2020年12月22日下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案被告人刘某会,今年45岁,重庆梁平区人。公诉机关当庭宣读的起诉书称,20207月8日23时至9日凌晨3时许,刘某会的再婚丈夫蒋某银欲性侵其女儿龙梦筱13岁,被刘某会制止。刘某会遭蒋某银殴打。4时许,刘某会持铁锤多次击打俯卧在床上的蒋某银,致其死亡。刘某会当庭称,案发前,蒋某银多次对她和其他家人家暴,并多次想强奸龙梦筱,她觉得“防得住今天,防不住明天”,便产生杀人想法

案发718天后,重庆市二中院2022年6月23日在梁平区法院对刘某会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宣判,认为蒋某银采用言语威胁、暴力殴打等手段欲奸淫继女,确属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但因遭到刘某会极力阻止未能得逞,随后蒋某银已经在床上睡觉,意味着不法侵害行为形成的现实、紧迫危险已消除,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银欲对龙梦筱实施奸淫,在遭到刘某会阻止后多次对其殴打,刘某会持铁锤击打蒋某银头、胸等部位致其当场死亡,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控辩双方主要分歧集中在刘某会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在本案中,控辩双方对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即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存在较大分歧。

法院认为,被害人蒋某银生前劣迹斑斑,无论是在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均应予以否定评价。但刘某会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要立足具体案情,根据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准确判断。蒋某银用言语威胁、暴力殴打等手段欲奸淫继女,确属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但因遭到刘某会极力阻止未能得逞,随后蒋某银已经在床上睡觉,意味着不法侵害行为形成的现实、紧迫危险已消除,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虽然蒋某银扬言天亮后将当众强奸龙梦筱,但该扬言并未形成现实的、紧迫的危险。刘某会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防止蒋某银以后再次性侵龙梦筱,对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产生错误认识,在蒋某银已停止不法侵害时故意杀害蒋某银,属于防卫不适时,其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刘某会出于剥夺蒋某银生命的故意,持铁锤击打蒋某银头、胸等致命部位导致蒋某银当场死亡,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处罚。辩护人关于刘某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刘某会裁量刑罚应当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因素。首先刘某会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20条规定,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法院认为,本案因蒋某银欲奸淫刘某会女儿引发,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重大过错。此外,刘某会在同蒋某银共同生活期间,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蒋某银多次威胁要奸淫其女儿,并扬言要在公路上当众奸淫。在此情形下,刘某会因激愤、恐惧而产生把蒋某银打死的念头,进而持铁锤击打蒋某银致其死亡。据此,刘某会的犯罪属于为防止其女被奸淫并遭受严重家庭暴力、精神受到重大损害、不堪忍受而杀害施暴者、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情节较轻,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刑幅度内量刑,这既是严格司法的要求,也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更符合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观念。其次,刘某会具有自首情节。本案中,刘某会杀害蒋某银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并无拒捕行为,应当视为主动投案。刘某会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刘某会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本案中,刘某会无犯罪前科,故意杀人的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案发当地村民委员会及群众亦证实刘某会平时无不良行为,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据此,如果对刘某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重庆市二中院最终认为,刘某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害人对案件的引发有重大过错,刘某会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对其裁量刑罚。刘某会有自首情节,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决刘某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对于目前的判决结果,刘某会本人是能接受的,她非常后悔当初认识蒋某银并与其结婚。如今刘某会要考虑的,是身体恢复后,努力地和三个孩子一起好好生活。

附:案件背景

该案2020年12月22日一审开庭后,一直休庭直至20226月23日宣判。20221月29日,刘某会已获批取保候审。

今年47岁的刘某会获取保候审回家后,一直住在娘家。刘某会的家离镇上约5公里,在村子里,离他们最近的两户人家有五十余米。她1996年与同村人龙能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12年9月,在上海务工的龙能出车祸身亡,留给刘某会的,是年幼的子女、双目失明的父亲和患病的母亲。因为家里缺劳动力,在幺嫂穆莲的介绍下,相邻乡镇的蒋某银到刘某会家上门入赘。结婚证显示,蒋某银与刘某会于2012年12月登记结婚,蒋某银生于1970年1月,和刘某会同为文盲和农民。2014年,两人生了一个女儿。其公公龙夏孜说,他双眼失明是个残疾人,妻子也患慢性病无法干活。唯一的儿子龙能去世时,孙子16岁,孙女只有5岁,家里的土地刘某会忙不过来,缺少一个劳动力。在幺嫂穆莲的介绍下,相邻乡镇的蒋某银上门入赘。穆莲告诉记者,当她听说龙夏孜家缺劳力后,她经人介绍得知蒋某银有劳力,遂介绍给了刘某会。最开始刘某会没瞧得上蒋某银,经过一段时间认识后此事才办成。她当时也不了解蒋某银的人品情况。结婚证显示,蒋某银与刘某会于2012年12月登记结婚,蒋某银生于1970年1月,和刘某会同为文盲和农民。

蒋某银堂哥蒋文盛回忆说,蒋某银家中兄弟姐妹8人,其排行老四,身高1.6米左右,脾气暴躁,几句话不投机就会卷起袖子打人。在和刘某会结婚前,蒋某银也谈过一个对象,共同生活多年。因女方一直没怀上孩子,蒋某银让女方母亲将该女子带回了家。

刘某会当庭称,婚后不久,蒋某银就开始无缘无故地对她和孩子以及公公婆婆实施家暴。“最开始我以为他打我是因我和他没孩子,但我怀孕期间,他还是打我。”刘某会回忆时,当庭泣不成声。

说起蒋某银,79岁高龄的龙夏孜也泪流满面:“他根本就没把我当人,也没把我的孙子当人。打我们就好像大人打娃儿一样,想打就打。”龙夏孜称,2015年4月6日晚,因其妻子刘臻臻摔伤了腿,不便上三楼房屋居住,老两口便在一楼堂屋搭了个凉床睡觉。蒋某银认为两人睡在堂屋不吉利,便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蒋某银骑在刘臻臻身上并称要睡了她,还用手用力撕扯刘臻臻的嘴。龙夏孜说,他急忙起身瞎摸着将蒋某银拉开。“我以为将两人分开就没事了。”他没想到在将两人分开后,蒋某银竟操起锄头打来,将他右手桡骨打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刘臻臻的嘴被撕扯成穿透伤,很长时间没办法吃东西。龙夏孜提供的判决书显示,2016年,蒋某银因殴打龙夏孜构成轻伤二级,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然而,刑满释放归来后的蒋某银并未收敛,而是将龙夏孜和刘臻臻赶出家门。至今,这两名70余岁高龄的老人租住在柏家镇一栋老旧的房屋内,租金靠女儿们救济。

刘某会与前夫的儿子龙航航今年已24岁,他称,在蒋某银入赘后,他偶尔也和蒋某银发生争吵,除了被打外,还被蒋某银持柴刀追砍,蒋某银还曾将其头摁在水缸里淹,差点将他淹死。龙航航说,高二那年,蒋某银不再为他提供学费,他辍学回家,因怕被家暴,他从此外出务工,一年到头很少回家。

刘某会的女儿龙梦筱说,蒋某银刚来的时候,还没怎么打她,随着她慢慢长大,挨打也越来越多,甚至后来蒋某银只需指一下板凳,她就懂得那是让她跪在凳子上。

刘某会在法庭上称,她也不是没想过离婚和报警,但她不敢。蒋某银曾对她说过,只要离婚,他就会杀了所有孩子、龙能的父母以及她的父母。“想到这些,我敢都不敢去做。”

刘某会的父亲刘吴言告诉记者,蒋某银很凶,有一次在堂兄的周年祭上,他因说了一句不中听的话,蒋某银就卷起袖子想打他,幸亏当天在场的几个侄子站起来,蒋某银才没敢动手。刘吴言表示,他也知道刘某会和蒋某银关系不好,两个人经常吵架,再婚的事刘某会没和父母商量,她可能也不好意思给娘家人说被打的事。但有几次蒋某银把刘某会打得卧床不起,蒋某银喊他去看的时候,他也只是劝他们别老吵架、打架。

刘某会家就在村道边,村干部谢吉兵称多次骑车经过时遇到蒋某银家暴刘某会,他也曾多次制止。“主要是刘某会太老实本分,娘家人、婆家人都没人制得住蒋某银,才导致蒋越来越嚣张。”

蒋某银也曾与其他村民发生冲突。今年1月13日,蒋某银到女村民尹某家协商农村便道事宜时,因话不投机发生争吵,他一把将64岁的尹某推倒在地,造成尹某受伤。梁平区公安局柏家派出所曾对此立案。

龙梦筱说,继父第一次想强奸她发生在2019年8月六年级暑假的一个晚上。那晚,因为家中收谷子,刘某会需照看收回来的稻谷在屋外睡。仅穿内裤的蒋某银把屋门关上后,就喊她到二楼楼梯口的位置。在楼梯口处,蒋某银强行脱她裤子和衣服。她拼命反抗,裤子被蒋某银扯烂了,但终究没让蒋得逞。最终,蒋某银用手侵犯她,导致她出血。她告诉了妈妈,但家里除了他们母女外,还有母亲和继父2014年生的女儿,她们都很怕蒋某银,也没敢报警。她说:“如果当时报警了,也许不会有后面的事儿。”

龙夏孜、刘吴言等龙梦筱的亲友对记者说,去年暑假蒋某银要强奸龙梦筱的事儿,刘某会之前从来都没提起过。但龙夏孜表示,命案发生后,经医院检查,蒋某银那次侵犯给孙女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龙梦筱说,除了妈妈知晓外,她也从来没对别人提起,怕别人瞧不起,也怕被人笑话。

刘某会称,为了防止蒋某银强奸女儿,她一直提防着,蒋某银还对她说要龙梦筱做其小老婆。

蒋某银再次要强奸龙梦筱发生在今年7月8日,即案发前。据刘某会的说法,那日晚上9点左右,前往镇上赶集的蒋某银因为打牌,回家吃饭较晚。当晚11点左右,龙梦筱从二楼的卧室到一楼洗脚。龙梦筱说,洗完脚后,蒋某银对她说,他老家的宅基地补偿款交给她保管,并让她带好妹妹。蒋某银把钱给女儿,是要女儿做他小老婆。龙梦筱拒绝,后来蒋又反复说补偿款的事,还说龙梦筱不听话,并让她跪了一个多小时小木凳。看到女儿跪得太久,她让龙梦筱起来,但蒋某银却突然扑向龙梦筱,称要和她发生关系。她急忙将仅穿着内裤和上衣的丈夫死死抱住。丈夫扇她耳光,打她,她始终不敢松手。其间,蒋某银还脱下内裤,露出生殖器。

龙梦筱说,她当时也不敢走开,蒋某银后来称“一定要将她睡到”,并称“(次日)早晨要在门前公路上强奸龙梦筱给路人看”。“我是你的女儿,你不能这样对我。”她当时哀求,但蒋某银并未理会她。直到7月9日凌晨3时许,看到被母亲死死抱住的蒋某银俯卧在沙发床上没什么动静,她才上楼睡觉。

刘某会当庭称,女儿上楼后,蒋某银又重复说天亮后要在公路边强奸女儿给路人看,并且还扇她耳光、拳打头部、脚踢后背。因为不敢还手,她只能把蒋某银抱住。她担心蒋某银假装睡着,在沙发床外侧挨着他,防止他上楼。她躺着时想起丈夫说过的话,以及过去8年遭受的家暴屈辱,越想越气,也担心天亮后丈夫说到做到,她觉得“防得住今天,防不住明天”,就决心打死丈夫然后自杀她在床边坐了一会,到堂屋拿起家中打石头用的铁锤回到卧室。回房不久,她挥起铁锤,朝床上的丈夫乱锤。其间,她只听到丈夫喊了一声“哎哟”。她停下喊了几声丈夫名字,没什么动静,打算挥锤自杀时,想起两个女儿太小又下不了手。锤杀丈夫不久,小女儿醒来。刘某会对小女儿说:“妈妈把爸爸打死了,你去找幺奶奶穆莲过来。”

穆莲说,她赶到刘某会家后,发现蒋某银已经死了。她经询问得知,命案是因蒋某银要强奸龙梦筱引发。而后,她通知了村干部和刘某会的父亲刘吴言。村干部随后报警,刘某会在现场等警方到来。经警方鉴定,蒋某银系脾破裂大失血合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警方在将刘某会抓获后,2020年7月10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刑事拘留,7月23日经梁平区检察院批准,刘某会被逮捕。

在刘某会被逮捕前,刘某会所在村组全体村民给梁平区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写了一封联名请愿书。村民们认为,刘某会是一个忠厚老实的农村妇女,为人忠厚、勤俭持家、以礼待人,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蒋某银性格粗暴,作恶多端,对刘某会长期实施家暴,多次对继女图谋不轨。刘某会致蒋某银死亡,是她一时糊涂、事出有因,请求给予刘某会从轻从宽处理。该请愿书有1000余人签名,还有其他村组村民也来签名。

村民请愿的同时,蒋某银的五个兄弟姐妹了解到案发当晚情况后,也在7月24日为刘某会出具了谅解书。他们在谅解书中分别写道,“刘某会致蒋某银死亡一案,由于蒋某银也有过错,本人特谅解刘某会的行为,建议给予刘某会从轻处罚为盼”。

梁平区公安局在侦查终结后,于今年10月30日以刘某会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梁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1月3日,梁平区检察院将案件转至位于万州区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由于刘某会没有辩护律师,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区一名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刘某会提供法律援助。

 

来源:澎湃新闻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龙能、龙梦筱、龙夏孜、穆莲、蒋文盛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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