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弱者说话的真律师

“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真正的律师,似澄澈见底的潺潺清流,如通体透明的光泽水晶;是真正的人,表里如一,道德崇高,事事处处体现着人格的完善与优美。”
“真正的律师,必有赤子之心,纯正善良,扶弱济危;决不勾串赃官,奔走豪门,拉拉扯扯,奴颜婢膝:决不见利忘义,礼拜赵公元帅,结缘市侩,徇私舞弊;他自始至终与人民大众走在一起。”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
“律师还应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6月24日,张思之先生因病去世,享年95岁。
张先生在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中庭审辩护的声音犹在耳畔,令人回味无穷。
值得一提的是,因对“只向真理低头”的江平校长的仰慕,2010年9月18日,我参加了江平先生口述自传的新书首发式。
在会上,我有幸目睹了张先生的发言。当时八十三岁的张先生认为,“他言中溢大爱,行中见正气,他把“美”散布人间,江公何尝不是性情中人!大哉,一代师表,我心中的楷模!”
江平先生2007年为庆贺张先生八十华诞作了《发扬“思之精神”》一文,对张先生赞誉有加,认为其具有鞠躬尽瘁的服务精神、人文关怀的维权精神、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
律师虽是平凡而卑微的,但也可以具有伟大的精神。
按照张先生的标准,自己远没有达到“真律师”的要求。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而于自己而言,最重要的是:永怀赤子之心,只要做一日律师,就要全力以赴地做为老百姓说话的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