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到了该反思和改变的时候

希望这篇文章能引起大学生的反思,从而寻求自身的改变之道。
众所周知,自新冠疫情防控以来,大学生因为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而受到学校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并不鲜见。
2022年5月6日公众号“郑州发布”发布了一则《关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依法处理的情况通报》,其中王某某(女)为郑州大学学生,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
5月1日下午,王某某不执行学校防疫封控措施,和男朋友翻墙外出看电影、吃烧烤,后于晚上10点20分左右返回学校;
5月3日,郑州开始报道出病例并要求动态管理,并在接下来每天全员核酸。王某某让室友冒用其报名信息代做采样,本人并未参加核酸检测;
5月4日,郑州发布流调信息并通知市民自检上报,其中第29例与王某某轨迹有时空交错,但此时王某某仍未上报;
5月5日凌晨3点左右王某某发热,自测体温最高39.8度,早上7点左右醒来后温度正常。
5月5日中午13点左右,因宿舍开空调,自觉发热,王某仍未按正常程序上报,私自外出前往郑大五附院发热门诊就诊,下午17:30新冠病毒核酸初筛为阳性。
根据对涉疫情犯罪案件从严处罚的刑事政策,并结合王某某案件中的具体情节和危害后果加以考量,王某某被定罪判刑似无悬念,但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较小。不考虑该事件给郑州大学师生造成的直接损害和影响,如果王某某真的身陷囹圄,恐怕王某某和她的父母都不堪承受这一结果。王某某必定悔不当初,其父母亦可能欲哭无泪。一位正值青春韶华、承载着父母殷切期望而正朝向美好未来奔赴的女大学生,竟然因为一时的“放纵”之举而自毁前程,跌入人生低谷……何其令人惋惜!
说起大学生犯罪现象,我们很自然地会想到那些曾经让人触目惊心的案件。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截至2022年1月31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在校大学生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案件398件449人。
毋庸置疑,今日大学生的违法犯罪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纵观这些犯罪的大学生,他们之中,既有来自一般高校的学生,也有来自最高学府的学生;既有男学生,也有女学生;既有轻微犯罪行为,也有穷凶极恶杀人行为。大学生是人们心中的天之骄子,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我们必须去改变!
作为中国青年一员的新时代大学生,怎能允许自己沦落为罪犯?怎能不反思?该立什么样的志?该做什么样的人?该如何做人?
其实,除了大学生们应该反思,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也都应当反思。该怎样避免这些悲剧不再发生?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
自助者,天助之。自知者明,自胜者强。无论是国家、社会、学校还是家长、老师、朋友,都只是外因。只有自己才能真正改变自己,大学生要从根本上靠自己去改变。虽然人类社会已经进入数字网络时代,但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道德。中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已经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国家倡导包括法治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在加快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读书是为了明理,是为了增长才干,以成为能够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栋梁之材。因此,大学生要自强不息,努力做德法兼修、明理明法之人。青年朋友们,早日觉醒吧!早日改变自己吧!如若如此,实乃自身之福,亦是家国之幸!
最后,用我的座右铭与君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