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活,也要让别人活!
(2022-05-07 15:26:03)“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want them to do to you.”
(像你希望别人如何对待你那样去对待别人。”)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至今,也许每一个人都已清清楚楚地看到,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人生的无常与生命的宝贵。
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比珍视自己的生命,这是正常的。但是,在一个真正的道德社会里,我们在尊重和珍惜自己生命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懂得善待他人和尊重他人的生命。
其实,疫情已经给我们上了最好的一课:只有我们身边的人安全了,我们才可能真正安全。
最近,在网传视频中看到了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某福利院一个活着的75岁老人险些被送进殡仪馆火化。又如,某地的一名男子,发现自己“复阳”后故意去摘夺别人口罩。
毋庸置疑,如果一般的正常成年人,即使不是医生,去判断一个大活人死与未死,应该不是一件难事,而且一般也轻易不会判断错误。所以,福利院的这件事,让人难免怀疑相关人员似乎人性缺失,且有草菅人命之嫌。
至于上面那位摘别人口罩的“复阳”者,虽然其行为可能受其情绪和精神影响,但其行为也明显表现出置他人安危于不顾、损人不利己的报复社会心态。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虽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却是维护社会秩序、弘扬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对于已经突破道德底线的人,应该使其受到法律的惩罚。
从刑法角度看,福利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可能是二人以上),可能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其必须承担证明自己在实施确认死亡、处理和运送“尸体”等行为过程中对老人未死这一事实不是“明知”的,即其在作出相关行为时根本不能、也不可能作出老人未死的判断之证明责任。如果相关人员不能提出充分、科学、合理的理由来证明其根本不知道,也完全不可能知道老人还活着,其就应承担刑事责任。这不仅是维护本案中老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基本道德秩序的需要。
谁也不希望看到一个不愿进行隔离治疗的人,因一时冲动之举,便将自己送进监狱。但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新冠肺炎的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病原携带者)如果拒绝隔离治疗,并且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见,那位已经明知自己携带病原体,还故意冲撞人群抢摘别人口罩的男子,可能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视频中这位男子显然挨了众人一顿暴打,但这在刑法上应属于正当防卫,而且由于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即使男子受到一定身体伤害,打人者也不负刑事责任。
“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