瓣膜置换术后的婚育问题需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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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心脏病保健 |
摘要:女性患者术后最好绝育,对于有强烈生育愿望的育龄妇女,可于术后2~3年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怀孕分娩,但妊娠期间应与医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接受治疗与生活上的指导。
换瓣术后血液动力学与心功能明显改善,因此患者换瓣后可以结婚,但术后早期应适当节制性生活。
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后,如心脏功能恢复良好,可以结婚,并过上正常的婚后生活。但由于妊娠可使心脏增加30%~45%的负担,因此,是否可以生育,取决于术后心功能状况,具体如下:心功能1级者(正常心功能):可以妊娠。心功能2级者(重体力劳动后有心慌、气短等不适):应慎重考虑是否妊娠,妊娠后密切观察,如出现心脏负担过重现象,则应终止妊娠,以免发生心力衰竭。心功能3~4级者(轻体力劳动或平静时候有心慌、气短等不适):应实行避孕或绝育措施。
另外,口服避孕药、雌激素可对抗抗凝药物的作用,服用时应加强抗凝监测。术后妊娠分娩、人工流产,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术前判定心功能级别,保护和提高心功能,争取在心功能较好的情况下进行。
⑵力求麻醉平稳。
⑶长期抗凝治疗的病人,在手术前应暂停抗凝治疗3天,或术前使用维生素k消除抗凝药的影响,术后24~48小时无出血时,可恢复抗凝治疗。⑷同时应用抗生素,预防细菌性心内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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