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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之《促织》

(2009-09-01 2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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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是一篇我们上学的时候就学过的故事。皇上喜欢斗蟋蟀,民间开始了大规模的“寻找蟋蟀在哪里”主题活动,各单位也布置任务,绩效考核。有一个一直没有考上大学的姓成的哥们投入了此项运动。终于找到了一只,非常勇敢,善于搏斗,极品!上报领导,领导很满意,准备进献。没想到有一天成家的孩子好奇,把这只蟋蟀玩死了,遭到母亲的怒骂,投井而死,变成蟋蟀,更加勇猛,进献上去皇上大喜,成某人也因此加官进爵,富贵荣华。

    这不是一个我爱的故事,而且年龄越大越不喜欢,因为蒲公只是指责了单纯进行绩效考核的干部不体谅具体的工作人员,“官贪吏虐”;对成某则是抱有相当的同情,因此留下一个光明的尾巴,让他们全家“受促织恩荫”。

    其实问题真的不在那些具体的干部,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完成任务是这些公务员必须和唯一要做的事情,既要对上还得对下,真是如履薄冰。

    最近很多人的焦点都集中在酒后驾车的“不同地不同判”上,本周成都孙伟铭案的二审要开庭了,大家都在关注有没有可能改变一审的“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的结果。

    大家的议论往往集中在法官的身上,法官做出我认为正确的判决就是好法官,否则一定有幕后交易,一定藏污纳垢。首先,这是一个建立在“我永远正确”的伪命题上的结论,其次,如果换位思考就不难发现,在当下民众意见表达的沸腾和现有司法的底限之间,司法正义的表达让每个法官都难以抉择。2006年广东佛山就出了黎景全案,同样的酒后驾车致人死亡,一审和二审都被判处死刑,现在正在经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这个案件的受关注程度大大低于孙伟铭案,和发生的时间早三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今天的大众舆论环境把公共事件的“公共性”提升到了一定的高度,所以一旦被“公共”了,尤其是涉及到法律问题,在现有的司法框架下再受到一定的桎梏,法官们就像羊肉串一样被来回炙烤。

    归根到底,在法律的设计上,现有规则的滞后已经到了急切需要注意的时候了,对滞后的矫正也已经到了专家们必须缩短文牍过程的时候了。但是,在一切改变还没有发生之前,请给法官们更宽松的环境,让他们做出忠于法律的判断。

    我们不能把指责都指向执行者,我们不能让他们担负道义上的、情感上的、舆论上的、公信力上的以及我们能够想得到的一切压力,让他们交出一份令所有人的所有心愿和诉求都实现的答卷,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又说回到我爱说的“较劲”两个字上,在这个问题上,除了当事人,咱们都别跟法官较劲,要较,跟制度较。

    三百年了,在世界观上,咱们怎么也得比蒲公有点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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