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先生讲演录《康德道德哲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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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康德说:“意志是‘属于有生命的存有之当其是理性的存有时’的一种因果性。”(93页)“有生命的存有”有时候不是理性的存有。譬如,牛、马、狗是有生命的存有,但没有理性的。意志代表一种因果性(causality),就是说意志本身是肇因而能造果的一种特性、一种能力。它自己代表一种原因,它可以肇始一个原因,肇始一个原因就涵着一个结果跟着原因而来,这两个连在一起说,就叫做causality。这个说法是界定意志,是说明意志的一个句子。意志是理性存有的一种因果性,因果性就是它自己能起因造果。它自己能够开始一个原因,开始一个原因就涵着有一个结果。也就是说,这个结果从它那里造出来的,它的后面再没有一个东西做它的原因。假定在后面还是有条件的,那么就不是自由的意志。
所以,自由代表意志的一种因果性。这里,我们可以问:understanding本身是否也含有一种因果性,就是说,它本身是不是能看成是一个原因而创造一个结果?不能的。因为understanding只能了解一个对象,它自己不能作为一个原因来创造对象。只有意志是创造原则,这个创造之所以为创造从哪里见出来呢?中国人讲革故生新。革故生新就是意志的创造。革故生新就是意志决定,不是understanding来决定。所以,到讲自由意志、道德意志的时候,这个意志不是盲目的意志,不是像叔本华所说的盲目的意志。道德意志真正代表创造的本义。创造之所以为创造从哪个地方见呢?就是从你的道德意志(moral will)见。当我们扩大说“上帝创造万物”,上帝的创造这个意思也是根据“道德意志创造”这个意思的扩大化。所以,讲上帝的创造的时候也不是凭空讲,他讲神的意志(divine will),他也要落到神的意志上讲。
光从意志的因果性能够独立不依于“决定之”之外来的原因而有效这种特性说,这种说法所了解的“自由”是消极的。
你们要注意这个意思,康德说:“以上自由底界说是消极的,因此它在自由底本质之发现上亦是无结果的。”(93页)消极意义的自由不能代表自由的本质,所以,它在自由底本质的发现上是没有结果的。这就是说,自由除了不依待于外物这个不依待以外,还有一个积极的意义。不依侍于外来的原因,这是自由的消极的意思,消极的意思也就是反面的意思,还有一个积极的意思,积极的意思也就是正面的意思。康德说意志的自由着重它的正面的意思。自由的正面意义是什么?就是立法性。立法性就是自由的积极的意义。康德说:
因为因果性底概念含有法则底概念,依照这法则,因着某种我们叫做原因的东西,某种别的东西,即结果,必须被产生〔被置定,被确立,或依法被决定〕;因此,虽然自由不是那依于物理法则的意志之特性,但亦并不因此而即为无法则;反之,它必须是一种“依照不移的但却又是特种的法则而活动”的因果性;非然者,自由意志必是一个荒谬背理的概念。
(《道德底形上学之基本原则》,第93页。)
假定你的意志是依照物理法则的意志,那就不是康德所说的pure will、good will,即就不是自由意志。我们的意志有时候也依靠物理法则,我们平常意志决定每一件事情大体都是有条件的。自由意志虽然不依于物理法则,但不是没有法则,自由意志这个因果性所依照的法则一样是不可变更的,它依据的法则是特种的法则。有些人说既然是依照法则就没有自由可讲。那么,你心目中所想的法则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则?康德告诉你,那必须是“不移的但却又是特种的法则”。凡依照法则而活动,那么,这个东西就有必然性。有法则性就涵着有必然性。自然现象依照自然法则而活动,所以,在这个自然法则之下的自然现象有它的必然性,一定的。
。。。。。。
我们接下去看,康德说:
物理的必然性是有效因之他律,因为每一结果是只有依照以下之法则而始为可能,即:某种别的东西决定这有效因去发出它的因果性。依是,所谓意志自由,除自律外,即除“意志对其自己即是一法则”这特性外,它还能是什么别的东西呢?(同上,第93-94页)
由某种别的东西决定有效因,这有效因即自然因果,这就是他律。自律即“意志对其自己是一法则。”也就是陆象山的一句话:“心即理也。”意志本身就是法则,这不就是立法性吗?这个立法性不是为别的东西立法,是为它自己立法。康德接着说:
但是,“在每一行动中意志对其自己是一法则”这命题只表示这原则,即:只应依照这样的格准,即“它同时亦能以‘作为一普遍法则的它自己’作为一对象”这样的格准而行动,除依照这样的格准而行动外,不能再有别样的格准可依。现在,这个原则确然即是定然律令之公式,并且亦即是道德底原则,因此,一个自由的意志和一个服从道德法则的意志正是同一个东西。(同上,第94页)
上文中,“对象”一词是目标的意思。因为我们每一个格准开始的时候都是主观的,不一定能达到本身就是普遍法则的境地,所以,格准必须以它自己就是一普遍法则作为一个目标。这就是定然律令的第一个formula的意思:你必须把你的格准看成是一个普遍法则。自由意志就是服从法则的意志,而所服从的法则是它自己立的法则,不是从外面来的。这些话都是很精确的话。只有在这种情形下,自由性与必然性的冲突才能解消。所以,康德的这些思想就是孟子的思想,词语不同,意思一样。康德费那么大劲,就是把孟子的思想证成(justify)。
但是,意志自由是假设的,不是分析的。康德说:“依是,依据意志自由之假设,道德连同着道德底原则,单只因着概念之分析,即可从那假设处推演出来。”(第94页)自律是分析的,但自由不是分析的,自由需要接受批判的考察。前面康德说意志自由除自律外不能还是别的东西,因此,自由的意志和自律是相同的。既是相同的,为什么自律是分析的,理之当然,而自由是个假设,需要接受批判的考察呢?我告诉你们,要注意康德这里所说相同是什么意思的相同。这个相同是从内容意义(intensional meaning)说的相同,但这两个名词的建立不同,分际不同。建立这两个名词的分际不同,自律是analytic(分析的),自由是假设。尽管二者内容意义相同,但说这两个词语的分际不一样。
有很多词语内容意义完全相同,但在某一个分际上说这个词,在另一个分际上说那个词。这个理学家最熟悉,最容易懂得了。在什么分际上名之曰心?在什么分际上名之曰性?在什么分际上名之曰道?在什么分际上名之曰天命?宋明儒言心、性、道、天命、良知,内容意义相同,但不同分际用不同词语。这个地方当该如此了解,否则成大混淆。
康德接下去又说:“但是,道德底原则是一综和命题。”(94页)他这里又说另一个意思。康德总是说道德原则是综和命题。假定你说这个道德原则是定然律令,它就从你的自由意志建立,这就是自由意志的立法性,也就是你所服从的法则就是你自己立的法则。假定你从这个地方讲,这个道德原则是综和的?还是分析的呢?从立法意志本身讲,那么,你所立的法摆成一个命题的时候,这个命题是综和的呢?还是分析的呢?当该是分析的。这个很容易,但康德说到这里又岔出去了。依照孟子,他就照你立法的意志本身说,所立的法就是分析的(analytic)。但康德这里说:“道德底原则是一综和命题。”当他说道徳原则是综和命题的时候,他是对着意念(volition)讲,意念是形而下的。这个你要分开,你才能了解,要不然就是大糊涂。
康德说话常常上下摇摆。他为什么要这样上下摇摆?当然,你可以替他找出一个理由。这个volition是我们的现实的意志,而自由意志(free will)、纯粹意志(pure will)是理想的意志。这理想的意志现实上究竟有没有呢?它可以发生这样的问题。前面说意志自律是分析的,是理之当然。但是,你还可以问:到底现实上有没有?到落实了的时候,你能不能肯定它就是自由的?我们现实上没有的,找不到的。这是落实的问题。而我们的will是个实体,不是个理之当然呀。will是一个实在的能力,是一个机能,要从实处看。落实了来看这个实体性的will,它事实上是不是自由呢?康德认为这个我们不能证明。既然不能证明,所以,他说道德法则不是对着立法的实体性的意志本身说,他转而对着我们的volition说。对着volition说,道德原则当然是综和的,你从volition当然分析不出普遍法则。我们的volition常常不合道德法则,所以,道德法则从它那里分析不出来的。道德法则是从外面加给它的,硬压下来,强制它的。所以,道德法则对volition是强制,因为是强制,所以是综和的。“综和”就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合在一起。如何合在一起呢?用强制力量压上去,你非得服从不可。假定就立法意志本身讲,道德原则就是分析的,理之当然。
要说明意志的立法性、自律性,非假定自由不可。所以,到自由(free)这个地方是一个假定。照康德的思路,自由为什么是一个假定呢?因为这是一个实的东西,说自律是凭空从理上讲的,而落到will是个实体的能力。这个will是个substantial term;volition是个functional term,而且是一个落到经验层上的一个functional term。Will不仅是一个substantial term,而且是transcendental term。Will是超越的,又是实体的。超越的东西就是我们的直觉不能及。
实的东西才可以讲到直觉问题,虚的不能讲直觉。直觉分两种:一种感触的直觉(sensible intuition);一种非感触的直觉,非感触的直觉就是intellectual intuition。既是直觉,又是非感触的,纯粹是理智的,这种直觉人类没有,只有上帝有。所以,感触的直觉能不能达到超越的实体性的东西呢?达不到。但是,实的东西非靠直觉才能达到。譬如说,这枝粉笔是实的,我们如何能知道这枝粉笔实存在时间、空间中呢?靠我们对它有--个sensible intuition(感触性直觉)。这个就是直觉所能及的。但是,意志这个实的东西,感触直觉达不到,因为它是超越的(transcendental)。但它又是个实的东西,感触直觉达不到,而我们又没有非感触的直觉,所以,这个substantial transcendental will不能被证明。它是否是自由的不能被证明。
意志,我们总有这个意志,但现实上是个volition,这个substantial transcendental will,你要肯定它是自由的,你要把自由这个谓词加予它,就成一个判断,就是说,判断它是自由的。你能不能下这个判断呢?你下判断要有根据呀。凡是下判断的地方必须有直觉,没有直觉不能下判断,没有直觉便是空的。这是康德的哲学。既然意志是感触直觉达不到的,而我们又没有非感触直觉,所以“意志是自由的”这一个判断不能被证明。
但是,就着自律而说,就着道德必须自律而说,必须假定自由。不假定自由,自律不能说明。这样一来,“意志是自由的”这个判断成了一个虚悬,这个就是康德所说的假设,这个假设有一个专门的名词叫做“设准”(postulate)。这个设准有必然性,跟科学里说的presupposition不一样。在科学里,假定这个presupposition能证实就成立,假定不能证实,则放弃。但这个地方〔自由作为设准〕不能放弃,非肯定不可,所以它有必然性。这个必然性,康德叫做实践的必然性,不是知识的必然性,不是theoretical necessity,是practical necessity,而且是个主观的必然性,主观上一定要这样要求。这样一来,自由不是成了虚的了吗?康德哲学的问题都在这里出现了,自由成了个虚的,尽管你肯定它有实践的必然性,但那个必然性还是个主观的必然性,你不能客观地肯断说:意志就是自由。假定能客观地肯断“意志是自由的”,那么,这句话能被证明。但你不能客观地肯断意志是自由的。同理,假定你能客观地肯断上帝是存在的,那么,这个上帝存在被证明了。但是,照康德讲,“上帝存在”这个客观的肯断不能被证明,也只是在实践理性上有效。
所以,照康德的说法,凡是客观地被肯断的东西才是真正落实的东西,才能被认为是一定的。这个客观地肯断,或不肯断,我们常常借用“丄”这个符号来表示,使你们容易了解。前面有这个符号的,这句话就是已经被证明的。“丄”这个符号就叫做断定号(assertion sign)。康德的思想跟这个一样,“上帝存在”前面不能有“丄”这个符号,“意志自由”前面也不能有“丄”这个符号,不能证明呀。在罗素的系统里,凡是已证明的都是tautology。前面有“丄”这个符号的都是tautology,这个是一定的。所以,这叫做客观的肯断。你了解这个,你就能了解康德说postulate的意思,它是个假设。
在罗素的《数学原理》里面也有假设,那个假设不是tautology,不能被证明的。罗素有三个公理,最后靠无限公理(axiom of infinity),因为罗素靠无限类来规定无限数,而无限类不能被证明,但是我们必须假定有无限。在罗素的系统里,无限类不是tautology。所以康德、罗素的思路很一贯,他们都懂得。尽管结果立场不一样。罗素肯定这个无限,是现实的无限论。但你这个肯定也只是一个假定。照康德讲,无限不能当一个现实看,他反对现实的无限论,无限只是一个前景,只是你可以无限连续下去,无有底止就是了。你不能把这个进程放下,变成constructive,不能说有一大堆number,这一大堆number是无限的。
罗素是现实的无限论,但他也知道这是不能证明的,无限是现实的,这作为一个假定。他说不如此假定,不能说明数学,不能说明数学里面的无限数。但照康德说,不如此假定也能说明,直接说直觉就可以了。现在讲数学大体是走康德的路,直觉主义胜利。所以,康德了不起就在这个地方。
康德讲道德原则是综和命题,是对着volition讲,不是对着超越的实体性的意志本身讲,所以他说意志自由是个假设,不是分析而可得的。而且我们讲道德法则也不能从这里开始,我们对它没有直接的意识,我们只能够由自律而间接的意识到,这是《实践理性底批判》中说到的。这是一个意思。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它是一个超越的实体性的东西,一个实体性的东西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够证明它?就不能够在这里说直觉?当然,在这里不能说感触的直觉,但我们为什么不能说我们人有一个智的直觉来达到它?康德始终说我们人没有智的直觉(intellectual intuition),他看will始终只从理性看,他说practical reason就是这个will,那就是只从理性看意志。
但康德不喜欢从心看意志,然而will显然是心的基本作用。心有两种基本作用(function):一个是will,一个是understanding。那么,对于这个transcendental will、substantial will为什么不可以从心说呢?这个康德没有明文交代。康德也说到心,他说良心,但这个良心不是孟子所说的心。康德所说的良心是一个感触性的概念,只是感受义务的一个主观条件,不是道德的客观基础。孟子说心的词语多得很,孟子也说良心,但不是康德所说的这个良心。
那么,康德讲道德原则是综和命题,是对着volition讲,不是对着本心讲。但照孟子讲,照儒家讲,不说它是一个综和命题。综和对着我们的意念讲,那没有问题。但道德法则是意志所立,当该是对着意志讲,对着意志讲,它就是分析的。照孟子讲,这个可以证明,意志就是自由的,自由与自律不单是intentional meaning一样,而且是同一分际上说。说自律就是自由,落实到意志上,说它是自律,就是说它是自由。这个在康德是不能发现的,在孟子就能。为什么孟子可以肯断“意志是自由的”?因为孟子说性不是凭空说,他从心说性,孟子所说的心就是康德所说的意志。
孟子直接从心说性,心是仁义之心、仁义礼智之心。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之心简单说就是仁义之心。仁义之心是心,同时亦是理,这个心是纯粹以理言的心,从这里说性,就是义理之性,也就是说,这个性完全从理上讲,不从感性上讲。告子说“性犹杞柳也。”他所说的性是从感性上讲。孟子从心说性,心就是义理之心,这个纯粹是理性的,但它不像康德所说的意志那样只从理性上看,它同时又是心,要注意这个。
所以,陆象山说:“心即理也。”很有意义。这是个关键,影响非常大的。它是理性,但它又是心。这个时候,这心不是以气言的心,不是以气言的心就不是形而下的,不是感触性的。到朱夫子说这个心以气言,那就坏了,塌下来了。那么,朱夫子说“性即理”,那个理就只是理,而不是心。从这个立场上说,朱夫子跟康德差不多,康德也把这个心拉下来,他所说的那个良心从Will拉下来了,拉到旁边去了。那么,这个Will就完全成个理性,康德就说它是实践理性。但是,Will明明是心嘛。所以,康德在这个地方没有分析好。朱夫子这么了不起的一个大思想家,也是把心拖下来。
依孟子,既是理性,也是心。心才有活动义,心有活动义,所以,我们常说心觉。王阳明讲“明觉”,这个活动就是明觉,明觉就是心的活动。理性无所谓明觉,理性你不能说活动呀,理性也不能说明觉,只有心才能说明觉。所以,朱夫子说“性即理”,那个理是不动的,也无所谓动也无所谓静,它根本没有活动的意义呀,理怎么能活动呢?康德说实践理性,理性不能说活动,心觉才能说活动,才有活动的意义。心觉就是王阳明所说的明觉。理性的心当然是明觉,不是无明。“虚灵明觉”这是王阳明的话。心觉、明觉这个意思点出来以后,这个实的东西,我可以用直觉来达到它,这个时候就可以说直觉。假定心的明觉这个意思点不出来,直觉就不能说。从心的明觉才能说直觉,当然这个心不属于气,不是感触的心,这个直觉一定是非感触的。所以,这个智的直觉的概念就从心这个概念中分析出来,我们人类为什么没有呢?我们人类当该有智的直觉嘛,不一定非得上帝才有啦。这个心是无限心呀。上帝为什么有智的直觉,因为上帝是无限嘛。孟子所说的仁义之心就是无限心。凡是不是感性的心,就是无限心的心。智的直觉从这个地方就可以分析出来。
孟子从心说性,这个性是自发的、自律的。落到意志上讲,这个意志是自由的。说意志可以,说性也可以。中国人说性。所以,孟子说性善。他为什么说性善呢?因为孟子所言的性能自发仁义礼智这些理,这不就是立法吗?这个立法就是说性善是分析命题,理之当然。那么,所立的法则对于心本身讲,对于性本身讲,对于意志本身讲,不就是分析的吗?(中国人说心、性,康德说意志)那么一来,“意志是自由的”这句话就可肯断了。既然是我们的性,就不能不呈现出来。既然说它是一个东西的性,又说它永远不表现,永远不呈现,只是假设在那里,这怎么行呢?假定怎么能说是性呢?所以,孟子一定要说这就是我们的性,但康德没有说这个Will是我们的性。
康德说human nature还是生之谓性,他并不说free will是我们的性,不说这个立法的will是我们的性。而儒家一定说它是我们的性,而且从心说性。既然是性,哪有永远不表现的呢?不表现怎么能算是性呢?而且这个性从心见,见诸于心,哪有不活动的呢?焉有不活动?焉有不发明觉呢?既然发明觉,就有智的直觉嘛。智的直觉回光返照,回光返照自照其自己,他自己就呈现出来。这个智的直觉照到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就呈现,这个东西呈现的是物之在其自己,就是这个东西的物自身。智的直觉照到这枝粉笔,这枝粉笔以物自身的身份呈现。假如是感触直觉,这枝粉笔以什么身份呈现呢?以现象身份,呈现的是粉笔的现象。这个智的直觉用到它自己身上来,就照到性自己,它自己就呈现了。它当然呈现嘛,它为什么不呈现呢?要是不呈现,你讲性善干什么?不都成了废话吗?
康德说意志自由是假设,那么,他讲的一大套,讲自律,从自律往上推到自由,再往上讲道德法则、义务,说那么一大套,都是空话,因为自由落空了。这些都是理之当然,自由落空了,这些都落空了。虽是理之当然,究竟事实上有没有呢?所以,马克思说你是小资产阶级的妄想。结果不都落空了吗?这个你在西方的传统里看不出来的。这个很微妙,只差一点点。西方是基督教传统,人是有限的存在,既然是有限的存在就不能够有intellectual intuition。你只有读孟子才有。所以,在孟子这个地方讲,都是实的,自由是实的,这些一下子都是实的。问题是你如何把你这个自由的心、自律的心体现出来。当然儒家也知道艰难困苦,但儒家不说不可以呈现。假如不可以呈现,你做功夫也没有用。这就是智慧,很巧妙的一种智慧。很微妙,差一点点,它就是实的。
说到实践理性的动力的时候,这个可证明的意志才是真正的力量,这个动力是实的。康德说实践理性的动力落空了,都是虚的。这个问题不但儒家这样想,佛教也这样想。佛教阿赖耶识系统达不到这个境界,一定要讲到如来藏心。问题一样。你不要以为单单孟子这样想,佛教的大菩萨都想到了。朱子想不到,康德没有达到。康德知道自律,那就比朱子进一步。所以,朱子的系统不行呀。很可惜,康德没有达到这一层,所以都变成虚的。但是,你必须了解康德的思路,他也有他所想的。所以,他说自由是属于批判考察的工作,就是这个道理。你了解这个,你才能了解康德为什么有那些话。
孟子说心悦理义。《孟子•告子上》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理义之悦我心”反过来说不就是心悦理义吗?心才能悦理义,光从理性上说不行。所以,康德不能说心悦理义,我们这个心正好不悦理义,所以,它对我是一个强制、一个命令,我不甘心情愿。那么,你为什么立这个法呢?你既然立这个法,你就甘心情愿服从嘛。你立这个法,你又不甘愿服从。他讲到服从的问题就落到volition讲,volition当然不悦理义嘛。Volition就等于王阳明说的“有善有恶意之动。”理学家所说的“意”是经验意义的,所以有善有恶。这个“意”是意念之意。《大学》讲正心诚意那个“意”也是意念。
中国人说意念、说意没有达到康德所说的Will,代表will的那个意思的是心。所以《大学》说:“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这个意所以要诚,就是说它有问题。在中国传统里,理学家的传统中,这个意提升到康德所说的transcendental substantial will的层次,要到刘蕺山才出来。所以,刘蕺山提出严格区分意与念。Volition是念,不是意。刘蕺山所说的意就等于康德所说的free will。这些词语到最后一定要转出来的,开始的时候说不说这些词语,并无多大关系,就看你懂不懂这个道理。
有些人说,康德讲will,讲practical reason,中国人讲心、性,完全不一样。什么叫完全不一样?我说完全一样。就看你怎么个讲法。假定你把孟子所说的心看成是个形而下的情感,那你完全错了。孟子不是这样讲,那些人是瞎扯的。他以为他懂得孟子了,他以为《孟子》容易看。你以为康德难看,《孟子》更难看。《孟子》说话那么简单,只有靠孟子那样的大才,透辟,creative mind,insight力强,所以能够简单几句话说得很明白。西方人则落在逻辑的思考里面,缴绕过来,缴绕过去。
孟子的《告子》上篇一气呵成,很有系统。不是零零碎碎的,你记一段,我记一段。四书五经,好像大家都在这样念,但没有人讲。四书自从朱子注以后,没有人好好讲。《孟子》是可以研究,可以下功夫的。《论语》不是研究的对象,它是个生活,它是个智慧。《孟子》是可以讲的,他有系统。我现在没有事,每天早晨都在翻《孟子》,一段一段的都翻成白话文。《孟子》还要翻吗?一样要翻。“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告子上》)陈大齐老先生一样讲错。老先生、年青人都不行。所以,我们还得好好地讲。我们下学期讲《孟子》。从孟子开端,就等于从实践理性批判开端,往前进就讲圆善论,讲最高善。
王阳明悟良知。这个“悟”费那么大劲,那么夸张,跑到贵阳才悟出来。其实,孟子都给你讲好了。他费那么大劲去悟,也没有超过孟子。可见王阳明也没有读《孟子》,他也不是从读《孟子》而了解的,他是自己悟的,跑到贵州去悟的。王阳明自己悟出来,所以弯弯曲曲的,不是很顺。所以,真正从读《孟子》而有所得,只有陆象山一个人。有人问陆象山,谁是他的老师,他说:“因读孟子而自得之。”所以,他最能继承孟子,恰当了解孟子基本大义。
但是,陆象山也不能把《孟子》全讲好,《告子篇》他讲不好。《告子篇》“牛山之木”以下,陆象山可以讲出来。“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栗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这些语句他都了解得对。才、性、情,这些字他都讲得对。才、性、情,都作性看,这是对的。才、情不作独立概念看,这是对的。
但是,孟子跟告子辩:“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这段话辩来辩去,把陆象山弄糊涂了。所以,他说这种辩论,你们学力不够的,不要去讲它。其实是象山他自己没有弄懂,这种句子象山自己也不看。理解这种句子要靠逻辑思考的训练,这种训练中国人以前很差的。所以,这种地方训练西方哲学有好处。这个就好像康德《纯粹理性之批判》辩证部讲二律背反一样,辩证部的那些问题,佛教里面都有。
佛教里面有所谓十四难,这十四个问题佛向来不答的。十四难通通在辩证部的范围之内,康德在辩证部里摆得很有系统。你拿十四难问释迦牟尼佛,他不答的。我老实说,他答不出来。你就是佛,你也答不出来。他为什么不答呢?他认为这些是戏论,没有意思的。对得涅槃没有什么好处。所以,在这个地方看,哲学有独立的意义。哲学是哲学,哲学家是哲学家,圣人是圣人。孔子也不一定能答得出呀。但哲学家必须答复这些问题。所以,康德说必须要有一个答复,而且一定有一个答复,不能借口说我们人类理性有限。因为这个问题是从人类理性本身发出来的,解铃还得系铃人,你自己发出的问题,当该由你自己解答。所以,这个地方必然有一个结果,这就是哲学家的思考。佛不作这种思考。
“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这种问题是逻辑的问题。所以,我很重视读原典,你不要乱发议论,每一个句子,你都要切实了解。这就是训练你们的文字功夫。先读《孟子》原句,然后翻成语体文。翻成语体文,文法要通。这个功夫非做不可。要不然,你怎么能做学问呢?不但读《孟子》需要如此,《庄子》《荀子》都可以这样讲。后来的文献都需要点句,文法弄清楚,一句一句弄清楚。你不做这些切实功夫,你的论文做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