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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17:49:38)
分类: 抚今追昔

上周三到周五,我参加了由中组部和司法部组织的线上法制培训学习,授课的都是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对于这样上了档次的培训,内心里是比较接受的,何况,专门安排了三天的时间用来学习,又完全没有其它工作和活动,确实应该好好对待。不过,培训地点的硬件设施特别是音响设备真的太差了,我因为坐在最后面,声音传到耳朵里已经很小了。如果要是不绷紧了神经,而且还要周围不发出任何声响,否则,就难以听清演讲者的声音。当时不知为何,我总是容易打瞌睡,还以为是身体真的疲劳。经过仔细比对,是因为全身心的投入到听课中去以后,注意力的集中及精力的消耗,使得人更容易入睡。本来,有些课讲得非常好,有些知识也是我非常希望掌握或者了解到的,但由于这个原因,我只能在一小部分内容的时候集中一下精力,大多时候只能放弃。加上,屏幕又没有把演讲者所讲的话用字幕显现出来,个别字词听不太清,也严重影响了对知识点的理解。

尽管是这样,也还是有一些收获,对当下基层政府的一些做法有了更高层次的理解。推进工作和依法行政,在设计者看来,本来应该相互促进,但在某些时候,它们竟然成了一对矛盾。为了要按时间节点把某一项工作完成,主管者最喜欢采取的方式是压实责任,倒排工期,从行政的角度看待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局部范围内还以所谓政治的名义统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一些决策就无视了合法性。我就和一同学习的司法局的领导探讨了这个现象,他的一席话点醒了我:反正他们拍板的违法成本又不高,有时甚至没有成本,他们在定夺时就很少注意合法性。有时为了强力推进,明知会违法,他们也会这么做,至于行为发生后的违法赔偿,既不要个人承担,赔偿额又不是太大,因此他们乐此不疲。

真要依法行政,不会是一朝一夕之功。如果那些有拍板权的人不主动依法,他们头上没有压力,没有一个责任追究,这件事实行起来,就会有很大的阻力。在政绩和基本没有违法成本的前提下,怎么选择就是一个很容易的事情了。这样一来,我就对发生在当下的拆迁有了更丰富的理解。行政诉讼中,牵涉拆迁的占了绝大多数,这和我们这里的情况也类似。前些日子我就参加过这样的诉讼,做为第三被告,我们就是由于拍板人做出强拆决定后附带来的后果。可他们不在乎,只要有需要,他们还会这样做,在效率面前,肯定就这样一往无前了。从这一方面来看,也确实有它道理的一面,总是这样婆婆妈妈下去,事情永远就摆在了那里,这可能也算是我们的特色了吧。

除了直接带来了大量的诉讼以外,涉事的体制内的人,也和依法行政脱离了关系。就像上篇我讲到的,如果按法律程序来,做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是无法追究的,也就是说,在完成征地拆迁的调查或者协议签订上,最多就有工作责任。可他们不管这些,和平时他们说的要守住法律底线相背,无限的把责任压了下来。在事关人们切身利益面前,做为单位的同事,顶多也就能做做工作,可他们硬是要求别人放弃自己的想法,一定要统一到他们的认识上去,如果做不到,他们就要追究思想工作者的责任。从行政的角度,他们的想法好像也不错,但从法律的角度,他们的做法就大错特错了。可在事实面前,一是这样的事可能就很普遍,二是大家都默认,最多就是发一发牢骚罢了,三是也只能认命,申诉无门啦。

接下来的日子,我就被抽到了一个专班,搞的就是拆迁的事,他们也是同样的做法,我也只能是服从。可见,有些时候,纸面上的东西确实美好,大家也心知肚明真实状况和原因,就是没有办法解决和协调。真要依法行事,何其艰难。就我个人而言,多学法律多懂法律是应该的,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把持信法律底线,尽最大程度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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