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多人反对遗产税
(2013-10-11 00:00:45)
标签:民营企业 转移资产
最近舆论上又开始讨论遗产税,并非空穴来风。我认为,高层下决心加快推出的动力有两个,一个是急剧缩减的财政收入,尽管近期国家财政收入增长有所恢复,但那是在挖净一切可能的税收来源的情况下实现的,具有不可持续性,而随着经济增幅的下滑,以及税制的改革,政府如果还要继续维持以前的庞大开支,并在民生民心工程上有所作为的话,开拓税源,建立新税种就是必然选择,那么现在大家说的最多的就是遗产税和房产税。
房产税由于直接与房价相关,它的开征可能进一步抵消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今年的试验开来注定偃旗息鼓,那么就只剩下遗产税了。
第二个原因是新一届政府上台讲群众路线,并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作为重要任务,要有一个明显的改善。而且遗产税的征收与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表面上正好关联,直接从富人那里征收遗产税,然后进入国家财政,通过二次分配给低收入阶层,岂不是顺理成章之事?
从理论上讲,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赠人征收的税,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征收的一种税收,但也有国家和地区是出于吸引投资、吸引资金流入或其他考虑而特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的。
征收遗产税,可节约资本,平均社会财富,减少社会浪费,提倡劳动所得,增加国库收入,补充所得税的不足。此外,对于健全国家的税收制度,适当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维护国家收益具有积极意义。
在中国当下,反对推出遗产税的观点认为,征收遗产税主要对象是民营企业家,因为只有他们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私人资产,也符合遗产税的高起征。,但是,对于中国而言,民营企业其实才刚刚成长不足二三十年,还正在原始积累过程之中,尽管许多民营老板资产很庞大,但是大多数都是生产性的资产,正在创造价值和大量解决就业,如果把这些资产进行重新分配,后果是把资产从一个高效的管理者那里交给了低效的管理者,不利于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不利于全体财富的进一步再创造。
而近几年富裕起来的其他一部分人,比如政府官员,他们大多数通过非法的手段,通过腐败受贿取得收入,这部分人的资产处于灰色状态,一旦开征遗产税,这些资产很难见阳光,有可能通过多种方式转移资产,效果最终适得其反。
即使就民营老板而言,他们积累财富很不容易,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法治不完善的国度,绝大部分资源掌握在政府和国有企业手中,民营企业生存状况很逼仄,如果又出台遗产税,无异于逼迫他们另寻驻足地,那就是向国外转移资产,这是决策者不得不慎重的关键。
不仅仅如此,许多人反对遗产税,于目前政府的体制有关。遗产税是直接税的一种,开征遗产税意味着纳税人的劳动成果被政府剥夺,那么纳税人就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利,比如他应该知道税收最终用途,应该对税收的开征、使用程序等等具有一定的权利,这其实是最基本的宪政逻辑起点:就是纳税人付出了代价,他必须通过自身的权利受到补偿。但是中国目前预算制度还远远与此逻辑不相适应,公共财政还尚未建立,纳税人的应有权利无从保证,这就让纳税人,尤其是未来遗产税的纳税人感到很无奈。
另外,政府收入最近几年突飞猛进,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增速远远高于GDP增长,但是财政收入最终的使用远未透明,反倒是庞大的三公消费支出,和审计署查明的大量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形,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更是层层叠叠,让人瞠目结舌。地方政府则为了弥补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等,大肆卖地,土地财政横行,不惜用暴力手段强拆,各种名目的罚没收入,各种收费更是让经商者穷于应付。
总而言之,目前中国税制存在权利与义务不对待,政府财政收入缺少透明度和程序化,财政收入的使用更是缺少监督和制衡,在这种状况,无论推出多么合理合规的新税种都会在社会上惹起一阵反对之声,最终变形,让政府陷入被动。如刚刚实行的个人所得税,最终成了对白领的所得税,不但没有达成调解收入分配的目的,反而是进一步恶化了收入分配,成为套在中产阶级脖子上的一个枷锁,正是心中不平的民众和政府博弈后让这个税种成了一个怪胎。
因此,政府在推出新税种如同迎娶一个新媳妇一样,之前先要打扫好家园,布置好新房,自己也要照照镜子,正正衣冠,看看像不像一个赢取新娘子的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