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难言之隐可由第三方破解
(2011-11-03 0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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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说三道四 |
PM2.5与PM10,这两个空气质量监测指标让环保部门陷入困境。尽管环保部污染控制司司长赵华林表示,“我们将尽快修改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PM2.5纳入评价指标。”但每天呼吸着空气的公众却等不及了,甚至有民间组织和环保人士踊跃自测PM2.5并面向公众发布。都这个时候了,环保部门专家表态却很暧昧,称技术成熟,却担心“制定实施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
环保部门在PM2.5与PM10这两个空气质量监测标准之间徘徊不定,根源并不在于两个监测标准的优与劣,而在于标准之外的东西。比如环保部专家表示,PM2.5技术已经成熟,但制定采用这个标准,目前的空气质量会大范围超标。尽管PM2.5的监测标准更严格也更符合公众观感,但却因为责任部门的额外的担心意外搁浅。问题是,如今采用PM10这种低级别标准,空气质量就会因此变好吗?
隐藏在这种暧昧背后的,其实是环保部等责任部门的矛盾性。环保部门既是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的制定者,又是空气质量监测的执行与发布者。简而言之,环保部门一手握着行政权力,一手执行空气监测和数据发布。如果二者的目标一致,那么最后监测标准的选定与数据发布就会很顺畅。一旦二者产生矛盾,就像相关人士所说的采用新标准会造成空气质量大面积不达标,一个简单的数据就会掺杂各种考量和利益博弈,监测标准和数据很无辜。
也正是由于这个特点,责任部门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会显得徘徊不前或者不敢对公众有所担当,导致实行的政策僵化并且跟不上社会发展需求。很多时候,这种状况甚至需要有强大的外力去推动和改变,比如像美国大使馆提供PM2.5标准的数据,民间组织和环保人士自发进行“我为祖国测空气”的活动。这些活动让空气监测标准成为环保部等责任部门和公众的共同议题,但依靠的是外力的倒逼。
其实,环保部门的难言之隐就在于其左右手互博。在行政体制改革并不顺畅的时候,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将空气质量监测与数据发布的权力与行政权彻底区分开,如有可能甚至可以将空气质量监测的活儿外包给民间组织或者科研机构等第三方。此时,责任部门只需认定其数据真假即可,而民间组织或者科研机构负责空气质量数据的监测与发布。还可以按照PM2.5与PM10等不同的标准同时发布,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目前,公众正在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都“自食其力”按新标准去监测空气和发布数据。诚然,空气质量不可能立即改善,但标准向更高方面的改变是责任部门与公众一起正视问题的第一步。官方理应就坡下驴并且积极回应了,据称环保部最近将要求环保模范城市率先开展对PM2.5的监测。这是好的一步,但迈的步伐够不够大、走的路稳不稳还需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