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真相不能“随它去吧”

(2009-10-19 17:11:58)
标签:

真相

公众人物

合同诈骗

方宏进

邢台隆尧

杂谈

分类: 说三道四

曾因主持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而被观众熟知、后跳槽至东方卫视的主持人方宏进,日前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拘留。昨日,邢台市公安局称其涉嫌合同诈骗金额达100万,目前已被取保候审。方宏进昨日开腔回应,“这些事情就随它去吧,我现在还有挺多别的事情要做。”(北京晨报10月9日报道)

知名主持人方宏进被抓了,关心这件事的人们还没从震惊中反应过来,方宏进又取保候审,放出来了。方老师说,“这些事情就随它去吧”。笔者对此不敢苟同。

首先,方宏进个人有义务让公众知道真相。他因为主持焦点访谈为我们熟知,而作为央视和东方卫视的知名主持人,无论愿不愿意,都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他都应该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会给公众带来很大的影响。方宏进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讲出事情的真相。如果他真的是嫌疑人的话,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向公众道歉,而不是“有挺多别的事情要做”。

其次,警方有义务让公众知道真相。现在政府正在营造信息公开的大环境,而拘留方宏进的地方警局,作为政府机关的代表,也有向公众提供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披露相关信息的时候,一要注意别拿隐私权说事;二是要注意只披露和案情有关的事情,点到为止。

再次,公众有权利知道真相。警方作为政府机构,方宏进作为公众人物,都需要受到公众的监督。看看警方是否依法办案,看看方宏进作为公众人物是否帮助公众向好的方面发展,要想做到这些,首要的是知道真相。

无论真相为何,一句轻飘飘的“随它去吧”不能打消大家心头的疑虑,想要拨开这团迷雾,还需要当事双方开口。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