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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方法

(2009-08-06 08:03:08)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赔偿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杂谈

分类: 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

案情摘要:2007年5月11日河南洛阳某农村王某在家中正准备下地收麦子,妻姐胡某来到,要求王某去帮助自己家建房,于是王某立即和妻姐胡某一同来到胡某的家中。胡某盖房没有找建筑队,在场帮忙的人都是胡某的亲戚,每天只管饭不支付任何报酬,就这样王某在胡家从早干到晚。5月13日中午12时左右,王某在房顶上利用升降机向上运建材,升降机突然倾斜将王某从房顶带下,重重的摔倒地上。当时王某血流满面、脑浆流出,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王某是家中的独子,65岁的老父都到消息后嚎啕大哭,长跪在医院走廊内,经过医护人员2天的全力抢救,王某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始终昏迷。在医院经过近三个月的治疗,由于无钱继续治疗而被迫出院。前后花费约15万元,成为了植物人。

此事发生后,胡某从未到医院照顾一天,更未支付任何医药费用,王某父亲举债15万元最终也无法改变留住儿子的梦想。无奈王某父亲找到胡某协商,然而胡某却一口否认王某帮忙干活的事实,并且将责任完全推到已成为植物人王某身上,甚至教唆妹妹(王某之妻)抛夫弃子和自己一起逃避责任。

2008年3月王某父亲将胡某告上法院要求胡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约150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王某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终身需2人专职护理,后期颅脑修复术约3万元。”

案件分析:本案是一起无偿帮工损害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主要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涉及此类问题的案件很多,如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过错赔偿等等;所以本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多年经验基础上总结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收款凭证+诊断证明+病历据实计算;

2、后续医疗费: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

3、误工费:时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

4、护理费:时间×人数×实际减少的收入/同级别护工报酬;

5、交通、住宿费:正式单据要符合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时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能住院时赔偿受害人和陪护人实际发生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8、伤残赔偿金:时间×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可支配收入/农村纯收入;

9、残具费:普通型×期限、周期(参照配置机构意见);

10、被抚养人生活费:时间×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生活消费支出。数人年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11、丧葬费:6个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死亡赔偿金: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

13、精神抚慰金。可以在5000----100000万之间参照适用;

14、其他财产损失:按财产损害的实际价值确定。

(代表本律师个人观点,仅作交流之用,文中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洛阳律师 马冠军(冠军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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