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
(2009-08-05 14: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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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损失杂谈 |
分类: 非诉讼法律事务 |
案情摘要:2002年×月×日,杜××与张××、王××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张××、王××将其位于本市环城北路×号砖混结构三层约200平方米的楼房及其附属配电、上下水设施租赁给杜××作餐饮、娱乐营业之用,年租金7.5万元,租期自2002年11月20日至2006年11月19日;杜××必须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全年房租,如推迟30天,张××、王××有权收回房屋;杜××在租期未满之前,有权将自己经营的酒楼转让他人,但在转让前应告知张××、王××,并在租金不变的情况下,由张××、王××与受让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在租期未满前,张××、王××不得终止协议,不得提高房租,如张××、王××终止协议,赔偿杜××4年的房租;如杜××终止协议,杜××所交房租不退,房屋装修部分归张××、王××。
协议签订后,张××、王××将房屋交付给杜××,杜××一次性向张××、王××支付年租金7.5万元。随后,杜××将房屋装修成酒楼经营。2003年11月,租期满一年,杜××依约再次支付租金7.5万元。2003年×月×日,杜××在《××晚报》上刊登转让该酒楼的广告。2004年元月初,杜××将酒楼转让给第三人李××,并在转让前通知张××、王××转让事宜。转让之后,张××、王××拒不按协议约定与受让人李××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并阻挠其经营,致使李××无法经营,被迫于同年11月底退出酒楼。在此期间,杜××因张××、王××的行为损失租金7.5万元,造成营业损失5万元。
案件分析:本案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引起的合同纠纷案件,应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杜××与张××、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是有效的合同。
2、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都应当完全依约履行。本案中签订合同之后,杜××依约适当履行了合同,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3、既然合同约定了杜××享有“转租权”,所以张××、王××就无权干涉杜××将该房屋转租他人的行为,并且有配合的义务。本案中张××、王××的行为显然不当,构成违约,依法应赔偿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