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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16卷(六)原文译注

(2013-03-22 19: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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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吕氏春秋》26卷详解

《吕氏春秋》第16卷(六)

察微
【原文】
    六曰:使治乱存亡若高山之与深溪,若白垩之与黑漆,则无所用智,虽愚犹可矣。且治乱存亡则不然。如可知,如可不知;如可见,如可不见。故智士贤者相与积心愁虑以求之,犹尚有管叔、蔡叔之事与东夷八国不听之谋。故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贡赎鲁人於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於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楚之边邑曰卑梁,其处女与吴之边邑处女桑於境上,戏而伤卑梁之处女。卑梁人操其伤子以让吴人,吴人应之不恭,怒,杀而去之。吴人往报之,尽屠其家。卑梁公怒,曰:“吴人焉敢攻吾邑?”举兵反攻之,老弱尽杀之矣。吴王夷昧闻之,怒,使人举兵侵楚之边邑,克夷而後去之。吴、楚以此大隆。吴公子光又率师与楚人战於鸡父,大败楚人,获其帅潘子臣、小帷子、陈夏啮。又反伐郢,得荆平王之夫人以归,实为鸡父之战。凡持国,太上知始,其次知终,其次知中。三者不能,国必危,身必穷。《孝经》曰:“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楚不能之也。郑公子归生率师伐宋。宋华元率师应之大棘,羊斟御。明日将战,华元杀羊飨士,羊斟不与焉。明日战,怒谓华元曰:“昨日之事,子为制;今日之事,我为制。”遂驱入於郑师。宋师败绩,华元虏。夫弩机差以米则不发。战,大机也。飨士而忘其御也,将以此败而为虏,岂不宜哉!故凡战必悉熟偏备,知彼知己,然後可也。鲁季氏与郈氏斗鸡,郈氏介其鸡,季氏为之金距。季氏之鸡不胜,季平子怒,因归郈氏之宫,而益其宅。郈昭伯怒,伤之於昭公,曰:“禘於襄公之庙也,舞者二人而已,其馀尽舞於季氏。季氏之舞道,无上久矣。弗诛,必危社稷。”公怒,不审,乃使郈昭伯将师徒以攻季氏,遂入其宫。仲孙氏、叔孙氏相与谋曰:“无季氏,则吾族也死亡无日矣。” 遂起甲以往,陷西北隅以入之,三家为一,郈昭伯不胜而死。昭公惧,遂出奔齐,卒於干侯。鲁昭听伤而不辩其义,惧以鲁国不胜季氏,而不知仲、叔氏之恐,而与季氏同患也。是不达乎人心也。不达乎人心,位虽尊。何益於安也?以鲁国恐不胜一季氏,况於三季?同恶固相助。权物若此其过也,非独仲、叔氏也,鲁国皆恐。鲁国皆恐,则是与一国为敌也,其得至干侯而卒犹远。

【译文】
    假设治和乱、存和亡的区别象高山和漂谷,象白土和黑漆那样分明,那就社有必要运用智慧,即使蠢人也可以知道了。然而治和乱、存和亡的区别并不是这样。好象可知,又好象不可知,好象可见,又好象不可见。所以有才智的人、贤明的人都在千思百虑、用尽心思去探求治乱存亡的征兆,尽管如此,尚且有管叔、蔡衩的叛乱事件和东夷八国不听王命的阴谋。所以治乱存亡,它们刚刚出现的时候就象秋毫那样,能够明察秋毫,大事就不会出现过失了。

    鲁国的法令规定,鲁国人在其它诸侯国给人当奴仆,有能赎出他们的,可以从国库中支取金钱。子贡从其它诸侯国赎出了做奴仆的鲁国人,回来却推辞,不支取金外。扎予说:“端木赐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不会再赎人了。”支取金钱,对品行并没有损害,不支取金钱,就不会有人再赎人了。子路救了一个溺水的人,那个人用牛来酬谢他,子路收下了牛。孔子说;“鲁国人一定会救溺水的人了。”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楚国有个边境城邑叫卑梁,那里的姑娘与吴国边境城邑的姑娘一起在边境上采桑叶,嬉戏时,吴国的姑娘伤了卑粱的蛄娘。卑梁人带着受伤的姑娘去责备吴国人,吴国人应答很不恭敬,卑梁人很恼怒,杀死了那个吴国人就走了。吴国人去报复,把那个楚国人全家都杀死了。卑粱的守邑大夫大怒,说;“吴国人怎么竟敢攻打我的城邑?”发兵去攻打吴国人,连老弱全都杀死了。吴王夷昧听到这事以后大怒,派人率兵侵犯楚国的边境城邑,攻克楚国边邑,把它夷为平地,然后才离开。吴国,楚国因此展开大战。吴公子光又率领军队在鸡父跟楚国军队交战,把楚军打得大殴,俘虏了楚军的主帅潘子臣、小帷子、以及陈国的夏啮。又接着攻打郢,得到了楚乎王的夫人,把她带回吴国。这实际上还是鸡父之战的继续。凡是要守住国家,最上等的是洞察事情的开端,其次是预见到事情的结局,再次是随着事情的发展了解它。这三样都做不到,国家一定危险,自身一定困窘。《孝经》上说:“高却不倾危,因此能够长期保住尊贵,满却不外溢,因此能够长期保住富足。富贵不离身,然后才能保住国家,使人民和谐。”楚国恰恰不能做到这些。

    郑公子归生率领军队攻打宋同。宋国的华元率领军队在大军迎敌,羊斟给他怍驭手。第二天将要作战,华元杀了羊宴享甲士,羊斟却不在宴享的人中。第二天作战的时候,羊斟愤怒地对华元说:“昨天宴享的事由你掌握,今天驾车的事该由我掌握了。”于是把车一直赶进郑国军队里。宋国军队大败,华元被俘。弩牙相差一个米粒就不能发射。战争正象一个大的弩牙。宴享甲士却忘了自己的驭手,将帅因此战败被俘,难道不是麻该的吗?所以,凡作战一定要熟悉全部情况,做好全面准备,知己知彼,然后才可以作战。

    鲁国的季氏与郈氏斗鸡,郈氏给他的鸡披上甲,季氏给鸡套上金属爪。季氏的鸡没有斗胜,季平子很生气,于是侵占郈氏的房屋,扩大自己的住宅。郈昭伯非常恼怒,就在昭公面前诋毁季氏说:“在襄公之庙举行大祭的时候,舞蹈的人仅有十六人而已,其余的人都到季氏家去跳舞了。季氏家舞蹈人数超过规格,他日无君主已经很长时间了。不杀掉他,  一定会危害国家。”昭公大怒,不加详察,就派郈昭伯率辆军队去攻打季氏,攻入了他的庭院。仲孙氏、叔孙氏彼此商量说:“如果没有了季氏。那我们家接离灭亡就没有几天了。”于是发兵前往救助,攻破院墙的西北角进人庭院,三家合兵一处,郈昭伯不能取胜而被杀死。昭公害怕了,于是逃亡型齐国,后来死在干侯。鲁昭公听信诋毁季氏的话,却不分辨是否合乎道理,他只害怕凭着鲁国不能胜过季氏,却不知道仲孙氏,叔孙氏也很恐惧,他们与季孙氏是患难与共的。这是由于不了解人心啊。不了解人心,地位即便尊贵,对安全又有什么益处呢?凭借鲁国尚且害怕不能胜过一个季氏,更何况三个季氏呢?他们都厌恶昭公,本来就舍互相救助。昭公权衡事情错误到如此地步,不只是仲孙氏、叔孙氏,整个鲁国都会感到恐惧。整个鲁国都感到恐惧,这就是与整个国家为敌了。昭公与整个国家为敌,在国内就该被杀,今得以死在干侯,还算有幸死得远了呢!

注解:察微

六曰:

使治乱存亡若高山之与深溪,有水曰涧,无水曰溪。若白垩之与黑漆,则无所

用智,虽愚犹可矣。且治乱存亡则不然,如可知,如可不知;如可见,如可

不见。○孙疑两“可不”文倒,据李善注《文选》东方曼倩《非有先生论》作“不可”为是。故智

士贤者相与积心愁虑以求之,积累其仁心,思虑其善政,以求致治也。犹尚有管叔、蔡

叔之事与东夷八国不听之谋。成王幼少,周公摄政,勤心国家,以致太平。管叔,周公弟也;

蔡叔,周公兄也;流言作乱。东夷八国,附从二叔,不听王命。周公居摄三年,伐奄,八国之中最大,

著在《尚书》,余七国小,又先服,故不载于经也。○梁伯子以诸书皆言管、蔡是周公弟,唯《孟》、

《荀》及《史记》以管叔为周公兄,此又言蔡叔为周公兄,益不可信。全谢山以皋鼬之会,将长蔡于

卫,不闻长蔡于鲁,安得如此注所言乎?故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喻微细也。察其秋毫,

则大物不过矣。过,失也。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

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

取其金则无损于行,言无所损于德行也。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淮南记》曰“子

贡让而止善”,此之谓也。○“止善”,旧本误作“亡义”,今据《淮南·齐俗训》本文改正。子路

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淮南记》

曰“子路受而劝德”,此之谓也。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见其始,知其终,故曰“观化

远也”。

楚之边邑曰卑梁,○梁伯子云:“卑梁是吴边邑,《史记·十二侯表》及《楚世家》、《伍

子胥传》皆同。楚边邑乃钟离也。此与《吴世家》所载皆误。”其处女与吴之边邑处女桑于

境上,戏而伤卑梁之处女。卑梁人操其伤子以让吴人,吴人应之不恭,怒杀

而去之。吴人往报之,尽屠其家。卑梁公怒,公,卑梁大夫也。楚僭称王,守邑大夫

皆称公,若周之单襄公、成肃公、刘文公也。曰:“吴人焉敢攻吾邑?”举兵反攻之,

反,更也。老弱尽杀之矣。吴王夷昧闻之怒,使人举兵侵楚之边邑,克夷而后

去之。夷,平。吴、楚以此大隆。“隆”当作“格”。格,斗也。吴公子光又率师与楚

人战于鸡父,公子光,夷昧之子也。大败楚人,获其帅潘子臣、小帷子、陈夏齧,

潘子臣、小帷子,楚二大夫也。鸡父之战,胡、沈、陈、蔡皆佐楚战,故吴获之。夏,姓;齧,名;

陈大夫。○案:鸡父之战,获陈夏齧,在鲁昭廿三年;吴太子终累败楚舟师,获潘子臣、小帷子,在

定六年;此误合为一。《释文》云:“‘惟’,本又作‘帷’。”《群经音辨》云:“小惟子,楚人

也,音帷。”又反伐郢,又,复也。郢,楚国都也。得荆平王之夫人以归,○卢云:“案

《左氏昭廿三年传》云:‘楚太子建之母在郹,召吴人而启之。冬十月甲申,吴太子诸樊入郹,取楚

夫人与其宝器以归。’与鸡父之战同一年事。”实为鸡父之战。凡持国,太上知始,其

次知终,其次知中。三者不能,国必危,身必穷。言楚不知始与终,又不知中,故国

危身穷也。《孝经》曰:“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

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楚不能之也。○黄东发云:

“观此所引,然则《孝经》固古书也。”

郑公子归生率师伐宋。《鲁宣二年传》曰“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言受命于楚与

晋争盟也。宋华元率师应之大棘,应,击也。大棘,宋邑,今陈留襄邑南大棘是也。羊斟御。

明日将战,华元杀羊飨士,羊斟不与焉。与,及也。明日战,怒谓华元曰:“昨

日之事,子为制;昨日之事,杀羊事也。今日之事,我为制。”今日之事,御事也。○

陈氏树华《春秋内传考正》云“《左传》‘子为政’、‘我为政’,此或因始皇名改”,但他卷不尽

然。遂驱入于郑师。宋师败绩,华元虏。为郑虏。夫弩机差以米则不发。战,大

机也。飨士而忘其御也,将以此败而为虏,岂不宜哉?《传》曰:“羊斟非人也,

以其私憾,败国殄民,刑孰大焉。”此之谓也。故凡战必悉熟偏备,知彼知己,然后可

也。古之良将,人遗之单醪,输之于川,与士卒从下流饮之,示不自独享其味也。华元羊肉不及羊

斟而身见虏,故曰“凡战必悉熟偏备,知彼知己”。○注“单醪”亦作“箪醪”,李善注《文选》张

景阳《七命》引《黄石公记》曰“昔良将之用兵也,人有馈一箪之醪,投河,令众迎流而饮之。夫一

箪之醪,不味一河,而三军思为致死者,以滋味及之也”,或以为楚庄王事。“独享”,宋邦乂本作

“独周”,形近而讹,今改正。

鲁季氏与郈氏斗鸡,郈氏介其鸡,介,甲也。作小铠著鸡头也。○案:《淮南·人

间训》注云“介,以芥菜涂其鸡翅也”,与此互异。季氏为之金距。以利铁作锻距,沓其距上。季氏

之鸡不胜,季平子怒,因归郈氏之宫而益其宅。平子,名意如,悼子纥之子也。侵郈

氏宫以益己宅。○《淮南》“归”作“侵”,又下句作“而筑之宅”。郈昭伯怒,伤之于昭公,

郈氏,鲁孝公子惠伯华之后也,以字为氏,因曰郈氏。昭,谥也。伤犹谮也。○梁仲子云:“惠伯华,

《礼记·檀弓上》注作‘惠伯巩’,《正义》引《世本》作‘革’,字形并相近。‘以字为氏’当作

‘以邑为氏’,孝公八世孙成叔为郈大夫,因以为氏。”曰:“褅于襄公之庙也,舞者二

人而已,其余尽舞于季氏。褅,大祭也。襄公,昭公之父也。礼,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六

佾者,四十八人。于襄公庙二人,余在季氏,季氏僭也。○“二人”,《左传》、《淮南》并同。吴

斗南《两汉刊误补遗》曰:“‘人’当作‘八’。舞必以八人成列,故郑人赂晋以女乐二八。若四人

尚不成乐,况二人乎?”卢云:“案秦遗戎王女乐亦是二八,齐遗鲁女乐八十人,《御览》引《家语》

作‘二八’,知此‘二人’断然字误。鲁自隐公初用六羽,当有六八。季氏大夫,本有四八,今又取

公之四佾以往,故公止有二八。观高氏注亦本不误,乃转写之失也。”季氏之无道无上久矣,

弗诛,必危社稷。”公怒,不审,审,详也。乃使郈昭伯将师徒以攻季氏,遂

入其宫。仲孙氏、叔孙氏相与谋曰:“无季氏,则吾族也死亡无日矣。”遂

起甲以往,陷西北隅以入之,三家为一,郈昭伯不胜而死。昭公惧,遂出奔

齐,卒于乾侯。乾侯,晋邑。鲁昭听伤而不辩其义,辨,别。义,宜。惧以鲁国不胜

季氏,而不知仲、叔氏之恐而与季氏同患也,是不达乎人心也。不达乎人心,

位虽尊,何益于安也?以鲁国恐不胜一季氏,况于三季?同恶同恶昭公。固相

助。权物若此其过也,非独仲、叔氏也,鲁国皆恐。鲁国皆恐,则是与一国

为敌也,其得至乾侯而卒犹远。不薨国内,乃至乾侯,故以为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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