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烧毁对方合同文本并以此主张合同已经接触怎么办?
(2019-05-13 18: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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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烧毁对方合同文本并以此主张合同已经接触怎么办?---<点击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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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问题予以解答: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第二,一方当事人烧毁对方合同文本是否等于解除合同?第三,对方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情景再现
王某与赵某签订了一份饼干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赵某以粮食价格上涨为由,要求涨价,王某不同意,便拿出双方签订的合同与之理论。赵某趁王某不注意将合同烧毁,称两人之间的合同已经不存在,并以此为由拒绝按照原合同向王某供货,且给王某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
法官与律师解答
类似情景再现中产生的合同纠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对该问题予以解答。
(1)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的规定,在双务合同(双方互有权利义务的合同)中,当事人解除合同大致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另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某些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合同约定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法定解除。此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种: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任意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入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是当事人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当事入可以解除合同;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当事人烧毁合同文本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烧毁合同文本并不等于解除合同。我们这样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烧毁合同并不是合同解除的方式之一。二是从合同文本的性质来看,其仅仅是合同内容的一个载体,合同文本不存在,并不等于合同内容不存在。当事人烧毁合同文本,损坏的也仅是合同文本本身,而并不是所谓的合同。
其次,当事人烧毁合同文本,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文本本身的经济价值并不高,重要的是合同文本所记载的合同内容,因此,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当事人烧毁合同文本的行为,而是其擅自解除合同、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如果合同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实际意义,则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因其不履行合同给自已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情景再现中,赵某单方撕毁合同,并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向王某供货,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必要的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责任,则王某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双方对此没有约定,赵某又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王某可以要求其赔偿自己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诉讼解密或风险提示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对方应当积极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要注意的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就必须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关系确实存在,并能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否则,当事人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合同文本原本是一个能够证明合同关系确实存在的有力证据,但由于合同文本已被烧毁,再举证就会出现困难。因此,我们建议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证明: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已经公证,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查阅公证档案即可。如果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则当事人应当从其他方面寻找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据,如货物的提单、银行支票、汇款单以及双方的账簿,生意伙伴的证人证言,其他视听材料,等等。
合同法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466674316(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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