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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土地律师为您解读如何监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风险

(2014-02-20 15:48:49)
标签:

唐红新律师

土地法律

土地流转法律风险

杂谈

    如何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降低土地流转的法律风险,确保土地流转的安全性,北京专业土地律师为您解读:
    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委托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交易中心、银行监管或向公证处提存,尽量不要选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转让价款。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过户至受让人名下后再行支付给转让人。
    注意国家优先购买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让双方必须如实申请成交价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对申报价格进行审核和登记。申报土地转让价格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办理委托监管业务的操作流程
转让双方在签署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交由监管方统一管理,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完成即受让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出证后,再由监管方通知转让双方同时领证、领款。其流程一般为:
    监管方与转让双方签订《监管协议》。
    监管方收取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当事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申请权属登记的收件收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受让人转让价款划到监管账户。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土地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出具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通知转让双方领证、领款。
    三方办理交接、领证、领款、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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