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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变更登记?
(2014-02-18 18:05:12)
标签:
唐红新律师
土地法律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杂谈
委托人申请条件及申请期限:申请人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因住房制度改革出售公有住房引起的变更登记,申请人为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
应当在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30日内申请;出售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应当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变更登记需要的文件:政府批准文件;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缴纳凭证;其他证明文件。
出售公有住房引起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变更登记需要的文件:公房出售批准文件;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利人为购房职工的《房屋所有权证》;售房单位与购房职工签订的售房合同; 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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