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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谁来承担维修责任?

(2014-02-14 14:12:46)
标签:

工程质量

建设施工合同

唐红新律师

杂谈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人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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