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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因银行贷款发生迟延或者不能发放,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怎么办?

(2014-01-16 22:18:53)
标签:

房产

律师

唐红新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因银行贷款发生迟延或者不能发放,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需承担什么责任?

二手房买卖市场中,有很多按揭房屋买卖的情况。买方在支付首期款后即找担保公司赎楼,解除房屋抵押登记,然后再以过户为买方的房产证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再支付卖方剩余房款。

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发生房产证过户给买方以后,因为国家银监会的贷款政策发生变化,买方必须额外提供相关贷款资料导致贷款发放延迟,或者买方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贷款发放不能,因而超过了买卖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或者付款不能。

根据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果只规定买方付款义务和时间,而没有约定上述情况发生时的处理办法,买方应当承担延迟付款和不能履行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手房买卖因银行贷款发生迟延或者不能发放,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需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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