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金“夹层投资”运作模式
(2011-12-12 21:42:31)
标签:
房地产律师唐红新房地产基金夹层融资房地产并购股权激励股权纠纷 |
- 夹层融资是介于风险较低的优先债务和风险较高的股本投资之间的一种融资方式。夹层投资”的方式,即通过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增资扩股,基金管理公司进到开发商项目公司里面,成为其股东,后者再以股东身份向基金公司做股东借款。
地产基金公司对于被投资项目的监管会远高于一般的私募股权基金,会派人监控资金的使用过程,起码会在银行设立监管账户,财务代表、项目代表都会派基金的人去担当。
当缺乏抵押物时,地产基金公司会要求对被投资的项目公司完全控股,从而起到牵制和监督的作用。比如基金投出30%的钱,占对方30%的股权,但是剩下的70%股权要质押给基金公司,相当于后者占了项目公司100%的股份。
房地产企业一般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夹层融资
2.已有的银行信用额度不足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3.企业已经有多年稳定增长的历史;
4.起码连续一年(过去十二个月)有正的现金流和EBITDA(未减掉利息、所得税、折旧和分摊前的营业收益);
5.企业处于一个成长性的行业或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
6.管理层坚信企业将在未来几年内有很大的发展;
7.估计企业在两年之内可以上市并实现较高的股票价格,但是现时IPO市场状况不好或者公司业绩不足以实现理想的IPO,于是先来一轮夹层融资可以使企业的总融资成本降低。
唐红新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与并购(PEMA)执业资格】等执业资格。
唐红新律师擅长处理资本市场及公司经营事务相关法律事宜,尤其对公司上市,公司投融资、金融、信托、基金、企业并购重组、国企改制、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外商投资、私募股权投资(PE),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较深的研究;对相关争议的解决、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
Tel:
8610-5287379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100124)
6/F,Office Tower C,Dacheng International Center, No.76
East
4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