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航空公司任意取消航班说不之三
(2009-08-17 16:59:28)
标签:
航班取消立案受理文化 |
分类: 以案说法 |
继本律师对海南航空公司“欺诈旅客,违约取消航班”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后(对航空公司任意取消航班说不之一,对航空公司任意取消航班说不之二),本案已经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强烈关注。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到了该对航空公司恣意侵害旅客利益说“不”的时候。我们应该通过诉讼、新闻媒体参与等方式,把航空公司的有些不规范的行为向全社会公开,以引起航空公司正视自己的错误,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7月25日本人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取消航班案的立案材料,由于案情较为复杂,今天法院才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本人通过本案,向全社会公众发出呼吁:
1.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探求航班取消、航班延误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对旅客进行赔偿的可行性办法,以推动我国关于航班延误、航班取消后,如何赔偿旅客以及赔偿的范围及标准等方面的立法进程。
2.希望乘坐本次航班的乘客,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及时到北京市顺义区法院或者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予以权利登记,共同参与海南航空公司任意取消航班的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为社会做一次“普法者”。
3、积极欢迎广大媒体,积极参加本案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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