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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应该出资培养“富二代”

(2009-08-18 16:52:53)
标签:

政府出资

富二代

杂谈

分类: 律师心情

来自新华网的消息称:江苏将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培养1000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引领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新京报8月18日报道江苏“富二代”培训计划即将开课,包括波司登集团董事长高德康之子高晓东在内50名学员将在江苏省委党校等接受一周左右时间学习。培养“富二代”民营企业接班人的费用由江苏省委组织部负责,这一重大举措在全国尚属于“首次”。看到那么多人参与该问题的评论,本人也想说几句,我个人认为,作为政府有没有资质和能力去培养既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又需要实践管理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暂且不论,首先,政府不应该做出这种“包办”的事情,这超出了政府的职责范围,恐怕是一厢情愿的行为。

 

不光是江苏省出现民营企业“家业后继无人”严峻现实,在中国浙江、福建、广东也普遍存在,难道也要学习江苏的先进经验,由政府来买单为民企培养“富二代”,政府出力、民营企业受益。这是明显的“帮富行为”,会造成新的不平等,因为作为企业,不论大小、贫富,在社会上应该具有平等的竞争地位,作为政府不应该主动承担“帮忙的义务”,政府更应该从政策层面给予企业以宏观管理,政府不应该主动成为企业的“婆婆”。再一点能受到这种“恩惠”的企业必须是大型民营企业的接班人或成长型民营企业的负责人,那么其他民营企业的接班人问题怎么办?

 

关于“富二代”的特殊含义,我在此不作过多的评价,但是在这里跟企业的接班人联系在一起,让人总感觉到不太舒服。让人油然产生一些质疑:造成民营企业“后继无人”的根本原因在哪里?不用质疑,在企业自身,是由于企业缺乏现代的企业管理理念所造成,没有把《公司法》、《企业法》中先进的规则导进企业,靠制度管理企业,靠机制约束人、激励人。难道民营企业必须交给“富二代”才能茁壮成长?中国多得是有经验的企业经理人,为何要进入这些“发达地区”如此之难?还有,作为“富一代”,为什么到自己实在无能力管理企业才想到了培养“富二代”?充分证明自己对社会的不信任,我只想说一句“连自己的孩子都不信任,你还信任谁?”如果信任他们的话,应该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充分的信任,切实的放权,更新观念,放开手脚,大胆让新人实践,这样才能培养出真正的企业家。难道短短的接受一些粗浅的培训,就能担当如此大的“重任”,看来中国的企业家也太好当了。再一点,强扭的瓜不甜,大家想想,“富二代”当中有多少真正想“子继父业”,我认识一些浙商的后代,根本不想走父辈的老路,他们中有的选择出国深造,或者从事别的行业,强制接受培训,又能如何?

 

作为政府,更应该遵守《公司法》、《企业法》及国家政策关于企业现代管理的精神,“政企分离”,切实做好宏观调控,给企业以正确的引导,才是自己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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