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消费,还分“自摸”和“放冲”?
(2013-05-09 16: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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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风公款消费工作餐接待费糊涂账杂谈 |
文/知风
4月28日,广州11个区县同时“晒”出“三公”账本,据记者统计,有3个镇街的公务接待开销超过百万元,加在一起,与港府旗鼓相当。对此,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6日对其公务接待开销过大提出质疑。(5月9日《京华时报》)
实际上,广州11个区县在“晒”出“三公”账本时,还是意识到“三公”支出的含义的。那就是因公务所消费的公款,也就是在公务活动中,花了多少纳税人的钱。正因为如此简单,所以,就广州白云区同和街2013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最初公布的是108万元。
108万元对于一个镇街的公务接待费算不算高?在体制壁垒面前,可能谁也拿不出判断标准。但是,当这3个镇街的公务接待开销加在一起,竟与港府旗鼓相当时,不但让公众感到诧异,而且连当事单位都感到不妥了。对此,同和街称,“将做进一步调整,把总餐费降下来,公务接待费要压缩到28万元以内”。
同和街2013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从最初公布的108万元更正至28万元,如此大幅度的“压缩”如何实现?原来,这并非是指压缩“公务接待费”,而是对“公务接待费”的“纠错”和“正名”。打个话糙理不糙的比喻,就是在“公务接待费”这场“麻将”中,开始是把“自摸”和“放冲”混为一谈的,于是产生了108万元的“赌资”,而现在是把“自摸”和“放冲”区别开来,就剩下28万元的输赢出入了。
何谓“自摸”?同和街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种内部工作餐费都不属于公务接待费,意即虽然花的也是公款,但这是请“自己人”的内部工作餐费。那么,“放冲”就不难理解了,就是纯粹用来请“客人”的费用。
那么,“公务招待费”的准确概念是什么?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接待费用和合理开支,包括接待餐费及购买纪念品或礼品等。从记者看到的广州市不同镇街“公务接待费”所涵盖的内容,虽然五花八门,但大致也可列入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接待费用和开支。而在这些五花八门的“公务接待费”中,如何去认定被接待的是“自己人”还是“客人”,抑或是“内部工作餐费”还是“公务接待费”?是看接待的对象还是看招待的档次?这在现行体制的行政隶属关系下,还真不知道如何区分“自己人”和“客人”;在一顿饭能喝掉12瓶名酒的饭局面前,也无法从“吃法”上认定,是“内部工作餐费”还是“公务接待费”——当然,如果相关镇街一贯有这样的区别,并以此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也就不会出现公务接待开销超过百万元的“糊涂账”,而只能采取用“内部工作餐费”削减“公务接待费”的被动措施。
然而,面对108万元的“总账”,区分“自摸”和“放冲”后,就实际减少了公款消费,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那些因从事公务而拿了国家俸禄的“自己人”,为何还要吃掉至少在账面上反映的80元“工作餐”?难道用“内部工作餐费”为“公务接待费”瘦身后,与港府旗鼓相当的3个镇街的公务接待开销就物有所值了?那么,这3个镇街也托起一颗“东方明珠”让世界瞩目,何必还默默无闻于不起眼的镇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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