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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孙伟铭案判决后

(2009-09-08 11:59:33)
标签:

孙伟铭

法律

孙家

社会公共安全

判决结果

杂谈

文/知风

 

中新网成都9月8日电 (王萌雷宏任友)孙伟铭无证醉酒驾车,酿下4死1重伤惨烈车祸一案,四川省高院二审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宣判后,孙伟铭妹妹孙小媚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意。她希望借媒体改变二审终审制。

 

“孙伟铭妹妹孙小媚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意。她希望借媒体改变二审终审制。”看来孙家是尝到甜头了;看来二审的改判是媒体的作用而不是司法上的慎重;看来金钱和眼泪确实能感动法律;看来媒体在孙家人眼里是一张王牌了!

 

昨天,我在《写在孙伟铭案判决前》一文中已经指出媒体在孙伟铭一案中注入了太多的同情心,媒体的受众都是根据这些信息产生自己的观点的。我写下这些想法后,还反问过自己,会不会错怪了媒体,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媒体对孙家不幸的描写和渲染,确实让孙家得益了,否则孙伟铭的妹妹孙小媚怎么会说出“希望借媒体改变二审终审制”的犹如人大代表提案般的言辞呢?

 

对于二审改判,笔者没有原则上的看法,只要罪名不变改判无期也无不当。只是这次改判,必定会使本来混乱的舆论产生更大的混乱,留下了构成量刑要件上的许多模糊概念。究竟是哪一种理由促使了改判,是认罪态度还是赔偿款?我认为,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前提下,犯罪结果造成四死一伤,判死刑并不过分,考虑到以往司法实践,判无期也足够惩戒。问题是一个改判过程将不可避免引起公众舆论对案件的议论,也造成了孙家对某些舆论的依赖和误解。这会不会对这个案件应该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有所损坏呢!

 

我觉得孙家有点狂了。“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意”,看来除了无罪释放是无法让孙家非常满意了,看来生命的意义在孙家人的眼里是内外有别的,就是不知他们想没想过受害者的家属满意了吗?“(孙伟铭的妹妹)同时提到,自己的父亲还不知道二审判决的结果。”(《中新网成都9月8日电》)。这口气听着好像有点不对味,她父亲是谁?是不是哪个被某些报道称为具有“伟大的父爱”的父亲?是不是那个坐在车上看着儿子醉酒驾车而不制止的父亲?孙伟铭父亲这个形象确实被打造的人人要同情他三分、人人要资助他三分、法律也要让他三分的地位了。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儿子,才会有人给他钱,有医院给他免费治疗。可能来自舆论的同情之声让这个做父亲的不知道自己身处何事了,所以“孙林在听到法院的二审判决后非常激动,反应非常激烈,一直大吼:‘不公平!'他表示这个判决还是太重了”(09月08日《四川在线》)。这位善良而具有“伟大的父爱”的老人家终于发怒了,刀下留情是被判死刑时的哀求,现在得寸就得进尺,好歹自己也快成名人了。 感觉着孙家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够了!别走太远了!能得到这样的改判已经是万幸了。从不留名的捐助到十八人的联名请愿,孙家已经让人看不懂是什么家庭了——至少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罪犯家属了吧。你孙家如果真有忏悔之意,也看看网络的其他呼声吧,这个案子已经让我们的人民法院够忍辱负重了;够让我们的法律受到无端指责了。我想孙家不会是想塞翁失马吧!

 

相关博文链接: 写在孙伟铭案判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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