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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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有沒有跟伴侶一起生活過?
相信我, 這個世界根本就沒有神仙眷侶這回事。
經營所有成功的關係───包括父母子女/上司下屬/夫妻伴侶/生意拍檔/老友死黨───只在於無限包容與隻眼開隻眼閉, 適當地裝聾作啞, 偶爾挑通眼眉, 如此而已。
所以當讀到黃偉文寫:『......不要因為看不過眼而偷偷地丟掉了他的某一件/一堆衫......有一個原因你不能做這樣的事───不要變成你的父母!以前你不是最憎最憎你阿爸阿媽粒聲唔出揼了你最喜歡的漫畫書和明星相嗎?現在你為甚麼要變成他們呢?』就忍不住嗤的一聲笑了出來:是的, 未有過這種經驗, 斷不能寫得出這種文字。
當然, 兩個人在一起, 是周瑜打黃蓋, 一個願打, 一個願捱, 不過千算萬算, 也未必估計到『那個好錶好車好打機好睇波好紅酒好雪茄......淨係唔好打扮的男朋友, or even worse,老公,揦起手就着完全九唔搭八。』
嗯, 這就是拍拖跟一起生活的最大分別:拍拖的時候, 總是拿自己最好的一面出來讓對方欣賞, 衣履鞋襪髮型自然配襯得漂漂亮亮, 古龍水鬚後水缺一不可, 務求要對方留下最好的印象; 不過一旦住在同一屋簷下的話, 很多生活細節/陋習都避無可避地供諸於世───譬如剛起床睡眼惺忪頭髮蓬鬆, 眼角還有殘留分泌物, 一張口就是口氣......還有泛黃勾破洞的內衣褲襪子, 上完洗手間沒有擱起廁板, 剪完手指甲沒有收拾殘局, 擠了牙膏卻沒有蓋好蓋子, 廚房洗滌糟裏堆積如山的杯盤, 電視機屏幕上積得可以寫字的灰塵, 牆角沙發後超過十個月沒有清理過的垃圾, 甚至椅墊下一堆穿過但不能配對的臭襪子。
扯遠了。
所以說,『我知你有衝動告訴街上每一個人:「佢套衫唔係我襯嘅!」』其實只是小事一椿。黃先生更智慧地告訴大家:『訓練自己不要理對方着成點,心地最要緊,錫你最要緊。其實,我會揀這個,如果你問我的話。有時候,我會明白「自己着得靚」已OK;有時候,我甚至不介意陪心愛的人「唔靚」,如果有必要的話,如果夠愛的話。』
只不過是穿錯一件不合閣下心水衣服而已, 又不是殺人放火, 一如黃君智慧之言,『信我,人生裏面一定有其他事更值得你和他企硬的,不要在這裏用了你的王牌』───閒話一句。
附:【當你心愛的人......亂著衫】
我最好的朋友當年第一次結婚,原因是:貪靚而且鍾意山本耀司女裝的他,卒之找到個肯替他穿Yohji並且任他在身上亂披亂搭亂打結的女人,簡單來講,「任佢舞」的女人。
點算好?
你每年貢獻了一半以上的入息,為了買多對鞋置多個袋同一款衫入齊三個色,都只不過想每日出街襯得無懈可擊;你一周犧牲了起碼 36小時,修甲敷
mask搽 cream做瑜伽整頭髮再修多次甲,無非貫徹一絲不苟的大美人形象。
如今,你的心血都白費了,只因為你每日帶出街的最巨型道具───那個好錶好車好打機好睇波好紅酒好雪茄......淨係唔好打扮的男朋友,
or even
worse,老公,揦起手就着完全九唔搭八。我知,我知你有衝動告訴街上每一個人:「佢套衫唔係我襯嘅!」
於是,你們做不成樓盤廣告中的「模範夫妻」、言情小說裏的「一雙璧人」了。
係咪覺得好唔抵?
係時候做啲嘢啦!
Dos
1/. 大部份男人要的東西很簡單: A.唔肉酸(即唔乸形唔古靈精怪唔會俾人眼望望);
B.舒服(呢個唔使解啦啩);
那天和時裝設計師 Johanna Ho一起看 Gucci的秋冬系列,結論是: Frida
Giannini設計的女裝是「男人想女人穿的」,男裝是「女人想男人穿的」,說穿了,不失為最幸福的衣服。
如果用「 Brad Pitt的品味」不能說服你的男友,試試推銷「 Angelina Jolie喜歡的男人」可能更見效。
2/.要培養他們對衣着的要求和品味不是話咁易的,
check吓他們的偶像是誰,如果係聖雄甘地咁就冇計啦,萬一是尊尼狄普畢彼特的話,得閒就說服吓佢哋去買「 Brad
Pitt都着」嗰類衫,買吓買吓不會吟詩也會偷吧?
如果咁啱你條仔麻甩到只迷女明星,覺得大家男人老狗有乜好崇拜呀?亦唔使擔心,將以上方法
twist少少即可,例如可以同佢哋講「安琪蓮娜祖莉( Angelina Jolie)最鍾意男人咁着」,亦未必唔 work。
3/.訓練自己不要理對方着成點,心地最要緊,錫你最要緊。其實,我會揀這個,如果你問我的話。有時候,我會明白「自己着得靚」已OK;有時候,我甚至不介意陪心愛的人「唔靚」,如果有必要的話,如果夠愛的話。
Don'ts
1/.不要因為看不過眼而偷偷地丟掉了他的某一件/一堆衫。就算不是因為考慮到「那件核突衫對他來說可能別具意義」,就算不是因為「尊重每個人喜好的不同」,至少,還有一個原因你不能做這樣的事───不要變成你的父母!以前你不是最憎最憎你阿爸阿媽粒聲唔出揼了你最喜歡的漫畫書和明星相嗎?現在你為甚麼要變成他們呢?
2/.不要彈他不要和他爭論,人要面樹要皮,即使現場沒有第三者,他都可能是「唔話得」的。(想一想,每次他陪你買衫,你問他「呢件靚唔靚」,其實心裏面想他認同你贊成你,但他居然話麻麻地,你真的會黑他面黑足一個下晝,甚至即場「開拖」……)發現他着錯了鞋,你只能笑笑口摷出另一對,然後話:「不如又試吓呢對吖?」萬一他拒絕你的好意,也只好由他去。信我,人生裏面一定有其他事更值得你和他企硬的,不要在這裏用了你的王牌。
3/.不要在朋友面前事先張揚:「佢啲衫唔係我襯
o架吓!」只求甩身只求自保,因為,他也未必認同你的品味,未必認同你的一絲不苟,他也有可能在朋友面前事先張揚:「佢日日扮到隻雀咁,唔係我逼佢o架吓!」
女朋友買的衫
是,女朋友或老婆為男人揀的衫,男人之間是一眼看得出來的,例如那些粉色的花花領呔,例如那些過多
details的皮褸,例如那些無端端閃或心口有堆雪耳的「 dress
shirts」……結果他也冒着被同伴笑的危險着了出街,就正如他上次去巴黎出差回來買給你的低 V紅裙,你明知肉酸,但你還是着了去
party,因為你明白,雖然這不是「女人自己喜歡着的衣服」,但這是「他喜歡見到你穿的東西」,所以為了
credit他「愛妳」這個動機,你還是勉為其難笠了上身,瞇埋眼當俾鬼責……嫁雞隨雞,也隨他的雞品味,有甚麼辦法?(而且,說不定你還有很多未有着落的中女
friend正在羨慕你有條男人送的核突裙着呢!)
當你心愛的人......亂着衫,當然是件令人很氣餒的事,幸好你和我都是懂得惜福的人:衣食住行裏,比起「佢食錯嘢」、「佢四圍瞓」和「佢危險駕駛」,「佢亂着衫」已是最值得感恩的小瑕疵了,我們還怎麼敢投訴,怕雷劈呀!
本周長氣
本來這星期要寫的已寫完,想不到續篇來找我了。
截稿前的周五晚,去了 Gucci的
party,盡興而回,在深夜的計程車上,收音機傳來歐陽德勛選播不知名男聲版的「月亮代表我的心」,適逢想念起某人,眼眶自顧自的濕起來......
忽然明白:就算今天這個人亂着衫令你束手無策,只因在那年那月那日,他/她在適當的時候穿對了一件你喜歡的衫走進你生命裏……像你需要的時候那首催淚的歌來襲。
只要對一次,已刻骨銘心。
Timing問題。不是服裝的問題。
原文:200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