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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派精神病指标”就是一种精神病

(2013-10-09 23: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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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摊派精神病指标”就是一种精神病

    /龙敏飞

去年9月,郑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这个比例据说已经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这意味着要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性精神病,完不成会面临上级的督导。因此,在中部城市郑州,社区的卫生服务人员仍在按照指标要求寻找更多的精神病人。(109日《南方都市报》)

这些年,摊派指标似乎是一种流行格式,计划生育罚款有指标摊派、交警罚款也有指标摊派,现在连精神病患者人数都有指标摊派了……摊派背后的意识,仍是对权力的迷恋,对“团结就是力量”的畸形崇拜。在一些地方官员的执政意识中,遇到困难或遭遇无法完成的任务,就开始搞摊派。很多情况,权力就在这样的无意识下“越轨”了。

类似“精神病指标摊派”一样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是行政指令,多是一纸红头文件的规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里面,民意的成分甚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无论是计生指标还是精神病指标,在决策之前,都没有征求民意的环节,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了自己的“政绩”,便异化地执行一些规定,让一些有良善初衷的规定变得面目全非。当摊派这样的行为没有民意基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便是权力的独角戏了。

没有民意基础的指标摊派,都是乱摊派。在精神病指标摊派一事上,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便有担忧:“总不能人家没病我说人家有病吧?”诚如斯言,一个社区,到底有多少精神病患者,这个是未知数,也是无法事先预知的,那么摊派指标的做法,便搅浑了这潭水。一方面,可能让一些真正的精神病患者成为漏网之鱼;另一方面,则可能让一些人“被精神病”,不然,怎么完成指标摊派呢?无论是何种情况,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万一自己所在社区名额不够,而自己又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有过过节,那后果实在不敢想象。

在指标摊派这些事上,我们必须再次厘清权力的边界,毕竟,权力是不能恣意妄为的,而应恪守自己的本职。什么事情是权力能办的,应该办的;哪些事情又是权力不能办的,不该办的。这些应该有一个最起码的准则,即权力之手能够伸出的范围必须明确,不然,摊派一般的行为,还会继续发生,因为摊派虽然没有什么程序正义可言,但仍是很有效率的一种做法。只是,没有程序正义的摊派行为,让每个人都胆战心惊,因为谁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沦为不幸的受害者。

一切没有民意基础的摊派都是乱摊派,不仅会给公众生活带来不便,也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那首要之举,便是规范权力,厘清权力边界,如此,才是根治乱摊派的治本之策。事实上,任何人都知道,精神病指标也能摊派本身,便是一种“精神病”,可为何一些人仍要霸王硬上弓呢?只能说,这肯定能为其仕途带来好处,不然,谁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呢?那这背后的官员政绩考核方式,也必须进行配套的改革。不然,在指标摊派下,正常的你我,也很可能沦为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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