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地名”频出关键要树立文化自觉
近日,河南省政府发布第156号政府令,宣布《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经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现象被叫停。此外,《办法》还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和地名作地名。对于擅自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与销名,将由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将被处以200元~1000元罚款。(10月8日《大河报》)
地名是“城市的脸,市民的眼”,取个什么样的地名,既要有文化内涵又能让人记忆深刻,的确是一门技术活儿,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不过在中国,地名的确很“丰富多彩”,上午你可能还游在“巴黎街”,下午你就逛在“纽约巷”了。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网站曾发文暗讽,称“想在一下午逛遍巴黎和威尼斯吗?可以,如果你在中国。”这既是对我国山寨文化盛行的无情调侃,亦是对我国地名乱象的间接嘲讽。
这些年,各大城市为何热衷于取“洋地名”呢?原因不难解释,无非是崇洋媚外情结作怪、长脸意识作祟。此外,则不排除商业炒作与商业宣传的需要。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心理学副教授蔡浩曾表示:“开发商给小区起个响当当的洋名,主要是想抬高其身价,暗示自己小区的质量好、环境好。”事实上,开发商的心理如此,一些地方决策者的想法亦然,无非是想“攀上枝头变凤凰”。似乎,地名变成“洋地名”,当地就显得“高档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了。因为很多人心存这样的幻觉,于是“洋地名”便层出不穷。
而对于禁止“洋地名”,一直以来都是有法可依的。早在1986年国务院出台的《地名管理条例》,以及1996年民政部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均有类似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这些年,之所以“洋地名”频出,还在于各地监管不严、执行不力。事实上,早在河南之前,南京、武汉、宁夏等地,均明文禁止了“洋地名”,那此次河南禁止“洋地名”,便不值得大惊小怪了。
真正的问题是,禁得止外国地名,但挡不住媚外情结、文化不自信。于“洋地名”而言,无论是频出还是禁止,都彰显了文化的不自信——洋地名频出是对自身文化的不自信,所以才崇洋媚外;禁止洋地名则是对自身文化的不自信,所以才对外来文化异常排斥、害怕文化入侵。因而,在一个文化不自信的氛围里,我们即便禁止了“洋地名”,其积极价值亦不是很大。毕竟,媚外情结不在这一个舞台上绚丽,就会在另一个舞台上璀璨。只要这情结还在,就是一种“症结”,是亟需治愈的。
因而,在“洋地名”一事上,核心的问题不在于禁止,有时候越是禁止越会让人关注,越会让人心生好奇;而在于树立起文化自觉。借用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观点: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取地名,无疑是需要文化自觉的,而需要彰显当地人的文化自觉,则是在取地名一事上,要让当地人充分参与进来,如此,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唤醒当地的文化自觉。当文化自觉形成,文化自信还会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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