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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狗脖子上挂“村支书”被刑拘,民警成了家丁?

(2017-05-14 00:17:52)
标签:

村支书

狗脖子

家丁

分类: 时评
     贵州镇宁自治县村民杨某因对村干部不满,便在自家狗脖子上挂着一张十几公分长的纸条,一面写着“村支书”,一面写着“村主任”。村支书老王报警,杨某害怕将纸条扯下撕碎。事情却在村里传开了,村民们引为笑谈。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调查认为,杨某的行为系公然侮辱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贵州都市报》5月11日 )
  狗脖子上挂“村支书‘村主任”,村民引以为笑谈,当地村官固然十分不爽,但纸条上并未写上认谁谁谁的名字,理论上讲,民警并不能证明干这事的村民直接侮辱了具体哪位当事人,毕竟“村支书、村主任”只是一个职务符号,那么当地派出所民警凭什么认定村民在自家狗脖子上挂着纸条写着“村支书”、“村主任”就是“公然侮辱他人”呢。

  显然这很不靠谱,以侮辱他人罪刑拘,至少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也很不严谨。试想如果在狗脖子上挂个“科长、股长、局长”之类,是不是也要被刑事拘留呢?尽管村民都知道挂这纸条的村民对村干部不满才有此事,但并不意味着法律上他就直接侮辱了具体某个村干部。否则这个社会在群体间产生矛盾时,指桑骂槐的事情司空见惯,很少会有人认为这触犯了法律,那么只能说,当地村民对村干部的不满,确实能从这个案例中感触到,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并不融洽,至少证明村干部心胸狭窄,缺乏基本的群众观念,也缺乏与群众沟通矛盾的水平。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村干部感觉受到侮辱心情不爽还说得过去,毕竟村官都是土皇帝,平时在村民面前习惯于神气十足耀武扬威,狗脖子上挂个“官衔”符号,指桑骂槐对象显然都知道是自己。关键是当地乡镇派出所的民警,基本的法制观念都没有,首先也不懂得去调解基层这些小矛盾,而是把自己演绎得象乡镇里的恶狗一样,村支书一句话,立马就“刑拘”,这哪里有一丝法制意识?哪里是在化解基层矛盾?分明就是升级矛盾,抹黑执法者的形象,抹黑法律的形象。按照这个逻辑,如果村民将自己的宠物狗取名叫“村长”,是不是也要坐牢?

  其实人们可以理解,在村官权势足以震慑村民的大环境下,村民村民因不满村干部的作为而在自家狗脖子上挂个“村支书、村主任”的官衔,也实在出于玩不过村干部的无可奈何之举,况且村支书老王报警后杨某害怕将纸条扯下撕碎;这是典型的基层矛盾,既无暴力行为、也无指名道姓的侮辱具体的人,试问当地民警凭什么刑事拘留当事村民呢?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基层民警滥权成习惯,成了村干部们的走狗家丁;时下村官的形象并不雅观,村民们甚至呼吁何时有巡视组到村级基层去巡视一下,人们普遍更反感的是基层腐败,也就是身边看得见的腐败,所谓苍蝇满天飞。基层村官与乡镇民警之间沆瀣一气的勾结欺压村民,在这个狗脖子上可见一斑。寄希望于他们去化解基层矛盾,无异于缘木求鱼的事。

  退一步讲,就算村民“指桑骂槐”有损村官形象,也不至于动辄“刑拘”,毕竟法律是很严谨的事,民警应该清楚自己的执法者职责,普通的基层干群矛盾,恰恰就在这种滥权中被激化,不论是从化解基层干群矛盾、亦或是树立法制社会形象,这都是得不偿失的事,在群众眼里,执法者显然把自己演绎成了村官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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