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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当街猥亵摸胸撩裙子的人大代表代表了谁?

(2016-10-18 22:02:14)
分类: 时评
     深圳张小姐凌晨时分从COCOPARK一间酒吧出来后走在回家路上,被一名男子当众猥亵。张小姐回忆称,当时他们边走边聊天,正在走着,突然后面有一名男子冲上来,像是要往自己身上扑的感觉,手使劲抓,还用手撩我的裙子,把手伸进去,身上还有他指甲的划痕,转过头之后发现,“男子在一旁很淫荡的笑,我就一把推开了他”。据福田警方介绍,男子为吉林省吉林市区级人大代表,事发后,男子辞去了人大代表身份。日前,该男子因猥亵他人被福田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深圳新闻网10月18日)

  吉林的人大代表半夜三更窜到深圳大街上猥亵调戏妇女,这还真是奇葩,让人怀疑这是否真的是所谓的人大代表,照讲再凭有权、有钱或有势的身份混到人大代表地位,怎么地也得装模作样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份,尤其在当前反腐败的高压形势下,更不至于如此嚣张。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事发后,即使进了派出所配合调查,该猥琐男仍然十分张扬,面对丑行,不但不隐瞒自己的身份,甚至还以此身份试图逃避惩罚。

  据新闻报导,张小姐介绍,到了派出所之后,自己就做了笔录,同行的几个朋友也做了笔录,该男子也做了笔录,“男子在派出所仍然表现的很嚣张,有吹口哨,挤眉弄眼的,翘着二郎腿,当民警询问他的身份时,男子表示自己是吉林省的人大代表。”。直到事发后,南都记者多次向福田警方了解情况。福田警方表示,经过调查,男子为吉林省吉林市区级人大代表,由于涉及人大代表身份,警方一直在等待对方地区人大常委会的回复。福田警方昨日介绍说,违法嫌疑男子刘某,今年49岁,吉林人,后来男子辞去了人大代表的身份,并且重新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福田警方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福田警方于10月11日起对男子刘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一个身为人大代表身份的人而言,实在算是罚酒三杯,但这也充分证明了其猥亵妇女的事实成立,并非其一开始极力否认其违法行为之事实。然而我们抛开其猥亵妇女应该受到法律惩罚这一基本事实不说,公众首先强烈质疑的却是如此一个道德败坏的流氓地痞,到底是如何摇身一变成为人大代表的?或者说到底是通过怎样一种程序方式,让这样一个根本不能代表人民的货色竟然民为人人大代表的?他代表的到底是哪个界别?官员、商人、专业人士、少数民族、亦或其它什么界别的代表?总之敢于光天化日之下当街猥亵调戏妇女的人只可能是流氓,怎么可能成为“人大代表”呢?这似乎绝不是其辞去人大代表身份再接受罚酒三杯处理那么简单。

  毫无疑问这个在深圳当街猥亵摸胸撩裙子的吉林人大代表至少不能代表吉林省吉林市当地人民,否则吉林市人民岂不都成了流氓的化身,这简直是对当地人民的羞辱,当然更是对当地选举其成为人民代表的一种嘲讽。

  “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显然太轻,毕竟其人大代表的身份,已经对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也是对现行人大代表制度的抹黑。害群之马总会有,但绝不应该止于普通的行政处罚,而应该由个案引起吉林当地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反思,并彻查其到底是如何混到人大代表这一身份的背景,以更严厉的惩罚来肃清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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