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家长“慕名而来”遗弃孩子,不该是“婴儿岛”的错
(2013-12-25 0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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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才会找不到都可外省杂谈 |
分类: 时评 |
应该说婴儿安全岛的设立,本身就体现出以国家的名义去彰显爱心,但一个本来为保障弃婴生命的“安全岛”,设立之后却带来了更多的弃婴,至少表面上来看,现实与初衷的违背让福利院方面显得十分尴尬。因此也有许多人质疑这个政府出资设立的救助弃婴福利机构,甚至认为这是变相助长那些无良父母遗弃孩子,尤其是遗弃患有先天残疾的可怜孩子,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但残酷的现实背后,更凸显出的是某些无良父母试图逃避自身的抚养责任,而这个责任是法律意义上的强制义务,事实上这些“慕名而来”遗弃孩子的家长,已经犯了遗弃罪,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有人往往故意忽视法律的常识,仅仅站在所谓社会的角度,强调那些无良家长是基于生活困难而无力医治有身体残疾或缺陷的孩子,是出于无奈才选择到“婴儿岛”来遗弃孩子。这个理由如果成立的话,或者说值得同情的话,那只能说是人类良知的悲哀,是亲情的悲剧。按照这个逻辑,每一个遭遇经济困难或贫困的家庭都可以遗弃自己的孩子而得到社会的同情了,尤其那些天生就存在残疾的可怜孩子,本应该受到更多的家庭关爱,却因为经济利益的因素,就可以被当成猫狗一样的抛弃,试问这符合人性天良吗?当然是于法于情都不能让人忍受。
中国社会当下本来就缺乏基本的人文精神,物欲横流,社会价值观混乱,一些人充斥着利益至上的思维方式,视人类亲情、人性道德为无物,甚至自己的亲生孩子都可以随便抛弃,而这些被遗弃的孩子也不仅限于身体缺陷婴儿,也有一些年轻人未婚生育、甚至生下来就遗弃的。设立救助弃婴的“安全岛”,本身就是希望给那些被遗弃孩子一个生的机会,给那些确实找不到父母的婴儿一个可以继续生命的“家”,而不是给那些无良父母设立一个遗弃孩子的收容站。有评论对此认为,给被遗弃的孩子一座安全的小岛,初衷温情有余,实际效果不太理想。事实上,由福利院统一负责的“安全岛”本就是弃婴生存的权宜之计。不过说是权宜之计,我倒不太认同,社会儿童福利院或者说孤儿院,早已有之,国内外也通行这一由政府出资设立的救助机构,再辅之以合理的社会收养制度,最终让遗弃的孩子或孤儿们能找到一个真正的“家”,找到亲情归宿。
从这个意义上说,南京设立“婴儿安全岛”,并非权宜之计,而是彰显政府爱心与责任,真正的问题并非设立了“婴儿安全岛”后弃婴反而增加而归咎于安全岛本身,而是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无视基本的社会道德和人类良知的遗弃行为本身。比如在南京,不少人会在晚上偷偷地把孩子送过来,但是也有胆子大的,白天开着车直接过来,把孩子往门口一放就走了,有附近开店的目击者回忆,前两天有一对夫妻就是在白天把一个小女孩送过来的,当时还跟她问这里是不是弃婴岛。“拖着一个箱子,还留下了一些奶粉和食品。”;他们每次都会劝这些父母不要丢孩子,但父母执意扔下孩子走人。福利院领导说,近几天还有外省市的父母把孩子送来。婴儿安全岛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设立,无形中却给遗弃婴儿开了方便之门,这不能不说是亲情的悲剧。
显而易见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遗弃孩子的违法丑恶现象,很大程度上正是源于法律的缺位,这样的父母,这样的社会现象是如此丑恶,真是我们当今社会之痛。无疑这种恶意弃婴行为似乎并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才会有“慕名而来”遗弃孩子的无良家长,甚至有家长开车来遗弃孩子,这能说是家庭困难吗?明显是逃避法律规定的扶养责任,同样违背了最基本的社会公序良俗。当然如何完善收养制度,如何对于那些经济困难的新生儿家庭,建立或完善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如何对先天患有重症的婴儿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较高的报销额度,同样是政府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人可以恶意弃婴,恰恰相反,弃婴的增加,也绝不是设立“婴儿安全岛”的错,它考验的是法律的尊严与人类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