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12岁女童生下孩子当强奸证据,还有未来吗?

标签:
女孩儿证据也就是两个下策杂谈 |
分类: 社会人文 |

又是老师,近些时间来,动辄老师甚至校长强奸或猥亵自己的学生,“校长”一词几乎快要成了社会上的贬义词、成了笑料了,前天才发现一中学校长被情妇割掉了生殖器,活生生的被女人物理阉割了,虽然这可以肯定只是少数,但对于人们想象中应该为人师表的校长老师们来说,光辉形象还是大打折扣。就说这件事,受害女童年已经举报学校三名老师强奸了她,但警方却偏偏只给另一个七老八十的女孩亲戚作DNA检测,并认定破案,警方坚决不给另外三名老师做DNA鉴定,到底又是何原因呢?其中到底是不是还有其它的猫腻呢?
就算警方可以认为已经确定了一个DNA,案件就可以结了,因为理论上说人的DNA具有唯一性;但另一个常识告诉我们,鉴定出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DNA符合,也不能认定另外三个老师就没有参与强奸,所有曾经强奸过12岁女孩的恶棍,最终也只能从怀孕的女孩身上检出一个人的DNA,那是不是说其它几个就没有事了呢?显然不可能,傻子都明白的道理,可警察们就匆匆忙忙的结案,并不想再去涉足其它人,难道这只是警察懒政不作为、亦或其中有鬼呢?学校方面当然会极力否认丑闻,即使知道丑闻存在,也不太会愿意良心发现,遮丑似乎成了一些机构的通病恶习。
问题是学校极力否认三名老师涉嫌强奸,但这种态度是否意味着学校将其它该校的女生陷于危险之中了呢?难道这种衣冠禽兽式的老师还能继续站在讲台上“照亮别人、燃烧自己”吗?真不知道现在这些所谓的教育机构自身的道德观在哪里,这种教育到底是为了什么?警察不愿意抓,学校死不认账,作为女童年家长才会无奈的出此下策,让自己还是孩子的女童将孩子生下来,这又岂止是可悲可叹,简直是悲哀了。
为了找到真凶,为了将“定案”翻盘,家长不惜让年仅12岁的女儿生下被强奸怀下的孩子,这怎么看都让人心里不是滋味,毕竟她还只是个孩子,怎么可能承担起这种来自心理和生理的痛苦?很多人至今还在纠缠于强烈要求做亲子鉴定,严惩真凶,甚至说不生下孩子,光检验羊水、抽血都可检验DNA;这其实根本就是个伪问题,假如三个老师都是真凶,DNA的结果也只能确定是一个老师所为,另两个一样逍遥法外。倒是女孩的家长硬生生的让自己女儿生下孩子充当所谓的强奸证据,这充其量也只可能认定一个强奸犯。所以说让女孩生下孩子本身就是另一场错误,也就是说用一场错误去试图纠正另一场错误,最终都是在害女童,我们难以想象这名12岁的女孩会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
三名逍遥法外的邪恶老师固然罄竹难书,女孩子的保护问题依然是个现实的残酷话题,我们始终难以理解现今那些授业解惑的老师们如何能向自己的学生下手?还有一丝良知和人性吗?但与此同时,当“家长决定生下孩子当铁证抓真凶”时,这本身就是对当地警方和学校大声的声讨,当然这也绝对是一次惨烈而悲苦的选择、更是一个可能害了女孩的错误选择。相信大家都会关注,这个12岁女孩儿以及她的孩子的未来到底在哪里?她有未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