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女子地铁吃热干面遭拍耍泼何以支持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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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远支持者公共道德管理条例岂不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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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通过查看新闻跟贴的情况来看,所谓谴责该女子的不文明行为的网友实为少数,大多数人竟然站在吃热干面的泼妇立场上,以各种奇怪且极度自私的理由,振振有词的谴责起了那位拍照并遭热干面砸头的网友,让人匪夷所思,到底是哪些人如此逆反的质疑本来很正常的城市文明呢?他们又祭出了些什么理由呢?我们不妨先来欣赏一番:
“动不动就拍照,发微博的这个人还有脸在这儿说。心理有点变态”;
“被砸得好!这个博主真是多管闲事。地铁上吃零食当然有碍关瞻;可是吃面的人,也许是为生活奔波太忙顾不上在家、在单位吃顿热饭。你不仅没有同情心,还动不动就拍照发微博侵犯人家隐私,这种人就是心理不健康。”
“你要拍我的话,看不打到你生活不能自理。现在最烦那种没事拿个相机或手机乱拍的人”
“我觉得大家相互体谅吧,我以前也是上班族有时候起晚了哪有时间坐早点店吃,都是边走边吃,而且你当着别人面拍人家照也是对别人的不尊重”
“吃货怎么了?不去关心社会劳苦大众,不去关心民生,不以揭发一切社会丑恶现象为已任,无视弱势群体,整天以搏人眼球为事,她固然不对,难道你们无群无事生非冷漠侵犯他人的行为就对了?他人的反应往往就是自己行为应得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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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多的支持地铁吃货泼妇的网民显得相当的激动,他们狂燥猥琐的声音几乎掩盖了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社会文明和制度法规,其实早在去年9月26日,武汉市政府就专门出台了禁止在地铁内吃热干面的规定,当时的新闻是这样描述的:轻轨、地铁车厢内禁食将有法可依,若市民将热干面带进车内食用,将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简称《轨道交通条例》)中的规定。为什么会有专门针对热干面不得进入地铁的规定,其实道理很简单,这东西是武汉人天天要吃且引以为自豪的美食,但其口味又相当的重,尤其是在不通风的地铁或轻轨车厢内,严重影响其它乘客的感受,政府出台这项规定,恐怕本身也是出于大多数人的感受,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况且禁止在地铁车厢内吃食也是国际通行的规则,彰显的是一种城市文明。
那既然武汉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条文明文规定不得在地铁车厢内吃热干面,其它乘客就应该有权力制止其行为,也有权力曝光这种不文明的社会丑态,此时此刻有人祭出所谓的肖像权,岂不显得自欺欺人。更让人哑然失笑的是那些口口声声要“关心社会劳苦大众”的网民,以自己是弱势群体的资格,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成为违反法规的理由,就可以成为其坚持在地铁车厢里污染环境的理由,有事没事拿什么底层人民、劳苦大众博同情,谁不是劳苦大众?劳苦大众就应该理直气壮地为了自己方便而不顾满地铁劳苦大众的感受和利益?谁给你的权利?且不说这是两码事,风马牛不相及,至少也是典型的偷换概念。什么吃面的人“是为生活奔波太忙顾不上在家”,这是理由吗?你工作奔忙很辛苦,怎么不在大街上拉屎呢?你也知道什么是丑态吧?说来说去这还是一个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的问题,不能因为个人的好恶而无视公共利益的维护,更不能为了个人的极端自私而寻找种种不靠谱的理由。
所以很难理解为什么还会有如此众多的人竟然极力支持不遵守公共道德和法规的人,在地铁吃面就已经是违反特定的法规、是不对的了,旁人指出了还拿面砸人,这绝对是一泼妇,有人就说,脸都不要了,还要什么肖像权?能够在公共场所我行我素还强词夺理,证明了中国这个社会某种程度上确实离现代文明还差太远。